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几种工伤认定情形 篇一
工伤认定是指根据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的情况,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认定,以确定是否属于工伤范畴,从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下面将对几种常见的工伤认定情形进行解析。
首先是工伤事故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事故是指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人身伤害或者职业病。具体来说,工伤事故应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应与工作相关;其次,事故导致的伤害程度应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伤残程度标准;最后,事故应由用人单位或者有关部门进行认定,并出具工伤鉴定书。
其次是职业病的认定。职业病是指因劳动条件、工作环境等原因导致的慢性病,包括尘肺病、职业性中毒、职业性皮肤病等。职业病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劳动者应在与相关工作环境接触一定时间后出现病症;其次,病症与工作环境之间应有因果关系;最后,病症应由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并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
此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需要关注,即工伤与非工伤的界定。在一些情况下,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发生了意外伤害,但与工作无直接关系,如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导致的交通事故。对于这种情况,需要根据事实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一般来说,如果是在工作场所内发生的,且与工作环境、工作任务有关,一般会被认定为工伤;而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内,但与工作无直接关系,一般会被认定为非工伤。
综上所述,工伤认定是根据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的情况进行认定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在实际操作中,相关部门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认定,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同时,劳动者在工作中也要注意安全,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降低工伤的发生率。
解析几种工伤认定情形 篇二
工伤认定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环节,下面将进一步解析几种工伤认定情形,以增加对工伤认定的了解。
首先是工伤事故的认定。工伤事故是指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人身伤害或职业病。具体来说,工伤事故应满足三个条件:时间、地点、原因与工作相关;伤害程度符合伤残程度标准;事故经用人单位或有关部门认定,并出具工伤鉴定书。工伤事故的认定对于受害者来说,意味着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获得相应的赔偿和医疗救治。
其次是职业病的认定。职业病是指因劳动条件、工作环境等原因导致的慢性病,如尘肺病、职业性中毒等。职业病的认定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劳动者在与相关工作环境接触一定时间后出现病症;病症与工作环境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病症应由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并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对于职业病患者来说,职业病的认定意味着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和医疗救治。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需要注意,即工伤与非工伤的界定。在一些情况下,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发生了意外伤害,但与工作无直接关系。例如,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导致的交通事故。对于这种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一般来说,如果是在工作场所内发生且与工作环境、工作任务有关,一般会被认定为工伤;而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内,但与工作无直接关系,一般会被认定为非工伤。对于非工伤的认定,劳动者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总之,工伤认定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环节,对于劳动者来说具有重要意义。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认定,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劳动者也应该加强安全意识,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解析几种工伤认定情形 篇三
A、活动类
参加公司运动会第二天被发现不省人事
20多岁的赖某是我市某公司员工。去年11月,他参加公司组织的职工运动会,报名参加百米短跑项目。14时20分左右,赖某比赛后突然感觉四肢乏力、呼吸急促,同时伴有恶心、头晕、胸闷等症状,在同事的搀扶下,他来到赛场医疗室就医,在医务人员的治疗处置后,赖某觉得身体状况有所缓解,于是经医生同意回到赛场休息处休息。17时,赖某的家人把他接回家。
当晚,赖某觉得很疲惫,早早就睡下了。第二天上午,家人叫他起床吃早饭,结果发现他已不省人事,后送往医院救治,最终确认赖某在入院前就已死亡,死因为心源性猝死。
分析:职工在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活动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视为工作原因。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予确认为视同工伤。
不是受邀对象到公司租用场地打球猝死
我市某电子企业在一家运动馆租了篮球和羽毛球场地,规定每周六下午,公司高管可以到该场地免费打球。某周六下午3点45分左右,该公司员工张某来到该运动馆。下午4点左右,张某看到该公司租用的篮球场地有人在打球,就加入了半场篮球赛。几分钟后,张某感觉身体不适,在走向休息区的过程中突然倒地,昏迷不醒,经120抢救无效死亡。最终诊断结果为心源性猝死。
分析:该运动场是公司租用、供公司高管活动的场所,张某虽然是该公司员工,但并不是该公司高管,不是受邀活动对象,其自行参与打球不能视为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他是在休息时间自行参与体育活动,在运动过程中猝死,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也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因此依法不予认定工伤。
B、外出类
在工地上班时晕倒洗手间导致右肩部受伤
李某是我市某房地产企业技术员,被派到某广场项目部工作。今年6月3日下午3点左右,李某在该项目工地上班期间,去洗手间小便后突发晕厥倒地,右肩撞到了小便池,导致右肩部受伤。医院诊断结果为右锁骨中段骨折。
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予确认为工伤。
陪客户吃饭饭后继续喝酒唱歌心肌梗死
彭某是我市某机械设备公司员工。去年8月15日,彭某与同事受单位指派请3名客户吃饭。吃完饭已经是晚上8点半了,彭某和同事自作主张带着这3名客户到我市某娱乐场所K歌。期间又叫了公司几名前同事一起唱歌娱乐。晚上11点左右,送走了3名客户,彭某和同事继续喝酒唱歌。半夜12点半左右,彭某感觉身体不适,被120紧急送往医院。最终彭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医院诊断为急性心肌梗死。
分析:彭某与同事已经完成了公司指派的招待任务,随后到娱乐场所喝酒唱歌,超出公司规定,该行为属于个人娱乐消费,是个人的私事,与其工作无关。因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不予认定工伤。
C、退休类
达到退休年龄未退休
下班回家途中出车祸
林某今年63岁,是我市某建设公司一建筑项目部的临时工,从事的是门卫工作,虽然已经超过退休年龄,但是林某并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去年2月17日晚上7点半左右,林某完成夜班门卫工作后,骑摩托车离开项目部返回住所,沿滨海西大道行驶至潘涂路口时,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林某受伤。交警认定林某不负事故责任。
分析:虽然林某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仍是该公司员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予以认定为工伤。
已拿养老保险被返聘
继续上班时右手骨折
苏某今年56岁,是我市某公司的职工,虽然已经达到了退休年龄,也享受了养老保险待遇,但是因为工作需要,公司将她返聘继续工作。去年12月,苏某在工作中造成右手骨折。
分析:我国法定退休年龄为女性55周岁,女性工人50周岁。根据这一规定,苏某办理了退休手续,享受了养老保险待遇。她虽然被公司返聘,但是跟公司签订的'是聘用合同,因此在工作期间受到的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但是苏某可以以人身伤害为由向法院申请,由用人单位参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支付相关的赔偿。
十种情形
可认定为工伤
工伤认定主要分为认定工伤和视同工伤两种,共计十种情况。
认定工伤主要有七种情形: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视同工伤
主要有三种情形: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发生工伤后
就医最好用现金结算
一、尽量收集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
二、在处理工伤事故时应注意这几点:
(1)到医疗机构治疗时,切勿用社保卡刷卡结算工伤医疗费用,因为我市社保卡尚未提供工伤医疗费结算功能,应以现金或其他形式结算工伤医疗费,并开具正规票据,以备到社保经办机构报销。
(2)申请工伤认定是有时限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如用人单位超过30日申请工伤认定的,其在申请受理日之前所发生的工伤待遇费用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当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