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县工商局红盾护农行动汇报
近日,我县工商局开展了一系列的红盾护农行动,旨在加强对农村市场经济的监管,维护农民和农村市场的合法权益。在这次行动中,我们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首先,我们加强了对农村市场的巡查和日常监管工作。我们组织人员深入农村市场,重点关注农产品质量和价格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加强巡查,我们发现了一些农产品质量不合格和价格欺诈等问题,并及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这不仅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农村市场的正常秩序。
其次,我们加大了对农村市场经营者的培训和指导力度。我们组织了一系列的培训班和座谈会,邀请相关专家和学者为农村市场经营者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监管政策,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市场经营能力。通过这些培训和指导,我们帮助农村市场经营者提升了自身的素质和能力,从而更好地经营农村市场。
最后,我们积极开展了宣传工作,提高了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消费观念。我们通过在农村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农民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通过这些宣传工作,我们帮助农民了解了自己的权益和义务,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意识,使他们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这次红盾护农行动,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对农村市场经济的监管,维护了农民和农村市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农村市场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农村市场监管体系,为农民提供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篇二:县工商局红盾护农行动汇报
近期,我县工商局开展了红盾护农行动,旨在加强对农村市场经济的监管,维护农民和农村市场的合法权益。在这次行动中,我们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首先,我们加强了对农村市场秩序的整治工作。我们组织人员深入农村市场,对一些存在违法行为的商户进行了查处。我们严厉打击了假冒伪劣产品、价格欺诈和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保护了农民和农村市场的合法权益。通过这些整治行动,我们有效地净化了农村市场经济环境,提升了农民的消费体验。
其次,我们加大了对农村市场经营者的监管和指导力度。我们建立了农村市场经营者档案,对农村市场经营者进行了注册登记,并定期进行检查。对于一些存在违法行为的经营者,我们及时进行警示和指导,帮助他们规范经营行为,提高市场竞争力。通过这些监管和指导措施,我们帮助农村市场经营者提升了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了农村市场的健康发展。
最后,我们加强了宣传工作,提高了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消费观念。我们通过在农村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农民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同时,我们还加大了对农产品质量和价格的监督力度,提供了农产品质量检测和价格监测的服务,保障了农产品市场的公平和透明。通过这些宣传工作,我们帮助农民了解了自己的权益和义务,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消费观念。
通过这次红盾护农行动,我们全面加强了对农村市场经济的监管,维护了农民和农村市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加大对农村市场的监管力度,为农民提供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县工商局红盾护农行动汇报 篇三
县工商局红盾护农行动汇报 文章作者:大海一针 文章加入时间:2005年7月13日9:43
完善六项机制,落实六个到位,积极开展农资市场整治 -----夏县工商局红盾护农行动汇报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市工商局关于“2005红盾护农”行动方案的部署安排,我们夏县工商局把开展农资市场打假,确保春耕生产安全,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完善六项机制,采取六点措施,落实六个到位,全方位高效率地开展了农资市场整治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完善六项机制
(一)完善领导机制。 我局成立“红盾护农行动”领导组,明确一护农行动在全县广大农村家喻户晓。
特别是案件的宣传,如我局查处假硫酸钾肥料一案在运城报.夏县电视台进行了刊登和报道,我们在电视台和夏县报上发出消费警示
(三)农资备案到位。,我局对农资产品实行备案制,制定了《农资商品备案规定》,从备案的程序和备案须提交的材料上作出明确的规定,对要求备案的种子规定了索样品种、数量及样品的索取与存放方法。
备样统一粘贴有我局印制的封条,注明样品名称、编号、封存时间并由经营者签名或盖章,由工商部门备样留存。目前已设立了样品库,从而解决了不合格农资商品后期取证的困难。
目前,已对30余种种子进行取样封为1年,此举既警示了农资经营户,又为日后解决农民农资质量纠纷保全了证据,一旦发生农资商品投诉或纠纷,便于迅速追溯源头,及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保护农民利益,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民朋友的经济损失。
(四)信用档案到位。我局对农资企业信用档案独立建档,单独存放。在红盾护农行动期间,对每个农资企业的回访进行了3次,以确保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对社会负责,对农民负责。
(五)检查、督察到位。,县局对基层所检查每月不得少于2次,每次检查、督察要在市场巡查登记簿中有明确记录。
(六)案件查处到位。凡是涉农案件均要经过案件专管员、市管股、法制股和分管局长审核,确保把每个涉农案件都办成铁案,并且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即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商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制假售假责任者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包庇、纵容、参与制假售假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据统计,截止目前,我局共开展农资专项整治5次,出动执法人员28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6台次,印发宣传工作资料9000份,检查农资经营主体 户,化肥。农药,种子备案 种。
立案查处 起(其中种子案件11起、肥料案件163起农药案件 起),结案 件,查获案值达 万的假劣农资,有力地净化了市场环境,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文章出处: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