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开采的情况报告 篇一
近年来,非法开采问题在我国逐渐凸显,给环境和资源带来了严重的破坏。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和维护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打击非法开采行为。本报告将对打击非法开采的情况进行梳理和总结,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非法开采的现状和危害
非法开采主要集中在矿产资源、森林资源和水资源等方面。非法开采行为严重破坏了环境,导致土壤侵蚀、水源污染、生态系统崩溃等问题。同时,非法开采也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和枯竭,使得正常的资源开发受到限制。此外,非法开采还涉及到腐败和非法经济利益链,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威胁。
二、政府打击非法开采的措施
针对非法开采问题,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进行打击。首先,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政府加大对非法开采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相应的执法机构和执法流程,形成了打击非法开采的长效机制。其次,加强监管体系建设,提高监管水平。政府完善了资源开发管理制度,加强了对开采企业的监管,推动了资源开发的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此外,政府还加强了宣传教育,提高了公众对非法开采危害的认识,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非法开采的举报和监督。
三、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经过多年的努力,政府对非法开采行为的打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非法开采案件数量有所下降,一些重点区域和行业的非法开采得到了有效遏制。同时,政府对非法开采行为的处罚力度不断加大,对违法者形成了较为强烈的震慑。然而,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非法开采行为的隐蔽性较强,打击难度较大。二是一些地方执法力度不够,打击工作不够坚决。三是一些非法开采行为涉及到地方政府官员或执法人员,形成了保护伞,打击效果不明显。
四、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开采的建议
为了更好地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建议政府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工作。一是加强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执法机构和执法流程,提高打击非法开采的能力和效果。二是加大对非法开采行为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认识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非法开采的合力。三是加强监管体系建设,提高监管水平,加大对开采企业的监管力度。四是加大对非法开采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对违法者的强力震慑。五是加强地方政府的责任担当,严肃查处保护伞现象,确保打击工作的顺利进行。
打击非法开采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共同努力。相信在各方共同的努力下,我国的打击非法开采行动将取得更大的成效,为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做出更大的贡献。
打击非法开采的情况报告 篇二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非法开采问题日益严重。非法开采不仅对环境造成了巨大的破坏,还严重侵害了合法开采企业的利益,给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了严重的冲击。为了打击非法开采行为,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首先,政府加大了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各级政府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了对非法开采行为的查处和处罚。执法人员通过加强巡查和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开采行为。同时,政府还加大了对非法开采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了违法成本,形成了较强的震慑力。
其次,政府加强了对开采企业的监管和管理。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了开采企业的权责,规范了开采行为。同时,政府加大了对开采企业的监督力度,建立了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了对开采企业的日常管理和事后监督。通过这些措施,政府提高了开采企业的合规程度,减少了非法开采行为的发生。
此外,政府还加强了对非法开采行为的宣传教育。政府通过举办宣传活动、制作宣传材料等形式,向公众普及非法开采的危害,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打击非法开采行动。政府还建立了举报平台,鼓励公众积极参与非法开采的举报和监督,形成了全社会共同打击非法开采的合力。
通过一系列的措施,政府对非法开采行为的打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非法开采案件数量有所下降,一些重点区域和行业的非法开采得到了较好的遏制。同时,政府对非法开采行为的处罚力度不断加大,对违法者形成了较强的震慑。
然而,我们也要看到,打击非法开采行为仍然面临一些问题。一是非法开采行为的隐蔽性较强,打击难度大。非法开采者常常利用夜间或偏僻地区进行作业,很难被及时发现。二是一些地方执法力度不够,打击工作不够坚决。一些地方政府对非法开采行为采取了漠视或包庇态度,导致打击行动的有限。三是一些非法开采行为涉及到地方政府官员或执法人员,形成了保护伞,打击效果不明显。
为了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开采行为,政府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一是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非法开采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力度。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认识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非法开采的合力。三是加强监管体系建设,提高监管水平,加大对开采企业的监管力度。四是加大对非法开采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对违法者的强力震慑。五是加强地方政府的责任担当,严肃查处保护伞现象,确保打击工作的顺利进行。
打击非法开采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共同努力。相信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够取得更大的成效,建设美丽的家园。
打击非法开采的情况报告 篇三
根据《宾阳县自然资源局开展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和《宾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打击非法采砂、毁田挖砂行为的工作方案》的部署,我局组织执法监察队伍在全县辖区范围开展了“打非治违”工作。通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打击了非法采砂、采矿行为,切实维护正常的自然资源开发秩序,保障我县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对非法采矿、毁田采砂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共出动巡查车1000多车次,出动巡查人员3500余人次。打击非法采矿(砂)点27处,收集作证据保存的挖掘机11台,车辆4辆,拆除抽砂机19台,柴油机21台,竹排12个,抽砂管2440米,罚没款1627.4754万元,移送工商处罚2起,移送公安机关6起。有力制止和打击了影响恶劣的毁田采砂等非法采矿行为,保护了有限的耕地资源和矿产资源,进一步规范了我县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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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从源头上防范和违法占地违法建房行为的发生,促进土地管理秩序根本好转,建立了动态巡查责任制,制定了合理、高效的巡查线路,对发生的“两违”行为坚决打击。2019年以来,共处理违法占地违法建房案件40宗,立案查处40宗,土地违法处罚12.22362万元;开展土地资源动态巡查制止“两违”行为247起;调查取证109起;协助拆除“两违”22起,出动220人次,共计7291多平方米;组织拆除行为2起,出动200多人次,拆除非法占地面积约34009平方米。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真正做到早预防、早制止、早发现,尤其要加强重点违法区域巡查,与有关部门、基层形成联动机制,切实将土地违法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
(一)我县非法采矿(砂)点涉及乡镇多,分布散,从河流、农田、林地到山地都有涉及,地域差异性大。不法分子充分利用这一特点,采取派人跟踪盯梢、利用下班、下半夜偷采等“打游击”方式疯狂的非法采矿(砂)。
(二)打击“两违”方面,自然部门没有强制拆除权,只能在初建时按法律程序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和巡查发现时进行制止,违法者抓住国土执法权限的弱点,总会利用节假日、晚上和巡查时间差进行抢建偷建,从而形成违法用地的事实。
(三)各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管理权归属各镇人民政府后,我局只是在业务上的指导,各镇人民政府没能很好地开展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对违法用地、违法建
房、非法采矿(砂)的巡查监管工作力度不够,仅靠我局执法监察大队巡查打击根本上顾不过来。
为进一步提高违法违规防控能力,有效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构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网格管理体系。下一步,我局将深化执法监察网格化管理,提出切实可操作的管理措施和奖惩细则,做到对每一个网格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做到职责清楚、目标明确、措施落实;同时督促各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各镇国土安监规建环保安监站切实履行巡查、发现、制止、报告的职责,加强对非法采矿点的巡查监控,共同做好打击非法采砂矿行为工作。
打击非法开采的情况报告 篇四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钦州市各级各部门立足岗位,扎实开展打击海上非法采砂行为各项工作。
主动作为,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为有效管控和整治我市管辖海域的非法采砂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的非法采砂问题,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积极联合有关单位起草我市打击非法采砂相关行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1、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工作
牵头负责对辖区海砂的排查工作,于6月22日召开非法采砂排查工作部署会部署相关排查工作,同时派出执法工作组分赴辖区沿海采砂点、砂场和砂船逐一开展排查。排查中掌握到有非法采砂的重点区域共15处,涉嫌非法采砂运砂的船舶共45艘、采矿船舶22艘,海岸边砂场(含堆场)51个。
2、从严查处非法采砂行为
海监部门于2018年6月16日、7月6日分别在犀牛脚镇炮合村渔港码头、康熙岭镇团和村委南面海堤设立值班点,安排执法人员对大风江区城(包括沙督岛、三娘湾、大庙墩等海城)、茅尾海海域(包括茅岭江航道及青草坪一带海城)进行新一轮24小时巡查监控,期间周边海域非法开采海砂行为明显减少。
6月14日,查处和富公司未经批准在海域内非法采砂行政处罚案,收缴罚没款17.9万元。7月12日、7月14日和7月15日凌晨,在茅岭江航道8#标海域分别查扣涉嫌非法采砂的砂船4艘,并将非法砂船扣押至金鼓江海洋管理基地,待进一步依法依规处理。
3、全员出动24小时监管值守
今年以来,不断强化对辖区海城的管控和值守。尤其是今年4月以来,实行重点海域24小时全天候执法监管。除办公室值班人员外全体人员出动,清明、三月三、五一、端午等节假日不休息,周末照常值守,对三娘湾、大风江、茅尾海、瓦泾江等海域及海岸线进行巡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海域进行24小时全天候海上监管,对周边沙场、抽砂船的业主进行告诫,对非法抽砂采矿船只进行从严查处,有力震慑了非法抽砂采矿行为。
截止7月17日,海监支队共组织24小时海上值班巡查约130天,累积人数达2250人次,查处非法采砂船19艘,移交防城港海监2艘,查扣涉嫌非法电捕鱼船2艘(已移交渔政部门处理),登检抽砂船只73艘,驱离涉嫌非法抽砂船只58艘,累计收缴罚款63.4万元,有效遏制了非法采砂及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4、强化依法用海宣传教育
切实做好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宣传教育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宣传工作,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及宣传覆盖面。上半年,结合“奋战60天全力打击非法抽砂采矿行为”专项行动,通过召开民情座谈会、日常巡察执法宣传、进村与群众交流、拉挂横额、张贴标语、发放海洋法律法规宣传册等形式,在沿海村镇大范围开展执法宣传工作。
4月一5月期间,共出动宣传人员82多人次,拉挂宣传条幅10幅,(码头)永久性宣传标语6块,深入沿海乡、镇、渔船、码头发放各类海洋法律、法规宣传资料780份。印制发放《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的通告》(钦政通(2018)2号)305份,向停泊在辖区海城的采砂船、运砂船逐一发放,并向船上人员逐一解读,对无人看守的船只,在船上显眼位置粘贴告示,共发放通告50多份。深入沿海乡镇、村委和砂场及可能涉嫌非法呆砂的砂点宣传,发放通告255份,并在钦州日报宣传和钦州电视合播报,做到应发尽发,告知到位,宣传到位。
5、积极推动我市海砂出让工作
牵头负责海砂的出让工作,于6月20日组织市国土、海洋、财政、钦州港区管委、钦州海事局、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开投集团、临海公司等部门召开海砂出让政府平台工作会议,对采砂选点、工作方案等相关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各部门对选址、报批、通航安全、航道影响等有关问题进行了具体的讨论。会后,北港局钦州分局与南京水科院对接,依据钦州湾物模成果提出了海砂开采初步选址。我局根据会议讨论情况,向市政府上报了《平台公司出让海砂工作方案》,待市政府批准实施后加快推进各项工作。
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不手软!
我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主要是依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区根据辖区范围开展,非法采砂行为的整治工作主要由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各县区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灵山县:灵山县近期共组织执法行动5次。共出动人员79人次、车辆15台次,整治非法采砂场22处,查扣铲车1辆,现场制止违法行为12次。
2、浦北县:浦北县近期共开展专项整治行动4次,依法扣押铲车2台、运输河砂车辆2辆,清理非法采砂船只4艘,对4名涉嫌非法采砂人员采取强制措施,清除非法采砂场13个。
3、钦南区:针对原来已整治过的砂场出现反弹的现象,钦南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分水、陆两组,派出2艘执法船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巡查。执法人员放弃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开展巡查和执法工作,依法拆除、捣毁非法砂场20多个。
4、钦北区:钦北区近期继续加强连续整治工作,扣押非法采砂船只1艘,采砂挖掘机1辆,铲车4辆,拆除采砂机具一批,清除非法采砂堆场1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