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反贪办案安全情况调研报告【实用3篇】

时间:2011-01-04 04:18:29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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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反贪办案安全情况调研报告 篇一

标题:检察院反贪办案安全情况调研报告

在反贪办案工作中,保障案件安全是一项至关重要的任务。为了了解检察院反贪办案的安全情况,进行了一次调研。本报告将就此次调研的结果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调研目的和方法

本次调研的目的是了解检察院反贪办案的安全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调研采取了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检察院的反贪办案工作进行了全面了解。

二、调研结果分析

1. 案件资料的保管

调研发现,大部分检察院对反贪办案的案件资料保管较为严密,存在一定的安全措施。但仍有部分检察院存在资料保管不规范、存在遗失或泄露的情况。这需要加强对案件资料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案件资料的安全性。

2. 人员安全防范

调研发现,大部分检察院对反贪办案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措施比较完善,建立了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加强了对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但也有部分检察院存在对反贪办案工作人员安全的忽视,人员安全防范工作亟待加强。

3. 外部安全威胁

调研发现,反贪办案工作面临来自各方面的安全威胁,如黑恶势力的报复、警察与检察院之间的勾结等。针对这些威胁,大部分检察院已经采取了一定的应对措施,但仍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外部安全威胁的防范。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 案件资料保管问题

对于资料保管不规范、遗失或泄露的情况,应加强对案件资料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的资料保管制度,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2. 人员安全防范问题

对于存在人员安全防范不足的情况,应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力度,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同时,加强对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防范措施的有效实施。

3. 外部安全威胁问题

针对来自各方面的安全威胁,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打击黑恶势力,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同时,加强对警察与检察院之间的监督和监管,防止勾结行为的发生。

四、总结

通过本次调研,我们了解到了检察院反贪办案的安全情况,并提出了相关建议。希望检察院能够重视案件安全工作,加强对案件资料的保管,完善人员安全防范措施,应对外部安全威胁,确保反贪办案工作的安全进行。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打击腐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字数:600字)

检察院反贪办案安全情况调研报告 篇二

标题:检察院反贪办案安全情况调研报告

在反贪办案工作中,保障案件安全是一项至关重要的任务。为了了解检察院反贪办案的安全情况,进行了一次调研。本报告将就此次调研的结果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调研目的和方法

本次调研的目的是了解检察院反贪办案的安全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调研采取了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检察院的反贪办案工作进行了全面了解。

二、调研结果分析

1. 案件资料的保管

调研发现,绝大部分检察院对反贪办案的案件资料保管较为严密,存在一定的安全措施。但仍有个别检察院存在资料保管不规范、存在遗失或泄露的情况。这需要加强对案件资料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案件资料的安全性。

2. 人员安全防范

调研发现,大部分检察院对反贪办案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措施比较完善,建立了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加强了对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但也有少数检察院存在对反贪办案工作人员安全的忽视,人员安全防范工作亟待加强。

3. 外部安全威胁

调研发现,反贪办案工作面临来自各方面的安全威胁,如黑恶势力的报复、警察与检察院之间的勾结等。针对这些威胁,有些检察院已经采取了一定的应对措施,但仍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外部安全威胁的防范。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 案件资料保管问题

对于资料保管不规范、遗失或泄露的情况,应加强对案件资料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的资料保管制度,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2. 人员安全防范问题

对于存在人员安全防范不足的情况,应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力度,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同时,加强对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防范措施的有效实施。

3. 外部安全威胁问题

针对来自各方面的安全威胁,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打击黑恶势力,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同时,加强对警察与检察院之间的监督和监管,防止勾结行为的发生。

四、总结

通过本次调研,我们了解到了检察院反贪办案的安全情况,并提出了相关建议。希望检察院能够重视案件安全工作,加强对案件资料的保管,完善人员安全防范措施,应对外部安全威胁,确保反贪办案工作的安全进行。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打击腐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字数:600字)

检察院反贪办案安全情况调研报告 篇三

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历来是检察机关十分重视的工作,随着检察机关惩治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全国各地检察机关特别是自侦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和其他涉案人员自杀、自残、脱逃、行凶等安全责任事故时有发生,这些事故的发生,说明我们在办案安全工作中存在一定的问题,深刻反思这些问题,对于我们在办案中真正做到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如何在搞好案件质量管理中,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对于拥有侦查权的反贪部门来说尤为重要。

一、我院反贪局在办案安全防范方面取得的成就及具体做法

在具体操作中,我院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把案件安全质量关,力争将每一个案件都做成精品。在案件初查阶段,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中规定的四不原则,初查一般不公开进行,一般不接触被查对象;不得对被查对象采取强制措施;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条件成熟后报主管检察长批准,由案件承办人拟好《安全防范工作预案》,安排专门的安全监查员,做好相关的安全防范措施后再对案件展开全面侦查。

在案件侦查过程中注重强化办案人员办案安全意识,运用各种方式加强办案安全教育,使办案人员深刻认识到办案安全的重要性和安全事故的危害性。我局不定期组织干警学习各地已经发生的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组织办案人员以发生的办案安全事故为反面教材,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行案例剖析,在安全案例的学习中注重对照自己在办案中的安全措施和防范手段进行查漏补缺,居安思危。除了案例学习,我局还以研讨会的形式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办案安全防范制度》,让各位干警结合自身实践,就自己的办案经验谈谈应该要注意的地方,加强学习效果。我局还建立了安全教育定期性和不定期性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实行安全教育月活动,局里每年选择一段时间集中进行安全教育活动,在这个月里对安全问题进行集中学习、对照查找,组织整改。通过教育使办案人员对安全问题真正做到

深入人心。

虽然我局在办案安全防范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我们也要预见到在具体办案中可能发生的问题,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才能切实保证案件安全,将每一个案件办成铁案。

二、当前反贪办案中可能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办案监督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虽然检察院设置了案管部门监督案件进程,但由于《案管规则》出台比较晚,围绕办案监督工作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配套制度。现有办案监督制度还比较零散,规定过于原则,可操作性不强,导致办案监督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的局面,主要侧重于对办案程序的备案审查,对办案过程监督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办案点存在安全隐患,物资保障不足。我院反贪局现有办案点规模小,虽能满足平时的办案需求,但是在办理牵涉人员较多的大案时,办案点就不够用了。同时设施配套也比较落后,讯问点的消防设施配套不够健全,医疗保障不够健全,处理突发疾病的能力有待加强,达不到上级的标准要求,给办案工作留下安全隐患。同时录音录像设备配置不足,在我局实际办案过程中,除了在我院自己的警务区可以实现同步录音录像外,在外提审时由于没有相关的设备支持从而导致很多情况下不能实施同步录音录像,这也给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上诬赖我办案人员刑讯逼供留下了可趁之机。

(三)办案人员紧缺。我院反贪局虽然是检察院中人员最多的一个部门,但是相对于每年办理的案件量来说,人力仍显不足。一方面是侦查人员不足,我局专职侦查人才不足十人,经常会出现一人同时办多个案件的情况,办案人员经常是超负荷工作,虽然细心谨慎能避免问题的发生,但是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这无疑加大了案件风险,不利于反贪业务的有序进行。另一方面我院司法警察人员配置也存在的不足,全局司法警察只有三人,在面对大量的需要司法警察执行的工作时,经常出现司法警察身兼数职既要保障安全又要开车,以检代警的现象时有发生,难以充分发挥司法警察的警务保障作用。

(四)人员业务能力和素质欠缺。个别办案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忽视程序正义,认为程序仅仅是形式而已,违反程序不过是工作方式、方法上的欠缺,算不上大问题,并不影响案件的实质及处理;有的片面地认为只有惩处才是办案成绩,重结果轻过程,强调办案的功效性,忽视办案的合法性、有效性。部分办案人员疏于学习先进办案方法,办案方式老化,办案手段不先进。一些腐败分子作案呈现领域扩大化、手段现代化、方式隐蔽化等特点,而办案人员主要还是习惯一支笔一张纸等传统方法调查取证。遇到案件难以突破和翻供等情况时,往往束手无策,有的甚至采取一些违反程序、违反规定的方法来调查取证。另外在协调办案中,借助执纪执法机关手段调查取证,基层协调的难度更大。

三、解决上述问题的对策

解决上述问题主要要从一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思想政治上,每位办案人员都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指导思想,筑牢思想防线,在办案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要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要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转变执法作风,克服急躁情绪和杜绝野蛮行为。要善于总结、推广办案安全防范工作中的成功经验,认真吸取已发事故中的深刻教训,并查找出根源,制定好对策。要加强对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掌握摸清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变化规律,并根据不同的对象,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开导和法制教育工作。要彻底摒弃陈旧落后的执法观念,坚决端正执法思想,实现四个转变和四个树立即:坚决转变重实体法轻程序法,重办案轻安全的观念,牢固树立程序优先,安全第一的执法思想;坚决转变不违规就办不出案件的错误观念,树立不折不扣执行办案安全防范措施的工作作风;坚决转变重打击轻保护的观念,树立尊重保护人权包括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执法思想;坚决转变事故难以避免的思想,树立严防死守,确保办案安全的意识。

检察院反贪办案安全情况调研报告【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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