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基层村民自治情况调研报告【优秀3篇】

时间:2018-04-04 09:30:41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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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基层村民自治情况调研报告 篇一

标题:农村基层村民自治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摘要:农村基层村民自治作为我国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调研分析,探讨了农村基层村民自治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现状分析

1. 村民自治的意识存在欠缺。由于长期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部分农村村民对于自治的概念和意义理解不深,缺乏自治意识和参与意愿。

2.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完善。一些农村缺乏有效的村民自治组织,导致村民自治的实践受限,决策和管理效率低下。

3. 村民自治的参与渠道不畅通。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参与渠道不畅,村民对于自治事务的了解程度不高,参与度较低。

二、问题分析

1. 决策权集中化。在一些农村地区,村委会长久占据着村民自治的决策权,村民参与度较低,无法真正实现民主决策。

2. 财务管理不透明。一些村民自治组织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透明度不高等问题,导致财务资金使用不当,影响村民的积极性和自治意愿。

3. 村民自治的权力范围有限。一些农村地区,村民自治事务仅限于基础设施建设和物资分配等方面,缺乏对于公共事务和社会事务的参与和决策权。

三、解决方案

1. 加强村民自治的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村村民对于自治的认识和理解,激发其自治意识和参与意愿。

2. 完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鼓励农村建立健全的村民自治组织,提高组织的凝聚力和执行力,推动村民自治的实践。

3. 拓宽村民自治的参与渠道。加强信息公开,拓宽村民参与自治事务的渠道,提高村民对于自治事务的了解程度和参与度。

4. 推进农村基层权力下放。逐步将决策权下放到村民自治组织,实现民主决策,增强村民自治的可行性和效率。

5. 加强财务管理的监督和透明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的监督,提高财务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透明度。

四、结论

农村基层村民自治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手段,但目前存在自治意识欠缺、基层组织建设不完善、参与渠道不畅通等问题。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完善组织建设、拓宽参与渠道、下放权力和加强财务管理监督等措施,可以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推动农村基层村民自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

关于农村基层村民自治情况调研报告 篇二

标题:农村基层村民自治的经验与启示

摘要:农村基层村民自治作为我国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旨在提高村民的自治意识和参与度,推动乡村振兴。本文通过调研分析,总结了一些农村基层村民自治的成功经验和启示,为农村基层自治工作提供参考。

一、成功经验

1.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村村民对于自治的认识和理解,激发其自治意识和参与意愿。

2. 健全村民自治组织。建立健全的村民自治组织,提高组织的凝聚力和执行力,推动村民自治的实践。

3. 拓宽参与渠道。加强信息公开,拓宽村民参与自治事务的渠道,提高村民对于自治事务的了解程度和参与度。

4. 下放决策权。逐步将决策权下放到村民自治组织,实现民主决策,增强村民自治的可行性和效率。

5. 加强财务管理的监督和透明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的监督,提高财务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透明度。

二、启示

1. 坚持因地制宜。农村基层村民自治的实践应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灵活运用各种制度措施,以适应不同地区的需求。

2. 强化组织建设。加强村民自治组织的建设,提高组织的凝聚力和执行力,为村民自治提供有力支持。

3. 注重教育培训。通过开展自治意识和参与能力的培训,提高农村村民的自治意识和参与度,推动农村基层村民自治的实践。

4. 加强监督与评估。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于村民自治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三、结论

农村基层村民自治的成功经验和启示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借鉴和参考。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健全组织建设、拓宽参与渠道、下放决策权和加强财务管理的监督等措施,可以提高农村村民的自治意识和参与度,推动农村基层村民自治的实践,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

关于农村基层村民自治情况调研报告 篇三

关于农村基层村民自治情况调研报告

村民自治的实质是在村民中实行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我们主要从这四个方面进行抽样调查。通过对问卷的归纳分析,发现我省村民自治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一、村民自治现状与问题

(一)村民选举普遍性低,公正性较差

调查表明,对选举持积极态度的样本仅占合格样本(指1299份村民样本,下同)的53%,参加过最近一次选举的村民也只占被调查对象的70.7%。更突出的问题是:投票方式是逐户收选票,使得这种低普遍性的村民选举带有“暗箱操作”的可能;认为选举前上级打招呼和村党支部指定候选人的样本占31.4%;认为私下做工作和贿选的样本占23.4%;认为宗族势力干扰村

民选举的样本占5.1%。这些因素显然会影响村民选举的公正性,影响村民对选举的态度,从而导致村民选举的普遍性降低。

(二)村民民主监督意识不高,对村务公开的信任度低

民主监督是实行村民自治的保障,在现行的制度框架下,村务公开是民主监督的唯一平台。调查显示,完全知道村务公开的样本仅占35.3%,知道一点的占39.3%,令人遗憾的是竟然还有25.4%的人不知道村务公开,这个比率足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经常去看村务公开栏的被调查村民有362人,占27.9%;有34.6%的人根本不去看或根本不知道有村务公开栏。同时,被调查村民对村务公开的理解比较狭隘,虽有65.6%的村民对村务公开感兴趣,但其中的70.3%仅对“村务账目”感兴趣。对村务公开内容完全相信的样本仅22.3%,有一点相信的36.9%。

(三)村民民主决策参与意识薄弱,决策者漠视民意

被调查村民只有不到50%愿向村干部反映自己的意见,72%认为村里的事情村民没有必要介入;仅有54.5%的村民认为村里的重要事情必须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决定。调查表明,当村民意见和乡(镇)政府指示有矛盾时,有33.5%的村民样本和57.4%的村干部(村干部总样本204份,下同)认为应该按照乡(镇)政府的指示去做,74.9%的村民和78.4%的村干部样本都认为乡(镇)政府的指示应优先,而认为村民意见优先的村民样本和村干部分别只有27.6%和17.6%。另外有98.3%的村干部认为应把“完成乡政府布置的任务”放在首位,认为向乡(镇)政府反映村民意见非常重要的也只有30.4%。同时,有的乡镇政府对村民自治干预严重,无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随意撤换村委会干部。

二、改进我省村民自治的对策建议

为改进我省的村民自治,特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改进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村务公开的操作者是村委会,到头来还是自己监督自己,这种制度设计本身并不是最合理。为此,一方面要逐渐完善相关制度,通过制度促进农村民主政治的发展;另一方面,又要切合农村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按制度的本义进行实际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村民自治改革的关联面很大,尤其会涉及到相关的经济制度的改革。所以,村民自治制度的改进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有与农村工作相关部门的支持与合作。

(二)努力增强村民民主政治意识,完善村民委员会监督机制,我省村民对村务活动参与率不高的主要原因是民主政治意识薄弱,必须把提高村民民主政治意识,作为当前我省村民自治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有效的监督机制是村民自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我省以村务公开为核心内容的监督并未达到应有效果。由抽样调查可知,其原因除了村民的民主政治意识不强外,最主要的是“村官”及少数乡镇的领导层漠视民意。真正的监督应该是主动的,因此,必须完善村民代表会议等监督机构,构建更为有效的监督平台。

(三)推行“组合竞选制”,真正实观“村官民选”。好的选举制度必须保证自由意志表达、低干预、高参与以及使选举行为与人们的利益建立联系。目前全国农村在若干年的实践中,创造了“海选”制、和我省的“组合竞选”制筹方法,“组合竞选”先由村民小组推荐村委会主任及委员候选人,主任候选人从委员候选人中自主组合村委会竞选班子,报村选举委员会张榜公布,然后再经全村选民两轮差额选举产生村委会主任及委员。抽样调查数据间接证明,“组合竞选”出来的村委员会是相对优化的村班子,而且村民参与率也会相对提高。所以我认为,“组合竞选”是一种较好的村民选举制度。这种制度能有效地排除制度外干扰,能使村民充分表达意志,更有利于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四个实质问题的落实,使农村政治文明建设得到强化。

关于农村基层村民自治情况调研报告【优秀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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