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机关效能情况报告 篇一
在过去一年中,地税机关在提高效能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通过不断创新改革,我们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成果,为地方财政的稳定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首先,地税机关加强了税收征管,提高了征管效能。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了对纳税人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税收政策,提高了税收征管水平。通过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我们成功打击了一批严重的税收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了偷税漏税行为的发生,保障了国家财政的稳定运行。
其次,地税机关推进了信息化建设,提高了工作效能。我们大力推进税务信息化建设,建立了全国统一的税收信息系统,实现了税收数据的全面共享和信息的实时传输。这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税务人员的工作量,提高了服务质量。纳税人可以通过互联网随时随地办理税务事务,不再需要亲自前往税务机关,大大提高了纳税人的满意度。
第三,地税机关加强了内部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我们加强了对干部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了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通过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先进的管理技术,我们改进了工作流程,简化了办事程序,减少了冗余环节。这使得工作更加高效,提高了整体工作效能。
总之,地税机关在提高效能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通过加强税收征管、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加强内部管理,我们提高了工作效率,为地方财政的稳定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然而,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地税机关效能情况报告 篇二
在过去一年中,地税机关在提高效能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通过不断创新改革,我们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成果,为地方财政的稳定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首先,地税机关加强了税收征管,提高了征管效能。我们加强了对纳税人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了他们的纳税意识和合规意识。通过加强与税务人员的沟通和交流,我们提高了税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工作质量。这使得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理解更加深入,对税务机关的工作更加满意。
其次,地税机关推进了简政放权,提高了工作效率。我们大力推行“放管服”改革,简化了办事流程,优化了办事环境,提高了办事效率。通过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办事时间、提供便捷的服务,我们为纳税人提供了更加高效的服务,减轻了他们的负担,提高了他们的满意度。
第三,地税机关加强了内部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我们加强了对干部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提高了他们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通过激励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我们激发了干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了他们的工作效能。这使得整个机关的工作更加协调有序,提高了整体工作效率。
总之,地税机关在提高效能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通过加强税收征管、推进简政放权和加强内部管理,我们提高了工作效率,为地方财政的稳定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然而,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地税机关效能情况报告 篇三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创建最优发展环境一直是各级政府改进作风、优化服务所追求的最高目标。当前,全省地税系统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积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这对地税部门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纳税服务,优化发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作者结合地税系统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开展情况,就地税系统机关效能建设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及治理对策作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机关效能建设相关内涵阐述
效,乃效率、效果、效用之意;能,乃能力、能干、能行之意。效能主要是指办事的效率和工作的能力。机关效能主要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职能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实现工作目标的能力和所获得的领导效率、效果、效益的系统综合。简言之,就是行政机关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能力。机关效能建设是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按照“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要求,为规范行政机关,改进工作作风,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提高工作效能,将管理诸要素有机结合在一起的管理活动。它是管理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高层次的管理形式和载体。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机关效能的体现者,是效能建设的主体;人民群众是效能建设的受益者,是客体。机关效能建设的主体行为是一种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优质服务为宗旨,以人民满意为目的的行政行为。因此,机关效能建设的着力点是强化对主体行为的约束,更好地服务客体,寓服务于管理之中;同时让客体能够有效地监督主体,以获得满意的服务,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公仆”意识,做到用职能去管理,用机制去完善,用服务去影响。
二、当前地税系统机关效能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干部认为我们地税部门已开展了多年的政风行风建设,地税机关办事效率已经很高了,服务质量也够好了,地税部门已经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不需要再搞什么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不少人潜意识中还存在厌烦抵触情绪,他们认为当前地税工作压力大,税收任务重,工作中很难再推陈出新,实在没必要再推行机关效能建设,对效能建设缺乏足够的认识和理解。
2、效能建设不深入。虽然效能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效能建设的意识也深入人心。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效能建设还缺乏长远的计划;有的还习惯搞运动,想起来就抓一阵子,想不起来就抛到脑后;还有的等上级领导强调了,就紧抓一阵子;也有的响应号召,成立了工作机构,但是形同虚设,没有真抓实管,不能促进效能建设持续发展。
3、管理机制不完善。一些制度、方案制定多、落实少,严重影响了干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发挥。管理手段滞后,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仅仅依赖于考核的扣分扣款,而忽视了日常管理的重要性,造成干部干工作满足于应付,怕担责任,甚至逃避责任,使边缘工作无人过问,需要协调共同解决的问题无人牵头。
4、创新意识不鲜明。一些干部思想观念陈旧,对依法治税与优化服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与执法责任制等关系缺乏正确理解,对绩效管理、服务社会、争做第一等新理念接受不强;工作上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应付了事,因循守旧,抓不出特色;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缺乏创新的勇气,缺少创新的方法和举措,站的不高,看的不远,创新理念不强,开拓意识不足。
5、服务措施不得力。少数干部职工为纳税人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不好,服务方式陈旧,服务承诺不兑现,办事拖拉、推诿、敷衍,工作执行力不强,服务措施落实不到位,甚至存在“为税不廉、执法不公、服务不周”现象:部门运转不协调,征、管、查各环节只有分工没有协作,服务措施不能完全满足纳税人的需求。少数干部,也严重损害了地税部门的社会形象。
6、激励机制不健全。就考评制度内容讲,由于量化细化不够,可操作性不强,责任权利不配套,赏罚力度不够,缺乏内在驱动力;从制度的实施方面讲,由于平时缺乏检查督促,制度落实流于形式,使制度未能真正起到规范、激励作用;从考评效果讲,有的单位忙闲不均,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良莠不分,奖罚不明,导致竞争激励机制作用缺席,变相搞平均主义,挫伤了干部积极性。对效能建设危害巨大。
三、地税系统机关效能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
一是工作落实不力。工作中就事论事、就税收抓税收,对上忙于应付,对下忙于布置,没有潜下心来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经常为出台文件而出台文件,文件一发就不管了,定了规定也不落实,工作中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得过且过。
二是人员素质不高。从地税干部的综合素质看,少数干部职工存在爱岗不敬业、作风飘浮,责任心、进取心不强,积极性、主动性欠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思想严重等现象,未树立终身学习观念,对财务知识、法律知识、计算机知识、文秘技能等知识学习不够,在管理方式上循规蹈矩,对形势的判断力,事件的敏感性、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税收业务知识和执法技能与目前税收工作高标准严要求有较大距离,无法适应新形势下税收工作的需要。
三是执法刚性不强。执法不规范是当前依法治税工作的弱点。公众税法知识缺乏、少数税务干部的法律素质较低、地方保护主义、收入任务与税源的矛盾等等,都是对依法治税构成的威胁。征、管、查职责不清,忽视了稽查与征收、管理的协调、制约关系,导致管理相对弱化,也是导致执法刚性不强的另一个原因。
四是服务形象不佳。目前的纳税服务存在误区,还存在未真正转变服务观念,一定程度上把纳税人摆在服从的位置,主动服务的意识不强,因此就出现了办事拖拉、服务不到位、缺位的现象。一些干部宗旨观念淡薄,服务意识差,不能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以权谋利现象时有发生。
五是工作流于形式。从表面看,工作扎实,成绩斐然,但纵观活动的全过程,其形式和实质均与政风行风建设目的一致,且形式大于实质。主要是某些部门的领导对名次看的太重,对所谓的“政绩”过于关注。没有真正理解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这一理论之精髓,没有将效能建设的真正要求落实到工作中去,落实到为纳税人服务中去,而是不惜牺牲部门利益,不惜浪费人力、物力和财力,而大搞形式主义。其结果必然是劳民伤财,事倍功半。
六是绩效评估不科学。现行的绩效评估考核分散在多种管理机制中,造成有多少项工作就有多少项评估考核,出现了“滥考评”现象;绩效评估考核的主体主要是上级行政机关,社会公众、社会组织还没有真正成为评估的主体;评估的方法多为定性方法,较少采取定量方法,未建立评估指标体系,缺乏科学性。
四、健全六个体系,深入推进地税系统机关效能建设
提高地税系统机关效能、创建最优发展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只有结合实际,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积极深化改革和创新制度,建立健全职责体系、流程体系、执法体系、服务体系、监督体系、考评体系“六位一体”的责任体系,深入推进地税系统机关效能建设。
以履职尽责作为效能工作的出发点,健全岗责体系。各单位(部门)要依照本单位(部门)的基本职能,研究制定切实可行、协调规范的机关管理体系,健全并严格执行岗位目标责任制,把岗位责任和任务细化,做到以人定岗,以岗定责,岗责分明;健全并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并贯彻到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对承诺不兑现,超时未办结,一律以不作为或失职论处;健全并执行政务公开制,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外,应把纳税人最关心、最想知道的营业额评定、税收处罚、税收优惠政策、纳税服务内容等方面的事项,及时、完整地的向社会向纳税人公开,接受社会和纳税人的监督。
以办税服务标准化建设作为效能工作的改革点,健全流程体系。要合理整合办税服务厅的窗口设置,实现“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及时审批,限时办结。”切实解决分工过细,忙闲不均,难以考核的问题,贯彻落实“两个减负”的要求,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切实提高涉税事项的即办率。正确处理优质服务与规范执法的关系,以创优质服务为主题,建立健全集纳税申报、信息咨询、政策发布、业务辅导、工作流程于一体的网络服务体系,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主动接受纳税人的监督评议,尽力完善“三四五六”服务体系即:推进“三时”服务(准时服务、及时服务、延时服务),落实“四办”要求(符合政策的坚决办、手续齐全的立即办、涉及各
方的协调办、后续办理的预约办),坚持“五零”标准(征纳沟通零距离、执法流程零障碍、服务质量零差错、规定之外零收费、服务行为零投诉),实行“六项”制度(首问责任制、承诺服务制、办税公开制、AB岗工作制、领导接访制、意见反馈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以规范执法行为作为效能工作的改革点,健全执法体系。把规范执法置于税收工作的核心位置,加强税收执法程序化建设。一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在办税场所设置政务公开窗口或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同时利用各种传媒,全面及时有效地公开税收政策、行政审批、办税程序、处罚标准、收费标准等事项;二是优化行政审批,对行政许可、涉税审批事项,审批时间有效缩减或下放,方便纳税人,服务纳税人,切实维护广大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有关制度,全面开展“落实优惠政策情况回头看”,不折不扣地执行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四是要按照岗责体系和业务流程要求,对各岗位的执法项目、操作流程、受理时限、审批权限和执法文书传递方式等进行有效的监控,加强分权制约,落实《廉洁办税违诺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
以优质高效的办税服务作为效能工作的落脚点,健全服务体系。
主动适应税务管理由单纯管理向综合服务的转型,树立起大服务的意识,不断扩大服务的内涵,将服务渗透、融合到工作的每个环节,每个领域。一是创新服务方式。以办税服务厅的建设为载体,不断优化“一窗式”、“一站式”服务功能。积极推广POS机刷卡缴税、同城办税,推行网上报税,提高服务效率。二是强化服务监督。建立和完善纳税服务评价体系,实施“开放式办税”,将税务登记、办税时限、服务承诺等内容全部公开。分行业、协会邀请纳税人代表进行座谈,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关爱服务对象。加强对纳税人服务需求的调查,掌握纳税人需求的变化,将纳税人的实际需求作为服务体系的核心要素。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将税收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转化为“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的动力。四是服务体系制度化。定期对各项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提高服务制度本身的科学性,增强制度之间的协调性,进一步细化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AB岗工作制等服务制度,强化制度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以加强监督检查作为效能工作的保证点,健全监督体系。开展监督检查是检验效能建设成果的最有效方式。要从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入手,逐步建立起检查目标考核制、检查责任追究制、交叉检查制、检查复查制、检查结果评估制等制度,形成会检查、好检查、严检查、重检查的良好局面。要注重检查实效,逐步建立以上级明查暗访和异地交叉检查为主体的检查模式。在监督检查中,要统一检查内容、方法和尺度,做到同事同责。对于那些走过场、马虎了事、责任心不强的检查人员要实行责任追究。要重视检查发现的问题,对出现的问题要立查立改,加强跟踪问效。要畅通效能监督渠道,通过聘请效能监督员、设立效能监测点、开通效能建设热线等方式,建立起涵盖专职监督、特邀监督、社会监督在内的全方位监督网络,使地税效能建设寓于各种监督视角之中。
以完善考核奖惩作为效能工作的着力点,健全考评体系。确保机关效能建设长抓不懈,考评推动是手段。要坚持社会评议、组织评议和民主评议相结合,把机关效能建设的评判权交给企业、交给服务对象。要将评议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科学制定考核体系,针对不同的岗位职能,建立健全岗位职责绩效考评制度,把上下班签到签退、着装仪表、作风纪律及外出报告、反馈等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制度列入岗位责任制考评的内容,进一步完善以出勤考评、岗位职责、遵纪守法、工作作风、思想政治等为主要内容的机关岗位责任制考评制度。要将考评结果与单位、个人年度的评先评优、干部提拔、奖惩等挂钩,把严格考评作为保证效能工作深入开展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
地税系统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是一项长期永无止境的工作。我们要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核心,以提高工作效率为重点,以依法高效,创建党政领导满意、纳税人满意、社会各界满意的地税执法环境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通过开展效能建设活动,使我们地税部门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办税廉洁公信度明显提高,涉税审批时间明显缩短,服务态度明显改善,为创建最优发展环境,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地税部门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