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控制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篇一
扬尘污染是当前城市环境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对人体健康和环境质量造成了严重影响。为了有效控制和减少扬尘污染,制定并实施扬尘控制专项工作方案至关重要。本文将介绍一套可行的扬尘控制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希望能够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建立扬尘监测网络
为了全面了解扬尘污染的情况,我们建议建立一个扬尘监测网络。该网络应包括一系列的监测站点,分布在城市的不同区域,以覆盖全市范围内的扬尘污染情况。监测站点应配备先进的监测设备,能够准确测量空气中的PM2.5和PM10等重要指标。监测数据应及时上传到一个统一的数据库中,以供相关部门进行分析和决策。
二、加强扬尘源治理
为了减少扬尘污染的排放量,我们建议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扬尘源治理。首先,对重点行业和企业进行扬尘污染排放的全面调查,了解其扬尘污染的主要来源和排放情况。然后,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包括加强现有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替代传统能源,加强对扬尘控制技术的研发和推广等。此外,还应加强对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等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扬尘污染的源头得到有效控制。
三、提高扬尘管控能力
为了提高扬尘管控能力,我们建议加强相关部门的培训和能力建设。相关部门应组织扬尘污染治理的专门培训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技能。同时,还应加强与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合作,推动扬尘控制技术的创新和应用。此外,还应加强对扬尘管控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扬尘控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宣传教育
为了提高公众对扬尘污染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我们建议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相关部门应组织宣传活动,向公众普及扬尘污染的危害和防治知识,提高公众自觉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的意识。同时,还应加强与媒体的合作,通过多种渠道传播扬尘控制的信息,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扬尘污染的治理工作。
总之,扬尘控制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和配合。希望通过本方案的实施,能够有效控制和减少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与安全。
扬尘控制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篇二
扬尘控制是当前城市环境治理的重要任务之一。为了加强和改进扬尘控制工作,制定并实施扬尘控制专项工作方案是非常必要的。本文将介绍一套可行的扬尘控制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希望能够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建立健全扬尘监测体系
为了全面了解扬尘污染的情况,我们建议建立健全的扬尘监测体系。该体系应包括扬尘监测设备、监测站点和数据管理系统等组成部分。监测设备应具备准确测量扬尘颗粒物浓度的能力,并能够自动上传监测数据到数据管理系统中。监测站点应根据城市的特点和扬尘污染的分布情况进行布置,以实现全覆盖的监测效果。数据管理系统应能够及时、准确地存储和分析监测数据,为相关部门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加强扬尘源治理
为了减少扬尘污染的排放量,我们建议加强扬尘源治理。首先,要建立健全扬尘排放源清单,明确各行业、企业和施工工地等扬尘排放的情况和数量。然后,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包括加强对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监管,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加强扬尘控制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等。此外,还应加强对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等的管理,确保扬尘污染的源头得到有效控制。
三、提高扬尘管控能力
为了提高扬尘管控能力,我们建议加强相关部门的能力建设。相关部门应组织开展扬尘控制技术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技能。同时,还应加强与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合作,推动扬尘控制技术的创新和应用。此外,还应加强对扬尘管控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扬尘控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宣传教育
为了提高公众对扬尘污染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我们建议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相关部门应组织宣传活动,向公众普及扬尘污染的危害和防治知识,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同时,还应加强与媒体的合作,通过多种渠道传播扬尘控制的信息,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扬尘污染的治理工作。
总之,扬尘控制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需要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和配合。希望通过本方案的实施,能够有效控制和减少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与安全。
扬尘控制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xxxx〕xx号)、《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xxxx〕xx号)精神,根据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和布署,经研究决定,对我县建筑工地开展扬尘治理专项整治,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专项整治,综合管理,着力解决建设工程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我县环境卫生质量,大力推进“美丽海盐”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专项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的范围是我县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房屋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三、专项整治时间
xxxx年x月至x月,企业对各自单位现已开工的所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进行宣传动员、自查自纠;x月至xx月县住建局联合县城管执法局、县环保局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现场抽查,主要检查各工地是否编制扬尘控制专项方案,是否按要求落实防扬尘各项措施,凡未编制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方案的、设施不到位或达不到要求的、未按要求落实防扬尘各项措施的、管理不到位的工地一律停工整改,企业和项目经理记入企业诚信考核扣分;xx月,县住建局总结此次行动取得的成果。
四、专项整治的目标和内容
各在建工地必须做好封闭施工,封闭式硬质围档高度不低于x.xm,施工主干道和出入口道路硬化;在大门内侧设置车辆冲洗装置,污水集中处理,并落实专人负责进出车辆冲洗,车辆未经冲洗严禁出工地大门。施工现场应设置标志牌和企业标识,按规定应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制度板,公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等。根据我县实际情况,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
x.必须编制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方案,且方案经公司和监理审批(核)。
x.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根据用途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x.土方运输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防止运输中出现抛、洒、滴、漏等情况。施工现场大门口应设置冲洗车辆设施,并安排专人进行冲洗和场地清(理)扫。进出口道路无泥浆、积土现象。
x.施工现场易飞扬、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密闭存放,散装水泥罐、预拌砂浆罐须设置密闭围挡措施。现场须配备洒水设备,落实专人对施工现场及道路进行喷洒清扫。
x.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集中堆放,并充分回收利用。
五、长效管理措施
x.今后我县行政区域内所有的建筑、市政工地均必须做到四周封闭、施工主干道和出入口道路硬化、按规定设置车辆冲洗装置等,严禁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基坑开挖、桩基施工。
x.对进行前期施工(如平整场地、回填宕渣等)的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到县城管执法局办理好相关许可手续,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并对工程运输车辆进行冲洗。
x.监理企业必须把对施工扬尘控制管理纳入监理规划和日常监理工作计划中,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各项控制措施。
x.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环保局将加大对房屋建筑、市政工地的检
查、巡查力度,对未执行本规定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