全县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最新3篇)

时间:2012-02-08 08:43:31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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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一

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不断提高,猪肉质量安全问题也逐渐引起了全社会的重视。为了保障全县猪肉质量安全,有效遏制猪肉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我们制定了全县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整治目标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是:全面提升全县猪肉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二、整治重点

1.加强猪肉质量监管。建立健全猪肉质量监管机制,加大对猪肉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虚假标注、掺假掺水、使用非法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2.规范猪肉养殖行为。加强对猪场的注册登记和管理,严格控制猪场规模和密度,推行规范化养殖,禁止使用非法添加剂和违禁药物。

3.强化疫病防控。加强对猪病的监测和防控工作,做好猪病防控措施的宣传和普及,确保猪病不再成为影响猪肉质量的主要因素。

4.加强猪肉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猪肉流通追溯体系,加强对猪肉流通环节的监管,严禁无证经营、无证加工和无证销售,打击猪肉走私行为。

三、整治措施

1.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猪肉质量安全问题的执法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法行为严肃追责,形成严打猪肉质量安全问题的高压态势。

2.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猪肉质量安全知识,提高全县人民对猪肉质量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增强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3.加强协作合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推进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整治机制

1.建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协调整治工作。

2.制定整治工作计划,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时间表,确保整治工作的有序进行。

3.建立健全猪肉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和排查问题,确保整治工作的有效性。

五、整治成效评估

对全县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进一步完善猪肉质量安全工作。

通过全县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落实,我们有信心保障全县人民的食品安全,提升猪肉质量安全水平,共同构建食品安全的和谐社会。

全县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二

近年来,猪肉质量安全问题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和隐患。为了全县人民能够放心食用猪肉,我们制定了全县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整治目标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是:全面提升全县猪肉质量安全水平,杜绝猪肉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二、整治重点

1.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猪肉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的监管力度,加强对猪肉质量的监测,严厉打击猪肉质量安全问题的违法行为。

2.推进猪场规范化养殖。加强对猪场的管理,推行规范化养殖,禁止使用非法添加剂和违禁药物,确保猪肉的质量安全。

3.加强疫病防控。加强猪病的监测和防控工作,做好疫苗的接种和预防措施的宣传普及,确保猪肉质量不受疫病影响。

4.建立猪肉流通追溯体系。加强对猪肉流通环节的管理,建立猪肉流通追溯体系,严禁无证经营、无证加工和无证销售,维护猪肉流通的安全和稳定。

三、整治措施

1.加大整治力度。加强对猪肉质量安全问题的整治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对猪肉质量安全问题的高压态势。

2.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猪肉质量安全知识,提高全县人民对猪肉质量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培养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3.加强协作合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推进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整治机制

1.建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协调整治工作。

2.制定整治工作计划,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时间表,确保整治工作的有序进行。

3.建立健全猪肉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和排查问题,确保整治工作的有效性。

五、整治成效评估

对全县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进一步完善猪肉质量安全工作。

通过全县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实施,我们有信心保障全县人民的食品安全,提升猪肉质量安全水平,共同构建食品安全的和谐社会。

全县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三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县政府提出的“放心肉”工程建设工作要求,按照各级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自XX年8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县开展4个月的“猪肉质量安全整治行动”(下简称“猪肉整治行动”),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

管理的特别规定》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做好生猪屠宰和猪肉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从生猪养殖、屠宰、猪肉销售、加工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网络,确保城乡居民吃上“放心肉”,切实保障消费者切身利益。

二、工作目标与重点

工作目标:通过这次猪肉整治行动,到今年底,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8以上,城区三个农贸市场(北门农产品批发市场、北门综合市、西门菜市场)、各大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

工作重点:

1、进一步加强生猪、牛的定点屠宰管理,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开展生猪屠宰场所资质等级论定,依法关闭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屠宰加工场。

2、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

3、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无耳标的生猪不准调运和屠宰,没有检疫、检验证明的猪肉不准销售。

4、加强对猪肉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监管,严肃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未经检疫(检)或检疫(验)不合格的猪肉进入加工和流通环节。

三、行动步骤

猪肉整治行自8月下旬至今年底,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组织准备阶段(8月24日至8月31日)

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明确猪肉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成立猪肉整治行动组织机构,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开展猪肉整治行动宣传,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营造猪肉整治行动良好氛围。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县经贸局生猪定点屠宰执法大队:,县经贸局:。

(二)行动实施阶段(9月1日至12月15日)

根据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猪肉整治行动方案。加强部门、镇乡配合,精心组织各方力量,横向联合、纵向联动、多管齐下、合力攻坚,开展声势浩大的猪肉整治行动,做到标本兼治,并建立完善猪肉质量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1、9月1日至9月10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落实部门责任。

2、9月11日至10月31日,县经贸局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定点屠宰企业的屠宰场点进行检查,督促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肉品安全追溯制度,落实生猪宰前瘦肉精检测,加强生猪定点屠宰执法;工商、卫生、质监、教育、药监部门根据各自的责职,对农贸市场、集体食堂(含学校食堂)、各大超市、餐饮单位、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及用肉生产加工食品企业开展用肉来源检查,督促其建立用肉安全台帐,确保所用的肉品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杜绝注水肉、病害(死)猪肉进入流通和生产加工环节,取缔无照经营流动肉摊;农业部门督促生猪养殖场(户)做好疫情报告及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完善和建立畜产品安全质量可追溯体系,做好生猪养殖场(户)瘦肉精检测,生猪调运及屠宰的相关工作。

3、11月1日至11月30日,开展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检查肉品经营及用肉单位的制度落实情况,公布查处案件处理结果,情节恶劣或严重的提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4、12月1日至12月15日,根据这次专项整治的情况,在龙游县屠工屠商管理委员会的基础上,召集各相关单位,对猪肉质量安全管理做进一步探讨研究,完善猪肉质量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0日)

对这次猪肉整治行动工作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并与12月10日前将猪肉整治工作总结报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保障措施与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

为保证猪肉整治行动顺利进行,成立以县经贸局、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质监局、县教育局、县工商局、县药监局、县公安局组成的县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县经贸局局范卫祥任组长,县经贸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任小组成员。县经贸局联络科室设在行业与市场管理科,联系电话:

负责日常协调、联系及工作总结。

(二)、各司其责,落实责任

县经贸局全面负责猪肉整治行动协调、日常联络,制定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具体抓好生猪、牛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查处私宰、宰杀死病猪和屠宰环节制造注水肉的不法行为;开展生猪屠宰场所资质等级认定,督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做好出场

肉品检验、屠宰场所发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肉品统一配送及肉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县农业局负责生猪养殖、调运及屠宰检疫,监督养殖场(户)做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做到养殖场(户)不出售、不转运病死猪。

县卫生局负责主要负责餐饮企业、单位食堂采购肉品的质量安全查处,其所使用的肉品是否100来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督促用肉单位建立索证、台帐制度。

县质监局主要负责肉制品加工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用肉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杜绝病死猪肉、注水肉、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的猪肉进入加工环节。

县工商局主要负责市场经营户、超市等流通环节的猪肉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杜绝病死猪肉、注水肉、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的猪肉进入流通环节。督促业主建立索证、台帐制度,中秋、国庆前要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确保节日市场肉品质量安全。

县教育局主要负责学校食堂的用肉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落实学校食堂用肉统一配送工作,确保学校食堂用肉质量安全。

县药监局根据县政府年初提出的“放心肉”工程建设要求,督促相关部门全面完成“放心肉”工程建设各项任务目标。

县公安局协助各部门开展大案要案调查、取证及查处,及时严厉打击暴力抗法、阻碍执法等行为。

(三)依法办事,严格执法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严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未经检疫(检)或检疫(验)不合格的猪肉进入加工和流通环节的违法行为,加大查处案件力度,认真落实“四不放过”、“四个一律”,重大案件的查处要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对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后果的违法犯罪分子,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惩。

(四)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各部门要围绕这次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和重点,按照本行动方案的工作职能分工,充分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及时协调沟通,做好衔接,形成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严密的监管网络。在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并移交其他职能部门处理,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及时予以查处。

(五)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按照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体要求,开展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提高全社会公众肉品安全意识,动员广大群众参与,以部门督查、检查、巡查和群众举报相结合,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及时发布猪肉质量安全信息,营造生产、加工食品、安全肉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全县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最新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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