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管理措施实施细则工作方案 篇一
烟花爆竹在我国的传统文化中有着重要的地位,但也不能忽视其带来的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问题。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控制烟花爆竹的使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是必要的。下面将介绍烟花爆竹管理措施实施细则工作方案。
一、目标与原则
1. 目标:建立起科学合理的烟花爆竹管理制度,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 原则:安全第一、科学管理、依法治理、分类管理。
二、管理措施
1. 烟花爆竹生产管理
(1)生产企业必须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符合国家标准,并接受定期检查和监督。
(2)加强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生产环境符合相关要求,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3)加强产品质量监控,确保产品合格,并标注明确的使用说明。
2. 烟花爆竹销售管理
(1)销售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销售资质,严禁无证销售。
(2)烟花爆竹销售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数量进行,严禁非法售卖。
(3)销售企业必须对购买者进行身份核实,未成年人禁止购买。
3. 烟花爆竹储存与运输管理
(1)烟花爆竹必须在指定的储存场所进行存放,并定期检查储存设施的安全性。
(2)对烟花爆竹的运输必须进行合理规划,确保运输安全,并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监管。
4. 烟花爆竹使用管理
(1)禁止在城市、居民区、森林、草原等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烟花爆竹。
(2)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烟花爆竹使用,严禁非法放烟花爆竹。
(3)加强对烟花爆竹使用人员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其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监督与处罚
1. 监督机构:设立专门的烟花爆竹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环节的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处罚措施:对违反管理措施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通过以上的管理措施实施细则工作方案,我们可以更好地管理和控制烟花爆竹的使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环节的监管,有效减少事故的发生,降低环境污染,实现烟花爆竹的安全合理使用。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烟花爆竹管理措施实施细则工作方案 篇二
烟花爆竹作为我国传统的文化瑰宝之一,虽然在节日和庆典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也带来了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等问题。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控制烟花爆竹的使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实施细则工作方案是必要的。
针对烟花爆竹管理的具体问题,我们制定了如下的管理措施:
一、烟花爆竹生产管理
对于烟花爆竹的生产企业,必须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并且符合国家标准。同时,生产企业需要接受定期检查和监督,以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和产品质量的合格。
二、烟花爆竹销售管理
对于烟花爆竹的销售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销售资质,严禁无证销售。销售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数量进行销售,严禁非法售卖。此外,销售企业还需要对购买者进行身份核实,禁止未成年人购买烟花爆竹。
三、烟花爆竹储存与运输管理
烟花爆竹必须在指定的储存场所进行存放,并定期检查储存设施的安全性。对于烟花爆竹的运输,需要进行合理规划,确保运输安全,并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监管。
四、烟花爆竹使用管理
在烟花爆竹使用方面,禁止在城市、居民区、森林、草原等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烟花爆竹。同时,规定了烟花爆竹使用的时间和地点,严禁非法放烟花爆竹。为了提高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还需要加强对烟花爆竹使用人员的培训和宣传。
对于违反管理措施的行为,我们将设立专门的烟花爆竹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并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吊销许可证等。通过这些管理措施,我们可以更好地管理和控制烟花爆竹的使用,减少事故的发生,降低环境污染。同时,也能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同守护烟花爆竹的美好传统。
烟花爆竹管理措施实施细则工作方案 篇三
三年来,通过北京市各部门、各区县的共同努力,全市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伤人、火情的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确保了全市3万余处八类禁放点、XX余个零售网点和100余个市民集中燃放点的安全,没有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确保了公共安全。2011年入冬以来,北京市公安局继续从宣传发动、货源供应、打击非法等方面做好2011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在组织全市打击非法烟花爆竹“朔风”专项行动中,共查获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件78起,同比上升11%%,依法处理78人,与上一年同期基本持平,收缴烟花爆竹17033箱,同比上升117%%,价值450余万元。主要经验是: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和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对北京市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每年国务院、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等领导都到北京调研指导工作,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有关领导也先后到北京市公安局听取工作汇报,并做出具体指示。春节期间,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领导亲临一线慰问公安民警和武警官兵,指导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积极行动,建立了统一高效的组织指挥机构,积极探索和改进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科学制定工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严密、有序地进行。
二、宣传发动工作深入扎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规的执行,必须以市民自觉遵守为基础,因此,北京市公安局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限放法规,特别是针对广大市民不熟悉新法规内容,盲目产生大放特放心理的情况,通过走家串户发放群众乐于接受的限放宣传台历、日历、手提袋等宣传材料,开展以“安全燃放是您的责任,文明燃放是您的义务”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并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
、手机短信,不断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既营造了宣传工作的强大声势,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消除模糊认识,又增强了群众自觉守法意识,实现了燃放者与不燃放者的相互理解,达到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的效果,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取得成功提供了有力的基础保障。三、政府各职能部门监管积极有力。在限放法规贯彻执行过程中,公安、安监、交委、工商、城管、质监等职能部门和各区县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落实市、区县两级烟花办的工作部署,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并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北京市公安局组织各部门进行捆绑执法和联合执法;运输部门为供销社及时协调烟花爆竹配送车;质监部门派出专门工作组前往烟花爆竹产地,确定燃放品种,加强货源抽查检查,确保烟花爆竹的质量;安监部门对全市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和零售网点进行严格的审批发证;市工商局对烟花爆竹销售市场进行严格的监管,及时查处销售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各职能部门在工作中坚持从维护首都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摈弃部门和地区利益,合理使用行政资源,形成各部门协作配合、齐抓共管、上下协调的工作机制,牢牢把握了工作主动权,确保各阶段工作高效、稳步推进。
四、工作措施细致周密。针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涉及部门多、涉及范围广的特点,治安管理总队始终坚持从烟花爆竹的管控、查处、救援等工作环节入手,抓住工作难点和容易出现问题的方面,不断细化完善工作方案及措施,加大督导监管力度,确保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别是对八类禁放点看护工作,北京市公安局指导主管部门制定了严密的看护方案,明确了每个禁放点的看护责任,并与附近的消防、医疗部门建立了协作配合机制,铲除了禁放点周边杂草,浇湿绿化带,进行阻燃处理,确保八类禁放点的绝对安全。在除夕等重点时段的控制中,组织警力深入社区、单位,会同各区县政府、单位治保力量,成立“竹竿队”、“扫帚队”、“三轮车义务消防队”等基层灭火救援组织,确保力量到位、措施到位,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整体防控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