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现状调查报告 篇一
近年来,我国劳动争议频发,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带来了严重的经济和社会影响。为了解决劳动争议,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政府加大了劳动争议调解力度。然而,当前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机构设置不够完善。目前,我国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主要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但在一些地方和企业中,委员会的设置不够规范,人员配备不足,影响了调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此外,一些重要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导致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受到质疑。
其次,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程序不够透明和公正。在一些劳动争议调解案件中,调解过程缺乏公开和公正,一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此外,一些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中存在的程序规定不明确、操作不规范等问题,也给调解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再次,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效果不够理想。尽管政府加大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力度,但仍有一些劳动争议无法得到有效解决,进一步升级为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这主要是因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得不到充分保障,调解过程中的利益平衡不够合理,导致一些劳动争议无法得到公正解决。
为了改善当前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现状,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加强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的规范和监管。政府应加强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的组织、人员、程序等方面的规范和监督,确保调解机构的设置和运行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其次,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程序和规范。政府应制定统一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程序和操作规范,明确调解过程中的各方权利和义务,确保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公开、公正和透明。
再次,加强对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政府应加大对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专业水平和调解能力,确保他们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调解工作。
最后,加强对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效果的评估和监督。政府应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效果评估和监督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当前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仍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但通过加强规范和监管、完善程序和规范、提升工作人员素质、加强评估和监督等措施,我们相信可以改善当前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现状,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当前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现状调查报告 篇三
研究当前劳动关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协调劳动关系、为企业的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既是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重要课题,也是工会组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途径。
当前劳动争议的主要特点
一是劳动争议呈利益化。在经营活动中,企业追求的是利润的最大化,而劳动者则追求自身经济价值的最佳实现,由此
构成的劳动关系具有一定的矛盾性。二是出现集体争议的苗头。在经济结构调整和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全民所有制的职工在劳动待遇、福利、休假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和变化,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及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不经过民主决策程序,很容易导致集体争议发生,争议人数也有所上升。三是劳动争议处理难度不断加大。随着多元化劳动关系格局的形成和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而引发的劳动争议大多靠裁决方法结案,职工绕开企业和工会组织直接投诉,导致企业劳动争议调解机制无法按调解的正常程序进行运作。四是管理不到位引发劳动争议。在调整机构和清理劳动合同过程中,许多历史性不规范的操作问题凸现出来,使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处于非常被动的境地。
引发劳动争议的主要原因分析
一是企业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淡薄,导致侵权现象发生。有些企业行政领导还习惯于用行政手段处理劳动关系中发生的纠纷和争议,不能自觉执行劳动法律政策规定。
二是劳动者观念不适应形势需要,也是产生劳动争议的重要原因。在施工企业低价中标成本经营的情况下,一些职工对自己享有的权利记得很牢,而对自己应尽的义务不甚了解,思想观念跟不上企业发展的步伐,导致发展为劳动争议,甚至是集体争议。
三是基础工作不规范而造成误解,直接产生劳动争议。有些企业在管理上存在着随意性、无序性,缺乏规范有效的管理,致使劳资双方发生矛盾进而产生劳动争议。
依法协调劳动关系的对策
工会干部要学会统筹兼顾,依法协调劳动关系。主要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转变观念,增强劳动法律意识,要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劳动法》、《企业法》、
《工会法》等法律知识,主动做好企业转型时的职工思想工作,提高经营者和广大员工的法律意识,增强其市场观念和依法办事观念。要注重通过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帮助经营者和广大员工自觉运用劳动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行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氛围。规范管理,依法协调劳动关系。首先,要根据劳动关系多元化、复杂化的特点,健全完善各项基础工作,使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得以细化、量化、规范化。其次,要抓好日常具体有效的管理,堵住漏洞。要采取接受员工举报与定期或不定期到基层检查督促结合的工作方法;要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工作的考核力度;要不断完善制度,维护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再次,要结合企业实际,加大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除的宣传教育力度,使依法协调劳动关系走上规范有序的轨道,从源头上遏制劳动争议萌芽的产生。
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在新形势下,工会组织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化解矛盾和协调争议工作。一是要对企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预测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可能性,拿出相应的办法和对策。二是坚持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对企业重大决策和各项改革方案、措施,工会要参与研究,按照民主管理程序把好关。通过多种形式的厂务公开,保障员工依法行使知情权、审议权、建议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三是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工会组织要教育员工遵守劳动纪律。要积极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对遭侵权的员工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同时,工会要通过自身的网络优势,及时将掌握的劳动争议苗头向企业党政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反映,将可能引发劳动争议的矛盾化解在基层,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