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一
随着燃气行业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工作变得尤为重要。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制定了以下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权限。
2.加强对燃气企业的监管力度,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
3.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完善安全设施
1.燃气企业应按照相关标准,配备安全设施,包括防爆设备、泄漏报警装置等。
2.加强对燃气管道的检测和维护,确保其安全运行。
3.对燃气储罐和储存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
三、加强应急预案
1.燃气企业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行动流程。
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3.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加强宣传教育
1.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燃气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
2.组织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培训活动,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3.加强与居民和用户的沟通,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加强监测和信息共享
1.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测系统,实时监测燃气管道和设备的运行情况。
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及时掌握燃气行业的安全状况。
3.加强对燃气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我们相信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将得到有效的保障,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实的保障。
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二
随着燃气行业的不断发展,安全生产工作成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有效应对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挑战,我们制定了以下方案。
一、加强安全监管
1.建立健全安全监管体制,明确各级政府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任务。
2.加强对燃气企业的日常监管,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3.加强对燃气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强化安全设施
1.燃气企业应按照相关标准,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防爆设备、泄漏报警装置等。
2.加强对燃气管道和设备的检测和维护,确保其安全运行。
3.对燃气储罐和储存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
三、健全应急救援体系
1.燃气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行动流程。
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3.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燃气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四、加强宣传教育
1.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燃气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
2.组织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培训活动,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3.加强与社区居民和用户的沟通,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加强信息共享和监测
1.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测系统,实时监测燃气管道和设备的运行情况。
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及时掌握燃气行业的安全状况。
3.加强对燃气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我们相信能够有效提升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实的保障。
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三
为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至6月底,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彻底消除和整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成立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1、生产经营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要求,是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技术生产标准和技术要求,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是否规范;
2、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存在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3、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落实隐患排查主体责任和措施,安全隐患整改是否到位;
4、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存在违规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5、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6、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并持证上岗;
7、生产经营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
8、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规定落实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装备是否健全,应急救援演练是否及时;
9、生产经营是否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以及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等行为;
10、是否存在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行为;
11、租赁单位或用户是否按约定生产经营,是否有违章用电、用水、用燃气等现象;
12、局管理的房产是否安全可靠。
13、其他安全生产事项。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分管处(室)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极端重要性,要把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分管处(室)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检查活动,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
(二)落实责任,务求实效。各分管处(室)要按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切实把检查责任落实到人,把隐患整改落实到位。要积极采取相关企业自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要确保检查取得实效。要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检查内容,自觉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认真落实自查自纠,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严防整改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并要加快整改步伐,确保整改到位。
(三)广泛宣传,强化监督。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和监督力度,积极动员广大干部职工投入到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中,充分发挥隐患自我排查自我整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安全隐患彻底整改。
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四
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近期事故的和警示和预防举措,切实吸取事故教训,特制定安全生产检查方案如下:
组长:
成员:
时间:20xx年1月13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完成
方式:巡查、整改、复查
(一)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事故的发生,再次敲响了警钟,安全生产不能丝毫大意,来不得半点侥幸心理。第一时间开会,要求项目责任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做好市政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及国家、个人财产免受损失,强化全体从业人员“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深刻认识安全生产意义,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并落实到工程实际施工中。
(二)开展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组织施工、监理企业对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重点对交通安全警示标志、施工围挡、挡土墙、深路基高填土路段边坡、桥涵、雨污检查井、雨水井篦、管线保护、管道施工、现场施工机械安全进行检查。
1.落实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和人员配备情况,工地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做好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必须搭设围挡,进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与主要施工场地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工地主入口设置交通疏导、警示标志。
3.高处作业。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须有临边防护栏杆,并张挂密目式安全立网,不得用密目式安全立网代替安全网使用。交叉作业时,处于上层作业坠落半径范围内时,要设置安全防护棚。
4.施工用电。检查外电防护、接零保护与防雷、配电线路与配电装置设置情况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5.施工机具。驾驶员须有证上岗,作业现场必须专人对摊铺机、压路机、运料车、车辆作业人员进行统一指挥。摊铺机、挖掘机等机械要有操作规程保养记录。
6.基坑。检查沟槽开挖是否按要求落实支护或放坡情况。检查基坑边堆置土、料具等荷载是否超过基坑支护设计允许范围。
7.起重吊具。检查起重机有无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备案证明等。检查钢丝绳磨损、断丝、变形、锈蚀等情况和钢丝绳、索具端部固接方式是否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要求。要求施工在国家先行标准允许的作业环境下才可施工。
8.有限空间作业。检查井施工、清淤等有限空间作业必须要有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
9.检查井盖、雨水篦等设施。安装井盖、井篦或采取措施防护措施,必须设置反光锥或临时围挡等,避免影响交通,出现事故。
(三)工程隐患整改。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提出解决措施,限定整改时间,并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整改不到位企业予以处罚,确保整改及时到位。
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五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燃气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认识当前建筑施工、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真落实、见实效”的要求,全面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制,迅速组织深化“打非治违”自查自纠,狠抓重点环节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我县建筑施工、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我局统筹安排部署建筑施工、燃气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安)监站,负责协调推进专项行动。
(二)建筑市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由建管股牵头组织;燃气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由燃气办牵头组织;建筑施工现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由质(安)监站牵头组织。
(三)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燃气企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本单位的建筑施工、燃气管道设施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一)建筑施工
严格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严查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无资质生产经营、违法转包分包、不执行标准规范等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城镇燃气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江苏省昆山市“8.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及《关于加强全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赣市规建字〔20xx〕62号)要求,认真吸取高雄、昆山等事故教训,集中力量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第三方破坏、圈围占压等隐患。
专项行动从20xx年8月开始,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检查阶段(8月31日前)
根据我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市局《关于加强全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及本通知要求,在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房屋建筑施工、燃气行业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全面检查,检查各企业对存在问题是否整改完成。
(二)打击整治阶段(9月1日-11月底)
依据《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管理混乱、安全隐患较多的单位、企业及个人将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严厉打击整治,以迎接省、市联合执法检查组“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暗访暗查。
(三)总结巩固阶段(12月)
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一)实行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制度。我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实施责令停工、停产整顿并按国家规定上限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备案,一案一档,跟踪督办。
(二)实行“黑名单”制度。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市场准入、招投标、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并在各类考核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三)实行警示约谈制度。要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单位、企业或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单位、企业开展约谈警示。
(四)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小结,分析、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研究完善工作措施,并布置好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五)实行信息交流和统计上报制度。我局明确专人负责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专项行动工作动态,每周二向市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有关信息并附周报表,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六)实行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制度。以暗查暗访的方式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题行活动,适时通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曝光;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线索,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对企业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或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较大事故等典型案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强化教育和震慑。
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六
各村、各企业:
根据《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新政办发[20xx]43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自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结合我乡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矿山、化工、烟花爆竹、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旅游、卫生、教育、机械、纺织、轻工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和单位。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乡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一)企业方面。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设备设施管理、作业环境管理和应急救援管理。
1、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事故管理,“三同时”管理,班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规程,承发包工程、厂房场所、特种设备租赁的安全管理,现场安全管理,危险源管理,安全生产档案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2、设备设施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特种设备、泄压、防爆、阻火、防雷、导静电、报警、电气、消防、机械(包括冲压、传动、转动装置)、危险物品设施(包括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包装、废弃)、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出口、建构筑物等设备设施的管理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3、作业环境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生产环境布置是否合理、通道是否畅通、照明是否完好;生产、生活和储存区域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防止粉尘、毒物、噪声、辐射、高温等职业危害的措施是否到位;爆破、吊装、高处悬挂、有限空间、焊接、交叉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应急救援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4月22日至5月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乡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亲自带队到基层进行督促和检查。要采取措施保证检查全面彻底,使工作真正取得实效。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加大检查力度。各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点在建项目、重点企业,要对所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既要从勘探和设计的源头查起,又要通过多发事故的原因来倒查;既要覆盖对人、机、管理和环境的全面检查,又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检查;既要坚持边查边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消除,又要着眼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把工程设计中的安全规程和建设、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把此次检查工作与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
(三)确保取得实效。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单、黑板报等各种方式,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要把这次大检查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排部署结合起来,动员全社会力量,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