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取暖用煤指导方案 篇一
随着冬季的到来,农村地区的居民开始为取暖问题发愁。由于缺乏先进的取暖设备,许多农村家庭仍然依赖煤炭来取暖。然而,不正确的使用煤炭可能会导致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因此,为了确保农村居民的安全和环境的健康,我们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农村取暖用煤指导方案。
首先,我们应该提倡使用高质量的煤炭。选择高质量的煤炭可以减少煤炭的含硫量和灰分,降低燃烧产生的污染物排放。同时,高质量的煤炭还能够提供更高的热值,使取暖效果更好。因此,农村居民在购买煤炭时应该选择有质量保证的品牌,避免购买劣质煤炭。
其次,正确的使用炉具也是确保农村取暖安全的重要环节。在使用炉具时,首先要确保炉具的通风良好,避免一氧化碳中毒的危险。同时,要遵循正确的点火和调节燃烧的方法,确保煤炭充分燃烧,减少烟尘和有害气体的产生。此外,使用炉具时要注意防火安全,避免发生火灾事故。
另外,农村居民在取暖过程中应该合理调控室内温度。虽然冬季寒冷,但过高的室内温度不仅会浪费能源,还会增加取暖的成本。因此,居民可以通过合理调节炉具的火力和室内的通风来控制室温,达到舒适的取暖效果。
最后,农村居民在煤炭的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也需要注意安全问题。煤炭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地方,避免受潮发霉。同时,在运输煤炭时要注意避免破损和摩擦,防止煤炭的散落和污染环境。
总之,农村取暖用煤指导方案的制定对于确保农村居民的安全和环境的健康至关重要。通过选择高质量的煤炭、正确使用炉具、合理调控室内温度以及注意煤炭的储存和运输安全,农村居民可以享受到安全、舒适的取暖环境。同时,政府和社会组织也应加大对农村取暖用煤指导方案的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共同建设美丽乡村。
农村取暖用煤指导方案 篇二
随着冬季的来临,农村地区的居民开始为取暖问题发愁。尽管有许多先进的取暖设备,但仍有许多农村家庭仍然依赖煤炭来取暖。然而,煤炭的燃烧会产生大量的烟尘和有害气体,严重影响了空气质量和居民的健康。因此,为了改善农村取暖的环境问题,我们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农村取暖用煤指导方案。
首先,我们应该提倡农村居民使用清洁能源来取暖。如今,太阳能、生物质和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逐渐在农村地区推广使用。与煤炭相比,清洁能源的燃烧产生的污染物更少,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更小。因此,政府应该加大对清洁能源的宣传力度,鼓励农村居民使用清洁能源来取暖。
其次,政府和社会组织应提供农村居民使用煤炭的技术指导和培训。许多农村居民对于煤炭的正确使用方法和炉具的维护保养不够了解,导致燃烧不充分和烟尘排放过多。因此,政府可以组织相关培训班和宣传活动,向农村居民普及煤炭的使用知识和技巧,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和技术水平。
另外,政府和社会组织还可以提供农村居民购买高质量煤炭的补贴和奖励政策。高质量的煤炭燃烧效率高,污染物排放少,对环境的影响较小。然而,高质量的煤炭价格相对较高,对于一些经济条件较差的农村居民来说,购买高质量煤炭可能会增加负担。因此,政府可以通过补贴和奖励政策来鼓励农村居民购买高质量煤炭,从而提高农村取暖的环境质量。
最后,政府和社会组织应加强对农村地区的环境监测和执法力度。监测煤炭燃烧产生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对污染严重的地区进行整治和限产,严惩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对农村居民的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
总之,农村取暖用煤指导方案的制定对于改善农村取暖的环境问题至关重要。通过提倡使用清洁能源、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补贴和奖励购买高质量煤炭、加强环境监测和执法力度,我们可以改善农村取暖的环境质量,保护居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同时,政府和社会组织也应加大对农村取暖用煤指导方案的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共同建设美丽乡村。
农村取暖用煤指导方案 篇三
一、重要意义
供应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是省委、省政府为解决全省低收入农民群众冬季取暖问题,促进煤炭企业和农村协调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而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是继农村“五个全覆盖”后实施的又一项惠农惠民政策,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好事办好。
二、供应对象、数量、质量、供煤企业及时间
对符合条件的农户每户每年冬季供应1吨取暖用煤。对本方案下发前属地煤炭企业已签订村矿供煤协议,其标准高于本方案的,按原协议供应,低于1吨/户的,按1吨/户供应。
供煤企业实在市范围内的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的煤炭企业。根据全市国有控股煤炭生产企业的分布情况,结合产能和控股比例,本着就近便利原则,统筹安排确定并下达供煤计划。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该项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市政府成立市供应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领导组,专门负责本市辖区内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供应的统筹调剂等协调工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高堂兼任,副主任由孙尚平、刘忠祥兼任。各县(市、区)一定要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做好相关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
(二
)部门职责根据省政府规定,供应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省、市人民政府的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要求,本着“因地制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利于落实,加强监督”的原则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按区域、按片区确定就近供煤点,确保煤源落实,供煤到户。对县(市、区)间统筹调剂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供应煤,县(市、区)政府要统一组织运输车辆解决长距离调运问题。各级农业、农经部门要摸清底数,确保符合条件的所有农户全部享受供应,负责供煤到位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各级煤炭部门要做好煤源保障落实工作,负责供应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有关煤炭生产企业要按照政府下达的供应计划,保质保量做好煤炭供应工作,及时上报供应情况。公路交通、煤炭运销管理部门要对供应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运输车辆开辟绿色通道,及时验票放行,免收运销管理费、服务费等。各级行政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属地人民政府供应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财政、税务、国资等部门和单位要按省政府规定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协同做好供应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工作。
(三)强化督促检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免费供应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市政府将抽调监察、财政、税务等部门人员定期不定期的深入县(市、区)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或阻碍工作落实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要通报批评,直至追究相关领导和部门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