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复式簿记产生于汉代 篇一
中国的簿记历史悠久,可以追溯到汉代。在汉代之前,中国已经有了简单的簿记方法,但还没有复式簿记的概念。汉代的复式簿记是中国簿记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对后来的会计学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复式簿记是指同时记录借方和贷方的会计方法。与此相对应的是单式簿记,只记录借方或贷方的会计方法。复式簿记的出现,使得会计记录更加准确、清晰,并且可以更好地掌握和分析财务状况。
汉代复式簿记的具体内容和形式,我们可以从当时的文献中了解到一些细节。《汉书·食货志》中记载了汉代的复式簿记方法,称为“夏侯氏法”。这种方法主要是以夏侯氏为代表的财务官员所使用,用于记录官府的收入和支出。
夏侯氏法的基本原则是“以一计二,以二计三,以三计四,以四计五,以五计六,以六计七,以七计八。”这个原则表明了复式簿记的核心思想,即每个借方都对应一个贷方,每个贷方都对应一个借方,使得账目能够平衡。
按照夏侯氏法,会计人员需要准备一本账簿,记录所有的交易。每一笔交易都需要记录借方和贷方的具体金额和事由。借方和贷方的金额相等,以保持账目的平衡。借方和贷方分别列在账簿的两侧,可以清晰地显示收入和支出的情况。
夏侯氏法的出现,使得汉代的财政管理变得更加规范和透明。官府的收入和支出可以被准确地记录下来,使得财务状况一目了然。这对于官府管理和决策非常重要,也为后来的会计学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基础。
汉代复式簿记的出现,标志着中国会计学的进一步发展。它不仅仅是一种记录工具,更是一种思想的创新。复式簿记的核心思想,即借贷相等,保持账目平衡的原则,成为后来会计学的基石。它为后来的会计理论和实践奠定了基础,对中国会计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中国复式簿记产生于汉代 篇二
中国的簿记历史可以追溯到汉代,汉代的复式簿记是中国古代簿记发展的重要里程碑之一。复式簿记的出现,标志着中国会计学从简单的单式簿记向复杂的复式簿记的转变,为后来的会计学发展奠定了基础。
汉代的复式簿记主要用于记录官府的收入和支出。在《汉书·食货志》中,记载了当时的复式簿记方法,称为“夏侯氏法”。夏侯氏法的核心原则是“以一计二,以二计三,以三计四,以四计五,以五计六,以六计七,以七计八。”这个原则体现了复式簿记的核心思想,即借贷相等,保持账目平衡。
按照夏侯氏法,会计人员需要准备一本账簿,记录所有的交易。每一笔交易都需要记录借方和贷方的具体金额和事由。借方和贷方的金额相等,以保持账目的平衡。借方和贷方分别列在账簿的两侧,可以清晰地显示收入和支出的情况。
夏侯氏法的出现,使得汉代的财政管理变得更加规范和透明。官府的收入和支出可以被准确地记录下来,使得财务状况一目了然。这对于官府管理和决策非常重要,也为后来的会计学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基础。
汉代复式簿记的出现,标志着中国会计学的进一步发展。它不仅仅是一种记录工具,更是一种思想的创新。复式簿记的核心思想,即借贷相等,保持账目平衡的原则,成为后来会计学的基石。它为后来的会计理论和实践奠定了基础,对中国会计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总结起来,中国复式簿记产生于汉代,对中国会计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汉代的复式簿记方法夏侯氏法,使得财政管理变得更加规范和透明,为后来的会计学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和基础。复式簿记的核心思想,即借贷相等,保持账目平衡的原则,成为后来会计学的基石。中国复式簿记的出现,是中国古代簿记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对中国会计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中国复式簿记产生于汉代 篇三
中国复式簿记产生于汉代
【摘要】 本文从复式簿记的特征入手,即“一笔业务等额记入对应账簿,从而能够反映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便于检查记录的正确性”,并结合史料,分析历史背景以及汉简中所描述的经济业务,以事实说话,挖掘着实的证据,得出复式簿记起源的新证——复式簿记产生于我国西汉。
【关键词】 复式簿记;特征;新证;汉简
长期以来,国内外专家对复式簿记产生的时间和地点
有众多争议,可谓百家争鸣,众说纷纭。其中,以13世纪意大利说为多数会计专家所认同。而国内外大多数专家认为古代中国只有单式簿记。复式记账法产生的标志应是采用复式会计记录,一笔业务等额记入对应账簿,从而能够反映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便于检查记录的正确性。
中国汉简是否具有以上所描述复式簿记产生的特点呢?是否具有佛罗伦萨簿记法的特征呢?这个就是证明复式簿记在中国产生的关键了。
“悬泉汉简”发掘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的甘肃敦煌,前后共出土简牍两万余枚,其中不乏会计类简牍,极具历史价值的简牍,文字如下:
效谷移建昭二年十月传马簿,出悬泉马五匹,病死,卖骨肉,直钱二千七百 ,校钱簿不入,解口?《敦煌悬泉汉简释萃》0116:69
这是一枚审计简牍,“传马簿”是用来记录马匹进出的账簿。该简牍大意说的是审计人员检查马匹账时发现:传马簿上列示五匹马病死,遂将马肉卖了2 740钱的记录,但是回过头来看“钱簿”却没有记录这项收入。审计人员提出质疑,“这是为什么”。
该简牍给了我们一条很清晰的信息,在我国西汉,马匹的买卖不光应该记录在“传马簿”上,同时其伴随产生的现金流动也应该记录在“钱簿”上。这是很明显的.复式簿记的标志,物品的流动不光记录在该物品的账簿上,也记录在对应的账簿上。
“孤例不足为证”,下面将就敦煌悬泉汉简于佛罗伦萨银行账特征进行对比,给出复式簿记在中国产生的新证,并给出敦煌悬泉汉简中佛罗伦萨银行账并不具备的特征。
从汉简中可以看出,西汉已经开始登记对应账簿。
公元前的汉简资料中可以从当时的审计程序中看出当时的记账程序。下例见《敦煌悬泉汉简释粹》:
劉承明到遮要,病柳張,立死,賣骨肉賈錢四百,有書
賣賈四百,賤非實,書到,更實移。謹案文書臧官者,
(ⅡT0115 ④:49)
騧,乘,齒十八歲,送渠犁軍司馬令史勳承明到遮要,病柳張,立死,賣骨肉臨樂里孫安所,賈千四百。時嗇夫忠服治爰書,誤脫千,以爲四百。謁,它爰書。敢言之。A
守嗇夫富昌B(ⅡT0114③:468AB)
此二简是郡府审核其钱簿时,第一简是马的骨肉卖了400钱,但是钱却没有收到,第二简是说明卖了1 400钱但却出了差错,记为400钱,这说明在当时这笔经济业务的程序不仅要在传马簿上下账,而且还要记入钱簿。这样自然能够体现出当时登记对应账户应该是一种惯例,不然也不能发现这些差错。
还可以从两个不同的账簿上看出汉简中的转账业务。如下例:
九五 《元康四年鸡出入簿》
出鸡一双,以食长史君,一食,东。
出鸡一双,以食使者王君所将客,留宿,再食,东。
出鸡二双,以食大司农卒史田卿,往来四食,东。
出鸡一双,以食丞相史范卿,往来再食,东。
出鸡二双,以食长史君,往来四食,西。
出鸡一枚,以食太医万秋,一食,东。
出鸡一双,以食刺史,从事吏一人,凡二人,一食,东。
出鸡一双,以食大司农卒史冯卿,往来再食,东。
出鸡一枚,以食使者王君,一食,东。
……
·最凡鸡四十四双。正月尽十二月丁卯所受县鸡二十八双一枚,正月尽十二月丁卯置买鸡十五双一枚,直钱千二百一十五,唯廷给。
……(Ⅰ0112③:113——131)
二一三《过长罗侯费用簿》
悬泉置元康5年正月过长罗侯费用薄(簿)。
县掾延年过。
入羊五,其二羔,三大羊,以过长罗侯军长吏具。
入鞠三石,受县。
出鞠三石,以治酒之釀。
入鱼十枚,受县。
入豉一石五斗,受县。
今豉三斗。
出鸡十双一枚,以过长罗侯军长史二人,军侯丞八人、司马丞二人、
凡十二人。其九人再食,三人一食。
出牛肉百八十斤,以过长罗侯军长史人,斥侯五十人,凡七十二人。
…… (Ⅰ0112③:6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