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档案管理制度(通用6篇)

时间:2018-08-05 03:31:26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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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篇一

工作档案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工作档案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工具,对于企业来说具有极大的价值和意义。工作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是保障企业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础,以下将从几个方面阐述工作档案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首先,工作档案管理制度有助于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在工作过程中,员工产生的各种文件、合同、报告等信息都应该被及时、准确地记录和归档。通过建立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员工的档案管理行为,确保相关信息不遗漏或丢失,从而保证企业运转的正常进行。

其次,工作档案管理制度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有了完善的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员工在需要查找某份文件或信息时可以快速定位,并且能够及时获取所需内容,避免了浪费时间和精力。此外,工作档案管理制度还可以避免重复工作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三,工作档案管理制度有助于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监督。通过工作档案管理制度,企业可以及时了解员工的工作情况和表现,对员工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同时,工作档案管理制度还可以对员工的行为进行监督,避免员工违规操作或滥用职权。这样可以维护企业的利益,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

最后,工作档案管理制度有助于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通过建立工作档案管理制度,企业可以将各项合同、协议等重要文件进行妥善保存,以备日后参考和证明之用。一旦出现纠纷或争议,企业可以通过档案提供相关证据,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对于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它不仅有助于保证信息的完整和准确,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监督,还可以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因此,企业应该高度重视工作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加强对员工档案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以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篇二

如何建立有效的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工作档案是企业重要的资产之一,对于企业来说,建立有效的工作档案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下面将介绍一些建立有效的工作档案管理制度的具体措施。

首先,明确工作档案管理的责任和权限。建立工作档案管理制度的第一步是明确工作档案管理的责任和权限。企业应该明确工作档案管理员的职责和权力范围,确保工作档案的管理工作有专人负责,避免出现责任不清、管理混乱的情况。

其次,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流程。建立工作档案管理制度需要明确档案的流转路径和操作规范,确保档案的记录、整理、归档等环节都能够按照规定进行,避免档案丢失或混乱。同时,还要制定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操作要求和审批程序。

第三,加强档案管理的技术支持。在建立有效的工作档案管理制度的过程中,应该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例如,可以利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进行档案的存储和检索,避免传统的纸质档案管理方式所带来的困扰。

最后,加强档案管理的培训和指导。建立有效的工作档案管理制度需要员工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企业应该加强对员工的档案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档案管理水平。同时,还要定期组织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交流,提升档案管理的专业素养。

综上所述,建立有效的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对于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通过明确责任和权限、建立健全的管理流程、加强技术支持和培训指导,可以有效地提高工作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转和发展。因此,企业应该高度重视工作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篇三

  为了建立健全公司的档案工作,加强对公司档案的科学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司的档案范围

  1.企业行政文书档案。包括法规性文件;各种合同及协议书;会议文件;工作计划、规划和工作总结;有关干部的任免、奖励和处分、调配人事材料;职工花名册、人事档案等。

  2.企业管理档案。包括企业生产经营计划、各种指标类定额类文件、企业管理方面的各种市场信息、劳动工资档案,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名册,产品质量、用户档案等。

  3.企业技术档案。包括技术研究档案、产品档案等。

  4.企业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档案、会计帐簿档案、会计报表档案等。

  5.企业业务档案。包括与客户的往来函件(含传真、电子邮件等)、商务报告、贸易单据等。

  6.企业声像档案。包括照片、录音、录像档案等。

  二、公司档案管理体制

  1.公司档案管理机构:行政部统一管理公司各类档案(会计档案除外)。

  2.公司指定专人分管公司档案工作,保管人必须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并接受必要的培训。

  三、立卷归档制度

  1.档案的收集:收集工作是建立在归档制度上的。各业务部门将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经过挑选,立卷,定期移交各档案室集中保存。

  2.归档范围:凡是本单位具有考查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包括与客户的往来函件(含传真、电子邮件等)、商务报告、贸易单据,以及工作日记、照片等各种形式、载体的文件。

  3.归档时间:办理完毕的文件,按工作阶段性进行归档:

  3.1.按年形成的文件,第二年上半年归档。

  3.2.凡是有法律效用的文件材料,一生效就归档。

  3.3.凡是有机密性的文件,随时形成,随时归档。

  3.4.工程项目,科研课题,鉴定,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归档。

  4.归档要求

  4.1.材料完整齐全。

  4.2.系统、条理、保持有机联系。凡是归档文件材料,均要按其不同特征组卷,尽量保持它的内在联系,区分它们不同的保存价值。文件分类准确、立卷合理。

  4.3.立卷时,要求将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等统一立卷,不得分散。

  4.4.在进行卷内文件排列时,要合理安排文件的先后秩序,按时间先后排列。对于同一事情的同一文件,应统一规定进行,比如:正件与附件,应正件在前,附件在后等。

  4.5.由档案部门对业务部门加以指导,协助业务部门共同做好旧档的组织工作。办理移交手续,双方在移交清册签字。

  5.部门归档要求

  5.1.编制立卷项目,将办理完毕的文件按有关条款归入卷内,便于次年立卷。

  5.2.文件按时间顺序排列,最近的在最上面。

  5.3.一个客户一个立卷,一个档案盒。

  5.4.贸易档案与往来函件分开放,贸易档案分笔次按各自的发票流水号放在文件袋里。

  5.5.定时交档案室:文件量少的,一年交一次,次年上半年收集。文件量大的,一年交两次,次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

  6.档案室在收到业务部门的归档和各类文件后进行分流排列编日,作进一步的整理和局部调整等。

  7.记录档案文件材料须用碳素笔写。在无特殊情况下,须用A4纸。

  四、档案管理工作

  1.档案的管理:区分全宗,正确立档单位;分类,依据档案、来源、时间、内容、形式分成若干层次和类别;案卷排列并编制案卷目录。

  2.档案保管:公司设立专用文件库保存档案。

  3.档案的鉴定:从档案的内容、来源、时间、可靠程序、名称鉴别、档案价值,确定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编制成表。

  4.档案的销毁编制销毁清册;办理销毁手续,经总经理批准,方能销毁;销毁要有二人以上监销,并在清册上签字。

  五、档案利用工作

  1.凡需调阅档案,均须填写档案借阅单,依据借阅权限和档案密级,经各级领导签批后方能借阅。借阅档案应在“档案借阅登记簿”上登记,注明借阅档案的名称、密级、借阅方式、数量、期限。

  2.档案利用方式有:提供档案原件;提供档案复印件;提供文献索引资料。

  3.档案管理部门要主动向部门员工提供公司档案编研信息服务,主要方面为政策信息、管理信息、产品信息、市场信息等。

  4.依据国家统计和有关法律法规,做好企业档案统计工作。

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篇四

  一、档案收集制度

  1、接收档案时要坚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标

准执行,保证安全档案的质量,使安全档案符合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需要。

  2、要定期接收现行机关的档案和有关资料。

  3、要做好档案的收集工作。

  4、案卷要符合质量标准,规定移交的检索工具、全宗介绍和材料要齐全。

  二、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保管必须设置适应需要的档案库房、专用橱具,并有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措施。对发生褪变和破损的档案要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橱具排列要自左至右,并便于管理和通风,是五节橱的要自上而下地编制橱具顺序号。

  3、案卷排列要自左至右、从上而下地顺序进行,排列要整齐、美观。

  4、库房内经常保持清洁,禁止乱放杂物,库房内外要设温湿度计,每天上、下午定时测试、记录。

  5、每半年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严格档案的出入手续,做好日常登记,统计工作,按规定搞好年报。

  7、为确保档案的安全,库房管理人员要提高警惕,并配合有关保卫人员做好夜间值班工作;平时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一律禁止入内。

  8、档案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将所保存的档案数量、状况详细交待清楚,办好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

  三、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切实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档案资料要严加管理,经常清点,不丢失,不泄密。

  3、不准随便摘录档案资料,私人通信,谈话不得涉及机密档案内容;不准把机密档案资料外借或带出。

  4、私人不准在办公室或存档案、资料的地方会客。

  5、工作中形成的带有字迹的废纸要集中存放,统一销毁,以免泄密。

  四、档案统计制度

  1、档案资料的收进和移出随时进行登记。

  2、全宗和案卷数量要每年年底汇总、核对一次。

  3、及时准确地掌握并记录档案资料的情况。

  五、档案利用制度

  1、凡查阅档案资料者,特别是查阅机密档案资料,要说明查阅目的,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借阅的要填写《档案利用登记薄》,并且只限批准的内容,不得随意扩大阅读范围。摘抄、复制档案资料,要注意保密,做好登记,用完后退交销毁。

  2、利用者在查阅要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污损、圈划、涂改、折角、拆卷或撕页。

  3、利用者必须在阅览内查阅档案资料,非经批准不得带出室外。

  4、查阅完毕,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进行清点、核对、办理退还手续。

  8、档案资料利用后,查阅者要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

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篇五

  1、外单位借阅档案资料需持介绍信,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能查阅.

  2、凡公司系统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的,由借阅人向档案员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借阅登记卡,返回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认真检查并及时销帐.

  3、借阅档案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勾划、涂改、圈点、裁剪、损坏,否则取消借阅权.对于将档案丢失者要追究责任.

  4、借阅各项档案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不得转让他人使用.

  5、公司各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在工作发生变动时,必须由本人向档案室交回借用的全部资料,否则,主管调动部门不予开调令.

  6、工作调出,必须将档案、科技书、资料全部交加,外出参加科技性会议带回的资料,一律交档案室存放.

  7、经批准查阅的绝密档案,只能在档案室阅文,不得带出室外查阅、翻印和转借.

  8、在查阅档案中不得折卷,不得损坏、涂改, 因工作需要必须摘抄的,必须抄在保密工作手册上.

  9、查阅档案的部门,要及时将利用效果登记册内.

  10、上级部门审查档案资料时,需派车由有关人员和专职档案管理员妥善保管共同到指定部门进行审检,待审查结束后,把档案资料安全归位。

  11、档案资料按统一分类大纲进行分类、编目、划定保管期限限、密级。

  12、维护国家机密,卷面、封面要注意密级。密级定为三种:(1)绝密(2)机密(3)秘密

  13、加强档案的安全管理,档案必须存放在专用的保险柜内严密保管,档案室门窗要坚固,做到安全可靠。

  14、保护档案库的清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请示处理。

  15、保持好库的温湿度,经常检查调整,按规定填写温湿度记录。

  16、案库房是档案保管要害部位,非本室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有查阅档案资料的同志请等候调卷,在阅览室查阅。

  17、借阅制度,搞好借阅、查阅、入库、发放登记工作。

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篇六

  为加强干部档案业务建设,提高干部档案工作水平,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颁布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干部档案工作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一、干部档案管理体制、机构和职责

  (一)干部档案管理体制:

  干部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和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省直单位,对直属单位的干部档案,实行厅局集中管理。地市直单位,管理干部档案不足100卷的要集中到地市委组织部管理或组织部、人事局管理。县(市、区)以下机关单位的子部档案,实行由县委组织部集中管理或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教委相对集中管理。企事业单位的干部档案,具备保管条件的,由组织或人事部门一家集中管理;不具备保管条件或干部档案很少的单位,其干部档案由上一级单位管理干部档案被纳入综合档案室管理的单位,其干部档案要固定专人、专库管理,业务工作要接受本单位组织部门的领导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检查指导。

  (二)干部档案工作机构:

  地、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和省直单位要建立干部档案工作机构,负责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干部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每管理一千人的档案配备一名专职干部,地、市委组织部要配备业务指导人员,县(市、区)委组织部和省直有业务指导任务的单位,也要配备相应的业务指导人员。县以下实行集中或相对集中管理干部档案的单位和企事业管理干部档案的单位,根据上述原则要配备专职人员。不需要建立机构的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或以干部档案工作为主的兼职档案工作人员。

  (三)干部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

  1、保管干部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2、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档案材料;

  3、办理干部档案的查阅、借阅、转递和统计;

  4、登记干部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

  5、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的情况;

  6、做好干部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7、调查研究干部档案工作情况,制定规章制度,搞好干部档案的业务建设和业务指导;

  8、推广、应用干部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

  9、定期向档案馆(室)移交死亡干部的档案;

  10、办理其他的关事项。

  二、干部档案管理范围

  (一)在职干部档案的管理:

  1、在职干部档案的管理,按照管理体制集中或相对集中管理;

  2、县级以上协管干部的.单位,可管理协管干部档案的副本;

  3、军队干部兼任地方职务的,其档案正本由军队保管。地方干部兼任军队职务的,其档案正本由地方保管;

  4、干部档案管理人员及其在本管理范围的直系亲属的档案,由所在单位组织指定有关部门专人保管;

  5、不管理干部档案的干部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复制干部职务变动登记表、工资变动情况登记表。此表不随干部调动而转递,干部调出后,原单位可自行销毁。

  (二)退(离)休干部档案的管理:

  干部退(离)休以后,其档案仍由原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三)死亡干部档案的管理:

  1、省委管理的干部死亡后,其档案由原管理部门保管五年后,移交省档案馆保存;

  2、其他干部死亡后,其档案由原管理部门保管五年后,省直单位的,移交省档案馆保存;地市以下单位的,移交同级档案馆保存。

工作档案管理制度(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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