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新3篇)

时间:2016-01-05 06:13:45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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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篇一

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得到了充分展示。报告指出,我国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制度安排,为我国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在经济方面,报告指出我国经济保持平稳增长,稳中有进,经济结构不断优化。这得益于我国坚持改革开放,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创新驱动发展力度,促进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提升。

在民生方面,报告强调了我国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的原则,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通过加大就业力度、提高教育医疗水平、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等举措,我国不断提高了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在法治方面,报告强调了我国坚持依法治国,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通过完善法律制度、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加强法律监督等措施,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保障了人民权益的实现和社会的稳定。

在国家治理方面,报告指出我国坚持党的领导,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等举措,我国进一步提高了国家治理的科学性和效能性。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充分展示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我国发展的成就。这给我们更大的信心和动力,继续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篇二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举措。报告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社会进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力量。

在教育方面,报告强调了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通过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等措施,我国积极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承和发展。

在文化方面,报告指出了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建设。通过加强文化产业发展、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加强文化事业发展等举措,我国不断提高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在法治方面,报告强调了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治保障。通过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加强法律监督等措施,我国坚决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权威性和统一性。

在社会方面,报告强调了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导和实践。通过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加强社会文化建设、加强社会公德修养等举措,我国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充分展示了我国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方面的成就和举措。这给我们更大的信心和动力,继续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承和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篇三

代表工作进一步改进。为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有关议案的意见,扩大了全国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范围,并请代表在会前开展调查研究,为常委会提高审议质量,作出更加符合国情和人民群众利益的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对代表视察办法也作了改进,本次大会前,安排在京全国人大代表回原选举单位参加视察。为了更好地发挥香港、澳门全国人大代表的作用,常委会组织港澳代表分别到贵州、甘肃、湖北、安徽进行视察,增进港澳代表对中西部地区的了解。台湾省的全国人大代表也到福建进行了视察。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是本届人大以来历次会议最多的一次。对议案中提出的制定、修改有关法律的建议,有不少已被常委会采纳。全年通过的16件法律中,有15件是根据历年来代表提出的议案制定的。国务院有关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常委会还认真办理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对反映的问题,有的组织了专门调查,有的转给有关地方、部门处理。

对换届选举工作给予指导。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全国乡级人大的换届选举陆续展开。常委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搞好这次选举工作的指导性意见,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还专门举办了培训班,对选举工作可能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了相应的解决办法。常委会还分别审议了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办法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

与地方人大的联系得到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专门委员会的同志到地方进行调查研究时,注意听取地方人大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召开了地方人大贯彻立法法工作会议,总结交流了做好地方人大立法工作的经验。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机关,经常与地方人大相关部门共同研究依法履行职责中遇到的问题。常委会机关还先后举办了30多个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帮助地方人大加强了干部培训工作。地方人大也帮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做了许多工作,如协助征求对有关法律草案的意见,配合开展执法检查,及时反映法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推动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

积极开展对外交往。一年来,常委会加大了对外工作力度,先后接待了近百个外国议会代表团组来访。通过这些交流,增进了友谊,扩大了共识,加强了合作。一些原来对我国还不了解的议会人士,亲眼看到我国改革开放的巨大进步后,增进了对我国的了解;一些原来对我国有误解的人士,也根据耳闻目睹的事实,消除了一些误解。常委会还通过高层交往、有计划地组团出访和考察、参加国际和地区议会组织举办的会议等多种方式,同各国议会界人士广泛接触、坦诚对话,既宣传了我们自己,也了解了外国法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针对少数西方国家议会审议或通过干涉我国内政的议案,外事委员会及时发表声明和谈话,表明我国的严正立场和态度。常委会还通过与欧美国家议会建立的对话机制,加强相互间的了解,并针对损害我国家尊严和利益的问题,进行了严正的交涉和说理斗争。

常委会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重视学习和作风建设。先后学习了江泽民同志的“七一”重要讲话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了党的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决议,并认真贯彻落实到依法履行职责的各项工作中去。为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法律制度的学习,举办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现代企业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物权法律制度、行政程序法律制度、加入世贸组织与我国法制建设等法制讲座,既使常委会组成人员了解法律制度的发展情况,也为常委会审议相关法律草案作了准备。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还围绕审议的议案,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加深了对实际情况的了解,提高了议案审议的质量。常委会机关也进一步加强了学习和作风建设,各方面工作都有改进,为代表大会、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和全国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服务。

一年来,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立法工作的进展情况,与形势发展的需要和代表们的要求还有距离。主要原因是:有的法律草案,由于在起草阶段对有争议的问题研究论证不够充分,提请常委会审议后不能及时出台;有的法律草案,由于所涉及的体制还处在改革的过程中,对相关问题作出法律规定的条件还不成熟

,起草工作未能完成。对监督工作,代表们普遍要求加大力度,常委会也作了努力,但实际效果还不够理想,主要是听取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提出改进执法的意见后,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的力度还很不够。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的工作,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备案审查启动程序,把被动审查和主动审查有机结合起来,以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常委会机关的作风建设,还存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够,总结地方人大经验不够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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