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政局普法工作自查报告(精选3篇)

时间:2016-07-08 09:36:19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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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政局普法工作自查报告 篇一

民政局普法工作自查报告是对民政局普法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和评估的重要文件。通过自查报告,可以了解民政局普法工作的整体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以提高普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以下是对自查报告内容的分析和总结。

首先,民政局普法工作自查报告对普法工作的目标和任务进行了清晰的界定。报告明确指出,普法工作的目标是加强公民法律意识,提高法治素养,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同时,报告还对普法工作的具体任务进行了详细的列举,包括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监督等。这些目标和任务的明确性为普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依据。

其次,自查报告对普法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报告通过对各项普法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逐一梳理,详细列出了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等。通过这样的分析,可以清楚地了解到普法工作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之处,为进一步改进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再次,自查报告提出了具体的改进措施和建议。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提出了一系列的改进措施和建议,包括加强人员培训、优化普法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等。这些改进措施和建议的提出,为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指导。

最后,自查报告对普法工作的成效和影响进行了评估。报告通过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和社会反馈的分析,对普法工作的成果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同时,报告还列举了一些具体案例,展示了普法工作对社会的积极影响和作用。这样的评估能够更加直观地反映出普法工作的实际效果,为今后的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借鉴。

总的来说,民政局普法工作自查报告是对普法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和评估的重要文件。通过对报告内容的分析和总结,可以看出,这份报告对普法工作的目标和任务进行了清晰的界定,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改进措施和建议。这些都为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指导。

关于民政局普法工作自查报告 篇三

根据中共县委组织部、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司法局《关于认真组织开展“xx”普法“三五”依法治县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河普联2号)文件精神,结合《县县属和省州属单位“xx”普法“三五”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标准》要求。现将我局“xx”普法“三五”依法治理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15分)

1、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根据县普法依法治理规划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制定“xx”普法和“三五”依法治理规划,并根据工作情况认真组织实施。(4分,自评4分)

2、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职工法律法规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每年结合民政各项工作会议研究、安排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3分,自评3分)

3、建立健全和完善民政局机关学法制度,并按照学法制度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集中专题学法活动共25期,平均每年学习5次,完成了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要求的学习任务。(4分,自评4分)

4、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初有工作计划、年内有落实、年终有工作总结。(4分,自评4分)

二、建立健全机构,完善保障机制(15分)

1、建立键全机构,为切实有效地抓好普法工作,结合本局实际,成立以局长孙永任组长,副局长廖坚、文彦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由于人事变动调整普法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局老龄办,由李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局普法日常工作,落实了专职法制辅导员具体抓。为普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按照普法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学习,做到学习制度化,完成了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要求的学习任务。(6分,自评6分)

2、建立和完善以来的普法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学习记录,按时上报民政工作各种信息材料。(6分,自评6分)

3、加大工作经费投入,有计划地安排相应的普法工作经费。开展xx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来,投入用于打印、复印各种普法宣传资料1.2万元,制作县民政惠民手册15000本2.6万元。为普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3分,自评3分)

  三、加大信息报送工作(4分)

按要求及时报送简报和信息、工作统计表,建立和完善工作台帐。5年内共上报送各类民政信息37期。(4分,自评3分)

四、普法教育(44分)

1、突出抓好《宪法》和《瑶族自治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瑶族自治县实施农

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村委会组织法》、《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合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2分,自评2分)

2、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积极开展法治理念进社区,进单位活动。在每年都开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余份。(1分,自评1分)

3、根据《红河州“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在局机关中,结合单位实际,一是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组织学习《宪法》、《云南省瑶族自治县条例》、《干部法律知识读本》,进一步加大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利用敬老节宣传活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各种宣传材料余份,并把宣传活动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及图片报送县普法办。三是组织局机关领导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宪法》、《云南省瑶族自治县条例》、《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法》、《瑶族自治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瑶族自治县实施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村委会组织法》、《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合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红河州“xx”普法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等11次,努力提高广大干部和职工的宪法意识,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分值7分,自评分7分)

4、积极开展民政业务工作培训会。每年组织召开全县民政工作会议,同时利用会议期间积极开展各类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进一步加大对全局干部职工(2分,自评2分)

5、按要求参加全县和部分机关组织的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参考率达100%,考试合格率达成100%。积极征订普法学习资料和教材,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提供保障。(4分,自评4分)

6、积极组织和参加“法制专题讲座”。(2分,自评2分)

7、认真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根据民政工作的实际,我们将每年的法制宣传日定在敬老节当天,将各类法律与《老年法》一同开展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4分,自评4分)

8、积极做好对民政系统普法教育的指导、协调工作。由于民政工作业务广,涉及到的人民群众广泛,我们采取在工作中宣传法制的方式,对民政工作对象进行相关法制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下基层的机会走村进户进行法律宣传。(3分,自评3分)

9、积极参加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召开的有关会议,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2分,自评2分)

10、每年大力开展对挂钩联系点的普法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各科室到挂钩点开展法制宣传活动9次,粘贴标语50条。(2分,自评2分)第一课件

11、全面贯彻实施《县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不断配合县普法办开创好民族普法工作亮点。并制定了《县民政局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6分,自评6分)

12、积极配合县普法办在城区、乡镇开展法制宣传日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分,自评2分)

13、进一步加大法治化管理和监督,维护民政工作的公正、公开办公。(1分,自评1分)

1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6分,自评6分)

五、依法治理(22分)

1、建立健全了民政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及相应配套制度。(4分,自评4分)

2、民政局不属于执法机构。(4分,自评4分)

3、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认真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促进民政工作法治建设。(3分,自评3分)

4、积极开展争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2分,自评2分)

5、按照县普法办的要求,每年积极完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统计报表和相关工作情况的上报。(4分,自评3分)

6、围绕“平安和谐”建设,针对群众关注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问题,深入开展专项的依法治理,促进了民政工作依法治理的全面开展。(2分,自评2分)

7、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各项法治工作建设,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3分,自评3分)

以上5大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标准总分100分,自评分98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认真学法、守法,用法律知识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促进民政工作走向法制化、正规化,使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关于民政局普法工作自查报告(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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