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房屋全面普查实施方案 篇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区房屋的规模不断扩大,房屋数量也在不断增加。为了更好地管理城区房屋资源,了解城区房屋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规划和政策,城区房屋全面普查实施方案应运而生。
城区房屋全面普查实施方案的目标是全面了解城区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的数量、结构、面积、使用状况等,并对房屋进行分类统计和分析,为城市规划和政策制定提供依据。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需要采取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确定普查的范围和对象。城区房屋全面普查应包括所有的住宅、商业和公共建筑,涵盖城市的各个区域。普查对象应包括所有的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以及相关的房地产机构和政府部门。
其次,制定普查的方法和指标。普查可以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通过抽取一部分房屋进行详细调查,然后进行推算。普查指标应包括房屋的数量、结构、面积、使用状况等方面的信息,可以通过问卷调查、现场核查和数据统计等方式进行收集。
再次,组织实施普查工作。普查工作应由相关的房地产机构和政府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他们可以成立专门的普查小组,负责普查的策划、组织、实施和监督。同时,还可以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如遥感技术、卫星定位系统等,提高普查的效率和准确性。
最后,分析和利用普查结果。普查结果应及时进行统计和分析,形成详细的报告。相关的房地产机构和政府部门可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合理的规划和政策,优化城区房屋的布局和结构,提高城市的质量和竞争力。
总之,城区房屋全面普查实施方案是管理城市房屋资源的重要举措。通过全面了解城区房屋的实际情况,可以更好地制定相关的规划和政策,提高城市的发展水平和居民的生活质量。因此,相关的房地产机构和政府部门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实施。
城区房屋全面普查实施方案 篇二
城区房屋全面普查实施方案的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城区房屋的基本情况,为城市规划和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区房屋的规模不断扩大,房屋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因此,必须进行全面普查,对城区房屋进行分类统计和分析。
城区房屋全面普查的实施方案需要明确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范围和对象:确定普查的范围和对象。城区房屋全面普查应包括住宅、商业和公共建筑,涵盖城市各个区域。普查对象包括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以及相关的房地产机构和政府部门。
2. 方法和指标:制定普查的方法和指标。普查可以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通过抽取一部分房屋进行详细调查,然后进行推算。普查指标应包括房屋的数量、结构、面积、使用状况等方面的信息,可以通过问卷调查、现场核查和数据统计等方式进行收集。
3. 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普查工作。普查工作应由相关的房地产机构和政府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可以成立专门的普查小组,负责普查的策划、组织、实施和监督。同时,还可以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如遥感技术、卫星定位系统等,提高普查的效率和准确性。
4. 分析和利用:分析和利用普查结果。普查结果应及时进行统计和分析,形成详细的报告。相关的房地产机构和政府部门可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合理的规划和政策,优化城区房屋的布局和结构,提高城市的质量和竞争力。
通过城区房屋全面普查,可以更好地了解城区房屋的实际情况,为城市规划和政策制定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相关的房地产机构和政府部门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实施。只有通过全面普查,才能更好地管理城市房屋资源,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城区房屋全面普查实施方案 篇三
城区房屋全面普查实施方案
为全面掌握河东城区房屋建设现状,确保城市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网对河东城区房屋进行一次全面普查。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突破河东”发展战略,加快实现“三三一一”目标,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经营、高效能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将房屋规划建设纳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确保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二、普查范围
西至天香路,东至上海路(东外环),南至万福河,北至北外环路(220国道两侧至高速路下道口两侧村庄)所围合的区域,面积137.24平方公里(建成区40平方公里)。其中,牡丹区53.29平方公里(建成区25平方公里),开发区83.95平方公里(建成区15平方公里),该区域内所有平房、二层楼及“城中村”中二层以上楼房都要进行普查。
三、普查内容
普查的内容包括居(村)民的房屋座落位置、建设时间、建筑面积、建筑结构、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以及每幢房屋的装饰装修情况。
四、普查方法
这次普查由市政府统一领导,牡丹区和市房管局负责对牡丹区辖区的房屋实施普查,开发区和市规划局负责对开发区辖区的房屋实施普查。两区分别成立普查指挥部,主要负责人任指挥长,具体负责各辖区普查工作的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同时,在各办事处设立分指挥部。市规划局、市房管局、牡丹区、开发区各抽调150人,组成普查小组。每个普查小组6人,由两区和两局人员混合编组。牡丹区和开发区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宣传和群众工作,保证普查组能及时进门入户;规划、房产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普查技术工作,确保普查的工作质量。各普查小组逐街、逐户上门核查,逐项填写普查登记表,绘出现状图,房屋现状和装饰装修情况都要详细拍照。普查后统一汇总,建立档案。
五、普查步骤
普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5月11日—5月20日)。
一是5月14日召开城区房屋普查工作动员大会,使所有参加普查工作的人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搞好这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二是搞好普查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通告、召开专门会议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普查的目的、意义、要求,统一认识,积极配合房屋普查工作。
三是准备好丈量用具、各类表格、拍照器材等普查用的各种物品,建立指挥部,落实普查经费。
四是对普查人员进行科学编组,明确各自职责。
五是搞好人员培训。举办全体人员参加的培训班,学习表格填写的方法和普查的技术要求等,宣布普查纪律。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5月21日—6月21日)。
(一)普查以建成区为中心,按照先建成区、后城乡结合部,先一般民房、后平房家属院的原则,逐步向周边推开,普查入户率必须达到100。
(二)对现有房屋进行认真详细丈量,准确记载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构、建设时间和房屋装修状况等主要数据,并绘制现状示意图。
(三)对现状房屋进行拍照。
拍照要能全面反映每个院属和室内装修情况的全貌,要求所有的现状都能在照片上反映出来,每张照片都必须拍照上户主的姓名,以利归档立卷。(四)认真查验发证情况。对已发的土地证、规划证、房产证和无证的有效票据,由普查小组负责认真审验,核实无误后由普查组亲自复印归档入卷,以利鉴别其房屋的合法状况。已发证件不得由本人复印,有证件不出示的,按无证件处理。
(五)严格实行责任制。各区指挥部在普查过程中,要经常抽查各组普查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不断加强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
第三阶段:建档立卷阶段(6月22日—7月1日)。
按照一户一档、一居(村)一卷一处一橱的原则,将普查登记表、每户现状房屋照片、装修照片进行统一归档,分类整理。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7月2日—7月7日)。
普查任务完成后,牡丹区、开发区指挥部分别建立检查验收组,依照技术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按下列标准进行:
1.普查范围内,房屋实际普查登记率达到100。
2.以户为单位,房屋勘丈项目、数据齐全、准确,每户建筑面积误差不超过±2。
3.普查登记表记录真实、填写齐全,无错项、漏项;拍照、资料能反映整个院落每幢房屋及室内的装饰装修状况。
4.区分办事处、社区、街、巷(胡同),对普查房屋编号,建立普查档案和台帐,做到卡(信息目录卡)、表(测绘数据表)、图(房屋平面图)、片(现场照片)四相符。
六、工作纪律及注意事项
1.严肃组织纪律,实行考勤和请销假制度,确保人员相对稳定。
2.讲究工作方式方法,认真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引导群众积极配合。
3.坚持实事求是,深入实际、深入村户,了解真实情况。
4.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时间和质量。
5.明确职责,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责任。
6.文字书写要工整,表格填写、绘图要清晰规范,有关材料要全面翔实。
7.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七、组织领导
这次城区房屋普查工作统一由市政府领导,编制统一的实施方案,统一普查标准,统一时间和步骤。具体工作由牡丹区、开发区、市规划局、市房产局组织实施。牡丹区和市房产局、开发区和市规划局分别组成指挥部,各办事处设立分指挥部。牡丹区、开发区、市规划局、市房产局各抽调部分县级干部,到第一线指挥房屋普查工作。实行责任制,两区两局的领导分别对牡丹区、开发区的房屋普查工作负责。参加指挥部的副县级干部要包办事处,办事处的干部包社区,普查组的工作人员包户,一包到底,共同完成普查任务。
这次普查是对城区房屋现状进行的一次全面调查,主要是客观反映城区房屋状况,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驻城各有关单位、城区办事处、社区、居(村)委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抽调精兵强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