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案【优秀3篇】

时间:2014-03-04 07:29:45
染雾
分享
WORD下载 PDF下载 投诉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案 篇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已成为当今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方案是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提高医保支付效率,降低医疗费用负担,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

首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案应推行按病种付费制度。传统的按项目付费方式存在着医疗资源浪费、医疗服务质量不稳定等问题。而按病种付费制度可以根据疾病的特点和治疗方案,合理确定医疗费用,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同时,按病种付费制度还可以避免医疗机构为了赚取更多的医保费用而过度治疗的问题,保证了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

其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案应加强医保支付信息化建设。目前,医保支付过程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手续繁琐等问题,导致医保支付效率低下。因此,应推行医保支付信息化,建立统一的医保支付平台,将医保信息与医疗机构、药店等相关部门的信息进行对接,实现医保支付的快速、准确和便捷。同时,加强医保支付信息化还可以提高对医疗费用的监控和控制,防止医疗机构和个别医生通过虚假开药、虚假报销等手段骗取医保费用。

第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案应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当前,一些医疗机构存在着医疗资源浪费、虚假报销等问题,导致医保支付效果不佳。因此,应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和惩罚制度,对于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还应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医疗机构的诊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从而提高医保支付的效率和效果。

综上所述,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案的实施对于提高医保支付效率,降低医疗费用负担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推行按病种付费制度、加强医保支付信息化建设、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和监督等措施,可以有效地改善医疗保障制度,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案 篇二

随着医疗费用的不断上涨和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障制度的需求不断增加,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已成为当今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方案应该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着力降低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医保支付效率。

首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案应推行综合医保支付制度。目前,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分散在不同的部门和层级之间,导致医保支付流程繁琐,效率低下。因此,应推行综合医保支付制度,将各级医保部门的职责和权力进行整合,建立统一的医保支付平台,实现医保支付的一体化管理。同时,综合医保支付制度还可以避免因为不同医保部门之间的信息不畅通而导致的医保支付错误和漏洞,提高医保支付的准确性和效率。

其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案应推行定点医院制度。当前,我国的医保支付方式存在着医疗资源浪费和医疗服务质量不稳定等问题。因此,应推行定点医院制度,将医保支付范围限定在具备一定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的医疗机构之间,避免医保支付的滥用和浪费。同时,定点医院制度还可以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推动医疗机构之间的竞争,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第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案应加强对医疗费用的监控和控制。当前,一些医疗机构和个别医生存在着虚假开药、虚假报销等问题,导致医保支付效果不佳。因此,应加强对医疗费用的监控和控制,建立健全的医保支付审核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对于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还应加强对医生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医生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服务质量,从源头上减少医疗费用的浪费。

综上所述,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案的实施对于降低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医保支付效率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推行综合医保支付制度、推行定点医院制度、加强对医疗费用的监控和控制等措施,可以实现医保支付的科学化、规范化和高效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案 篇三

如何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关于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发挥医疗保险基金控费作用的意见

  财社[2016]2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卫生计生委,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自建立以来,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在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提高群众健康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面临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基金运行压力增大等问题,存在中长期不可持续的风险。不合理增长的医疗费用部分抵消了政府投入的效果,加重了社会和个人负担。为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个人负担,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基金可持续运行,根据《预算法》、《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

  (一)科学编制收支预算。各统筹地区要严格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编制收支预算。根据缴费基数(或缴费标准)、缴费率、参保人数等因素,全面、准确、完整编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规定足额安排行政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支出预算;要按照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以及中央和地方分担比例,足额安排政府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的补助支出预算。综合考虑以前年度支出规模、本地医疗费用水平、医疗费用控制目标、参保人员年龄结构、享受待遇人数、待遇政策调整等因素编制年度支出预算。原则上不应编制当年赤字预算,不得编制基金历年累计结余赤字预算。除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用于大病保险支出、转移支出、上解上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外,原则上不应编制其他支出预算。确需编制其他支出预算或编制预算时需动用历年累计结余弥补当年支出的,需符合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有关规定,并作出详细说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各地要在做好年度预算工作基础上,根据国家关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具体部署和安排,结合地方中期财政规划,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期收支测算工作。

  (二)依法足额征收保费。各统筹地区要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确保应保尽保。要加强和规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管理,做好缴费基数核定和日常稽核等工作,确保依法按时足额征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要按照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足额征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相衔接机制,稳步提高个人缴费占总体筹资的比重。统筹地区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及时将各级财政安排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拨付至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提高征收率,杜绝违规缓缴、减免和拖欠等行为,确保应收尽收。

  (三)规范个人账户支出。加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出管理,个人账户原则上不得用于非医疗支出。逐步优化统账结构,提高统筹基金共济和支付能力。同步改革门诊费用支付方式,开展门诊费用统筹,逐步提高门诊大病及慢性病保障水平,确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水平不降低。

  (四)完善待遇支付政策。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要与筹资水平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不应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承受能力。在确保基金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合理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封顶线,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切实落实各项制度保障责任,做好政策衔接,形成制度合力,稳步提高大病保障水平,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结合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完善参保人员在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差别化支付政策,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政策的引导约束作用,促进患者有序流动。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合理拉开基层、县级和城市大医院间报销水平差距,引导参保患者有序就诊,减少无序就医造成的不必要支出。

  (五)坚持基金精算平衡。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财政等部门要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长期精算,并于每年6月底前完成上年度精算报告。参考精算结果,及时完善本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确保基金精算平衡。

  二、严格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执行

  (一)严格收支预算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规定的程序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按规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减少收入,应当编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程序经批准后执行。

  (二)实施全程实时监控。各统筹地区要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和部署,完善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实行事前提醒、事中监控、事后审核的全程实时监管。重点对药品、高值医用耗材使用情况及大型医用设备检查等医疗行为进行跟踪监测评估,及时发现违规行为,并依据《社会保险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定点协议对相关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做出相应处罚,促进诊疗行为规范,防止发生不合理医疗费用支出。

  (三)做好相关信息披露。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及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按规定公开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政策及享受情况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定点医疗机构要按规定及时公开医院收支情况、医药价格、次均门诊及住院费用、主要病种例均费用等信息,各级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费用指标进行排序,定期公布排序结果。

  三、实施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

  (一)全面改革支付方式。各统筹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全面实施以总额预算为基础,门诊按人头付费,住院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按床日付费等多种方式相结合,适应不同人群、不同疾病及医疗服务特点的复合支付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将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激励约束和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作用,促进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主动控制成本和费用,提高医疗资源和基金使用效率,从源头上减轻参保人员医药费用负担。各统筹地区要按要求制定出台全面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要对支付方式改革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并及时改进完善。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要通过设立专家库、改革案例库等方式,加强对统筹地区的指导。

  (二)建立质量控制机制。完善服务协议管理和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办法,在全面改革支付方式的同时,建立健全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数量及质量的考核评价机制。适应不同支付方式的特点,完善考核办法,并将考核结果与基金支付挂钩,避免医疗机构为控制成本推诿病人、减少必要服务或降低服务质量。

  (三)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励医疗机构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实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支付方式的地区,医疗机构实际发生费用低于约定支付标准的,结余部分由医疗机构留用;实际费用超过约定支付标准的,超出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对于合理超支部分,可在协商谈判基础上,由医疗机构和医疗保险基金分担。

  (四)建立谈判协商机制。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财政等相关部门应指导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建立谈判协商机制,鼓励参保人员代表参与谈判协商过程。支付方式改革方案要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医疗机构有激励。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要确保定点医疗机构参与支付方式改革方案制定及实施全过程。

  (五)同步推进配套改革。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大力推动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加快推进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体制机制改革,改革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制定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大力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采取综合措施,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四、加强考核通报和组织实施

  (一)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各地要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绩效考核,将预算编制、费用控制、服务质量等纳入考核范围,促使其工作重心从审核报销向费用控制、加强收支预算管理、提高服务质量转移。鼓励各统筹地区探索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工作绩效挂钩的激励机制。

  (二)建立表扬通报机制。“十三五”期间,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将联合对各地加强收支预算管理、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指标见附件),对工作推进快、成效好的.省份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度滞后的省份予以通报批评。将通报考核内容纳入财政部驻各省(区、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审核范围。

  (三)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此项工作作为今后一段时间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抓好落实。要明确各自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妥善回应社会关切,争取各方理解和支持。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等部门要加强对统筹地区的指导,按要求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报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及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等有关情况。本意见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6年12月29日

  延伸阅读:三部门发布通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20日联合发布通知,部署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个人负担,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基金可持续运行。

  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自建立以来,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在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提高群众健康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面临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基金运行压力增大等问题,存在中长期不可持续的风险。不合理增长的医疗费用部分抵消了政府投入的效果,加重了社会和个人负担。

  三部门要求,要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具体包括:科学编制收支预算,各统筹地区要严格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编制收支预算;依法足额征收保费,各统筹地区要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确保应保尽保;规范个人账户支出,加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出管理,个人账户原则上不得用于非医疗支出;完善待遇支付政策,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要与筹资水平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不应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承受能力。此外,坚持基金精算平衡。

  此外,三部门还要求实施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统筹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全面实施以总额预算为基础,门诊按人头付费,住院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按床日付费等多种方式相结合,适应不同人群、不同疾病及医疗服务特点的复合支付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将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建立健全“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励医疗机构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三部门还要求,各地要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绩效考核,将预算编制、费用控制、服务质量等纳入考核范围,促使其工作重心从审核报销向费用控制、加强收支预算管理、提高服务质量转移。鼓励各统筹地区探索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工作绩效挂钩的激励机制。

点击展开全文,剩余29%未阅读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案【优秀3篇】

手机扫码分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