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工业大学艺术学院考研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经典3篇】

时间:2017-06-08 03:25:10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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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工业大学艺术学院考研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 篇一

近年来,艺术学院考研复试成为越来越多学子进一步深造的选择。为了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齐鲁工业大学艺术学院制定了一套全面细致的考研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复试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平,艺术学院将成立考研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相应的工作组织机构。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担任,负责制定并监督工作方案的执行情况。工作组由教务处、招生就业处、教学科研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的工作执行和考生管理。

二、复试内容和形式

考研复试是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考察,除了笔试成绩外,还要综合评价个人的面试表现和艺术品创作水平。具体的复试内容包括学科基础知识笔试、专业课程笔试、面试和艺术品创作评审。学科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课程笔试主要考察考生对相关学科的掌握程度,面试则通过与考官的交流,考察考生的学术素养和综合能力。艺术品创作评审则是根据考生提交的作品进行评价,以了解考生的创作才华和艺术潜质。

三、考生管理

为了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艺术学院将建立完善的考生管理机制。首先,学院将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录取标准进行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录取过程的公正性。其次,学院将建立完善的考生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和保存考生的相关资料,保证录取工作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同时,学院还将加强对考生的宣传和指导工作,提供详细的复试录取指南和参考资料,帮助考生了解复试的流程和要求。

四、录取结果公示和申诉

考研复试录取结果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考生有权利对录取结果进行申诉。学院将建立健全的申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考生的申诉,并保证处理结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以上就是齐鲁工业大学艺术学院考研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的简要介绍。通过制定和执行这套方案和细则,学院将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顺利进行,为优秀的艺术学子提供更多深造的机会。

齐鲁工业大学艺术学院考研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 篇二

随着社会对高等教育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艺术学院考研复试录取工作也越来越重要。为了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齐鲁工业大学艺术学院制定了一套全面细致的考研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了保证复试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平,艺术学院成立了考研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相应的工作组织机构。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担任,负责制定并监督工作方案的执行情况。工作组由教务处、招生就业处、教学科研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的工作执行和考生管理。

二、复试内容和形式

考研复试是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考察,除了笔试成绩外,还要综合评价个人的面试和艺术品创作水平。具体的复试内容包括学科基础知识笔试、专业课程笔试、面试和艺术品创作评审。学科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课程笔试主要考察考生对相关学科的掌握程度,面试则通过与考官的交流,考察考生的学术素养和综合能力。艺术品创作评审则是根据考生提交的作品进行评价,以了解考生的创作才华和艺术潜质。

三、考生管理

为了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艺术学院将建立完善的考生管理机制。首先,学院将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录取标准进行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录取过程的公正性。其次,学院将建立完善的考生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和保存考生的相关资料,保证录取工作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同时,学院还将加强对考生的宣传和指导工作,提供详细的复试录取指南和参考资料,帮助考生了解复试的流程和要求。

四、录取结果公示和申诉

考研复试录取结果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考生有权利对录取结果进行申诉。学院将建立健全的申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考生的申诉,并保证处理结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通过制定和执行这套方案和细则,齐鲁工业大学艺术学院将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顺利进行,为优秀的艺术学子提供更多深造的机会。同时,学院也将进一步提高复试录取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培养更多高水平的艺术专业人才做出贡献。

齐鲁工业大学艺术学院考研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 篇三

齐鲁工业大学艺术学院2017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

  为做好2017年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录取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招生计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齐鲁工业大学艺术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全文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其组成人员报送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二)成立学科或专业(领域)复试小组(原则上不少于5人),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小组的职责是根据学校和本学院的要求和安排实施复试,复试小组中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比例不得小于80%。 具体实施专业课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二、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学校执行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单位,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但不得高于150%。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资格:

  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招生简章》所规定的相关要求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核。主要内容包括:本专科阶段学习成绩、本专科阶段学籍学历等情况。

  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规定时间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或证明(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学历证书入学时交验)、大学本科成绩单(需盖章),到规定地点进行报名,由相关学院负责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齐鲁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各学院(部)根据复试名单安排专人复查、核实考生的身份证、准考证和学历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并由审查人在复试考核表相应栏内签字。

  (三)复试方式及内容

  复试主要包括专业笔试、专业面试、英语听力测试等内容,复试须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由复试小组长、研招负责人、纪检人员签字密封存放于保密室,存放时间不得少于三年。

  1、专业笔试

  专业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时间为3小时(艺术类专业笔试3小时,电脑设计测试2小时),以100分计,专业笔试不单独设立合格线。专业课命题、考试、阅卷由学院组织。

  2、专业面试

  面试时间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专业面试以100分计,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以口试的形式进行,其中采取英语问答的时间不得少于面试总时间的四分之一,英语口语测试成绩分值由学院自行确定,但不得低于专业面试总成绩的四分之一, 英语口语测试成绩计入专业面试总成绩,不单独设立合格线。学院(部)也可根据学科特点,在口试的基础上加入实践环节的考核内容。

  面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面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复试情况要有记录,当场给出成绩和评

语。面试现场记录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3、英语听力测试

  英语听力测试不少于30分钟,以100分计,听力成绩不单独设立合格线。英语听力测试的命题、考试、评卷工作由研究生处组织。

  (四)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报名及资格审查。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3、体检。

  4、专业笔试。

  5、英语听力测试。

  6、专业面试。

  复试时间定于3月22日至3月24日。(具体复试时间安排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齐鲁工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五)政审

  政审内容包括考查考生对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时事的掌握情况,了解考生的学习和工作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审查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鉴定意见、档案材料。

  政审以审查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为主,并辅以面试。政审以合格或不合格记录,政审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我校校医院负责,在复试期间进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调剂

  (一)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单科、总分)。

  2、经济学、管理学、工学专业(生物工程、工业设计工程除外)必须考数学。

  3、报考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

  4、只接收外国语为英语的考生。

  5、不接受同等学力(专科毕业生)考生调剂。

  (二)调剂程序

  1、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尚未开通之前,考生咨询拟调剂专业所在学院联系人,预约调剂专业,做好调剂预登记。

  2、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符合国家A区分数线并已在学院预约登记的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

  3、学院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确定考生的调剂资格。

  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1、学院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名单进行复试,拟录取人数不得突破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

  学院根据考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并根据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在考生复试考核表上签署复试小组意见。

  录取成绩 = 初试总成绩×0.2×50%+ 复试成绩×50%;录取成绩满分为100分。

  其中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40%+(英语听力成绩×20%+面试成绩×80%)×60%,满分100分。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①政审不合格者;

  ②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

  ③体检不合格者;

  ④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我院分专业按照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分别排名,先按照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一志愿过线且复试合格的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按照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录取成绩相同时,先比较复试成绩再比较初试成绩。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各学院(部)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

  五、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监督制度

  监察处和研究生处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监察。

  (三)信息公示制度

  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对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细则、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复议制度

  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学院(部)受理的投诉和申诉应及时报监察处和研究生处,并在一周内予以回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复试期间,应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做到工作程序公开、录取标准公开。研究生处、监察处将监督、检查各学院(部)的工作,以确保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考生投诉电话(0531-89631029),由监察处专人负责处理考生投诉。

  考生投诉电话(0531-89631182),由艺术学院专人负责处理考生投诉。

  原文地址:http://sjx.spu.edu.cn/article/detail/id-687.html

齐鲁工业大学艺术学院考研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经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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