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法院信息宣传工作出新招 篇一
滦县法院推行微信公众号宣传,信息宣传工作出新招
滦县法院一直致力于加强信息宣传工作,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社会知晓度。近日,滦县法院推行微信公众号宣传,以新的形式加强与社会的互动和沟通。这一新招让法院信息宣传工作获得了新的突破,进一步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和社会知晓度。
微信公众号是目前国内最大的社交媒体平台之一,拥有庞大的用户群体和广阔的传播渠道。滦县法院充分认识到微信公众号的优势,决定利用这一平台进行信息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法院可以及时发布各类案件信息和法律知识,提高公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认同。
首先,滦县法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案件信息,让公众了解并关注正在审理的重要案件。公众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查询案件的基本信息、审理进程以及庭审时间等,方便他们了解案件的最新动态。这样的信息发布方式既便捷又高效,能够更好地满足公众对案件信息的需求,提高司法公信力。
其次,滦县法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法律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公众对法律的了解程度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通过微信公众号,法院可以将法律知识以简明易懂的方式传达给公众,增强公众对法律的认知和理解。这样的宣传方式具有广泛的覆盖面和较好的传播效果,对提高公众的法律素养具有积极的意义。
此外,滦县法院还通过微信公众号开展与公众的互动与沟通。公众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提出问题、咨询法律事务,法院将积极回复并提供帮助。这种互动与沟通的方式打破了传统宣传方式的单向性,增强了公众参与感和获得感。公众可以更加便捷地与法院进行交流,促进了法院与公众之间的互动和合作。
滦县法院信息宣传工作出新招,推行微信公众号宣传,这是法院信息宣传工作的一次新的尝试和突破。通过微信公众号,法院能够及时发布案件信息和法律知识,提高公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认同。同时,公众也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与法院进行互动和沟通,增加了公众参与感和获得感。这一新的宣传方式将为滦县法院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社会知晓度提供有力支持。
滦县法院信息宣传工作出新招 篇二
滦县法院借助短视频平台宣传,信息宣传工作出新招
随着社交媒体的快速发展,短视频平台成为了人们获取信息和娱乐的重要途径之一。滦县法院也意识到了这一趋势,近日借助短视频平台开展信息宣传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这一新招为法院信息宣传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进一步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和社会知晓度。
短视频平台以其独特的形式和生动的画面吸引了大量的用户,成为了信息传播的热门渠道。滦县法院充分认识到短视频平台的特点和优势,决定在这一平台上进行信息宣传,以吸引公众的关注和参与。通过短视频,法院可以直观生动地展示案件审理的过程和结果,提高公众对法院工作的认知和理解。
首先,滦县法院通过短视频平台传播案件信息,让公众更深入地了解正在审理的重要案件。短视频具有生动直观的特点,能够通过画面和音频让公众更直观地了解案件的情况。法院可以拍摄庭审现场的短视频,展示庭审的全过程和当事人的陈述,让公众感受到法院工作的真实性和公正性。这样的案件信息传播方式更加生动有趣,能够更好地引起公众的关注和共鸣。
其次,滦县法院通过短视频平台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律素养。法律知识是公众了解法律的重要途径,而短视频则是传播法律知识的有效工具。法院可以制作简短有趣的法律知识短视频,通过生动的画面和生动的讲解,向公众传达法律知识和解释法律概念。这样的宣传方式更加生动有趣,能够更好地吸引公众的注意力和参与度,提高公众对法律的认知和理解。
滦县法院信息宣传工作出新招,借助短视频平台宣传,这是法院信息宣传工作的一次新的尝试和突破。通过短视频平台,法院能够直观生动地展示案件审理过程和结果,提高公众对法院工作的认知和理解。同时,法院还可以通过短视频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律素养。这一新的宣传方式将为滦县法院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社会知晓度提供有力支持。
滦县法院信息宣传工作出新招 篇三
滦县法院信息宣传工作出“新招”
近年来,我院非常重视信息宣传工作,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内宣外宣工作取得了全面进步。2004年,在内宣上,被市中院评为信息先进单位;在外宣上,共在市以上媒体发表稿件120余篇,名列全市法院系统首位。今年以来,我院继续加大信息宣传工作力度,“新招”又出,将信息宣传工作引向深入。截止到3月15日,我院已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稿件13篇,其中在《河北法制报》的大型系列报道《稳定之基――来自政法一线的报道》连续刊登了报道我院工作突出事迹的3篇大型文章,引起了较好的社会反响。从我们的工作看,主要是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制定“特殊政策”。对于信息宣传工作,我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研究制定了特殊的政策。首先,院长杨景明专门提出,要改变文件传阅方法,所有文件、调研、简报,必须先由信息人员阅读后再行传阅,以掌握上级党委和法院的相关政策和形势,从而能够抓住信息宣传的重点和要点,找准信息源。其次,特别强调,所有研究会议落实情况、活动安排部署等的党组会、院长办公会,信息人员必须列席,以更准确地掌握党组的工作思路,从而增强信息反馈的及时性、针对性。第三,院党组对信息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即紧扣中心、提高质量、多出精品;找对路子、与时俱进、力求特色;抓住重点、关注焦点、解决难点,从而高起点、高站位地抓好信息宣传工作。特别是院长杨景明、副院长谢金华同志,多次亲自过问信息宣传工作,立题目、出思路、严把关,并经常进行检查和指导,确保了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前瞻性。第四,进一步明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谢金华负责主管信息工作,并完善了信息领导签发制度,每期信息必须由领导亲自签发把关后才可印发,从而确保信息质量。
二是加强素质建设,配齐配强人员。今年以来,针对人员少任务重的现状,我院从我县友好单位借调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强、文字功底好的干部1名,使专职信息人员达到2人。各中层单位也都明确1人为兼职信息员,使我院的专兼职信息员达到24人,为进一步抓好信息宣传工作奠定了人员基础。同时,将提高信息宣传工作人员的素质作为重点抓在手上,院长杨景明同志亲自找信息人员谈话,要求他们围绕中心工作,深入挖掘有特色、有价值的东西,从动态工作中把握规律性,从苗头性中发现倾向性,从偶然性中提示必然性,不断增强精品意识,提高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另外,计划于年内举办信息培训班2次,分别邀请市中院、县委信息中心等有关领导同志到我院来集惺诳危嫣岣呶以盒畔⑷嗽钡恼逡滴袼健?/font>
三是实施规范管理,进行目标考核。去年以来,我院就将信息调研的考核纳入规范化管理制度,作为加分项进行全院共同考核。从去年的考核结果来看,信息工作抓得好的,基本上排位是靠前的,而不重视信息的单位和干警,综合排名也不靠前。今年,将这一考核项目进一步细化量化,操作性更强。如规范化管理考核制度中规定:各单位信息调研报送任务为年报信息数为人均3篇,调研人均1篇。完不成任务的,每少报一篇信息扣1分,少报一篇调研扣2分。单位上报信息(调研)被采用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本院分别加15
(20)、10
(15)、5
(10)、3
(5)、1
(2)分。对于干警上报信息的任务和采用加分情况,也做了类似的规定。此项规定,不但使信息管理更加规范合理,而且刺激了单位和干警上报信息的积极性,使信息源头较以前更多更广,为信息的采集、编发提供了源头保障。
四是加强制度保障,落实奖励措施。为进一步增强干警报送信息特别是优秀信息、精品信息的积极性,我院以文件即《滦县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的若干规定》的形式制定出台了相应的奖励政策,明确规定,凡在发稿被县级新闻媒体采用每篇奖励20元,被市级新闻媒体采用每篇奖励50元,被省级新闻媒体采用每篇奖励200元,被国家级新闻媒体采用每篇奖励500元。两年来已兑现奖金8000余元。同时,按照市中院的要求,向中院上交信息奖励基金5000元,用于信息宣传工作,奖励信息人
员。五是加强硬件建设,实现现代办公。对于信息工作,我院党组非常重视,除在人力、物力上给予支持外,还不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为信息人员专门配备了微机2台,打印机3台,专线电话1部,并连接了互联网。还投资4万元,购置了数码摄像机、照相机各1台,为抓好宣传工作提供了强大的后勤支持。截至目前,我院已在互联网相关网站如[中国普法网][人民法院网]及大型公文网站[]等发表各类文章及宣传报道9篇,点击率超过5000次,起到了较好的宣传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