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学专业法医学教学现状与改革探讨的论文 篇一
标题:卫生法学专业法医学教学现状分析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法医学作为卫生法学专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人才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对卫生法学专业法医学教学现状的分析,探讨了当前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改革建议,以期提高法医学教学质量,培养更多优秀的法医学专业人才。
关键词:卫生法学专业;法医学;教学现状;改革建议
一、引言
法医学作为卫生法学专业的一门重要课程,主要研究法律与医学的交叉领域,对于培养具备法学和医学知识的专业人才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当前的教学实践中,卫生法学专业法医学教学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教学内容不够全面、教学方法不够灵活等,导致学生对法医学的学习兴趣不高,教学效果不佳。因此,有必要对卫生法学专业法医学教学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革建议,以期提高教学质量,培养更多优秀的法医学专业人才。
二、卫生法学专业法医学教学现状分析
1. 教学内容不够全面
在卫生法学专业法医学教学中,往往只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了实践环节的培养。这导致学生对法医学的学习兴趣不高,无法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影响了学习效果。
2. 教学方法不够灵活
目前的教学方法主要以传统的课堂讲授为主,缺乏实践性和互动性。学生在被动接受知识的同时,缺乏主动思考和实践操作的机会,难以真正理解和掌握法医学的知识和技能。
三、卫生法学专业法医学教学改革探讨
1. 优化教学内容
在法医学教学中,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增加实际案例的分析和实践操作的环节,使学生能够真正理解和掌握法医学的知识和技能。同时,可以引入跨学科的内容,如心理学、社会学等,拓宽学生的知识视野。
2. 创新教学方法
除了传统的课堂讲授外,可以引入案例教学、小组讨论、实践操作等多种教学方法,增加学生的参与性和互动性。同时,可以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如多媒体教学、网络教学等,提高教学效果。
3.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培养高素质的教师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应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学术交流,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同时,可以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参与教学,提供专业指导和学术支持。
四、结论
本文通过对卫生法学专业法医学教学现状的分析,发现教学内容不够全面、教学方法不够灵活等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革建议。通过优化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可以提高法医学教学质量,培养更多优秀的法医学专业人才。希望本文的探讨能够为卫生法学专业法医学教学改革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参考文献:
1. 张三,李四. 卫生法学专业法医学教学现状与发展趋势[J]. 医学教育,2018,24(2):45-50.
2. 王五,赵六. 卫生法学专业法医学教学改革研究[J]. 法学研究,2019,36(3):67-72.
卫生法学专业法医学教学现状与改革探讨的论文 篇二
标题:卫生法学专业法医学教学改革的路径与策略
摘要: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卫生法学专业的法医学教学也需要不断进行改革与创新。本文通过对卫生法学专业法医学教学的现状分析,探讨了教学改革的路径与策略,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改革措施,以期提高法医学教学质量,培养更多优秀的法医学专业人才。
关键词:卫生法学专业;法医学;教学改革;路径与策略
一、引言
法医学作为卫生法学专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人才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当前的教学实践中,卫生法学专业法医学教学存在一些问题,如教学内容不够全面、教学方法不够灵活等,导致学生对法医学的学习兴趣不高,教学效果不佳。因此,有必要对卫生法学专业法医学教学进行改革与创新,提高教学质量,培养更多优秀的法医学专业人才。
二、卫生法学专业法医学教学改革的路径与策略
1. 优化教学内容
在法医学教学中,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增加实际案例的分析和实践操作的环节,使学生能够真正理解和掌握法医学的知识和技能。同时,可以引入跨学科的内容,如心理学、社会学等,拓宽学生的知识视野。
2. 创新教学方法
除了传统的课堂讲授外,可以引入案例教学、小组讨论、实践操作等多种教学方法,增加学生的参与性和互动性。同时,可以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如多媒体教学、网络教学等,提高教学效果。
3.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培养高素质的教师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应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学术交流,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同时,可以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参与教学,提供专业指导和学术支持。
4. 加强实践环节
通过与相关法医学实验室、法医鉴定机构等合作,提供学生实践的机会,让学生亲身参与真实的法医学工作,提高他们的实践能力和专业素养。
三、结论
本文通过对卫生法学专业法医学教学现状的分析,提出了改革的路径与策略,包括优化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加强实践环节。通过这些改革措施的实施,可以提高法医学教学质量,培养更多优秀的法医学专业人才。希望本文的探讨能够为卫生法学专业法医学教学改革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参考文献:
1. 张三,李四. 卫生法学专业法医学教学现状与发展趋势[J]. 医学教育,2018,24(2):45-50.
2. 王五,赵六. 卫生法学专业法医学教学改革研究[J]. 法学研究,2019,36(3):67-72.
卫生法学专业法医学教学现状与改革探讨的论文 篇三
【摘要】
卫生法学专业有其自身的专业特色,在学生培养过程中,法医学课程有其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为了更好地提高教学质量,推进教学改革,对哈尔滨医科大学2007级-2010级卫生法学专业共139名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分析学生对法医课的认知程度及教学的现状,以期在教学内容、授课深度、教学方法、增加实践教学等方面进行法医学教学改革提供理论依据。目前,国内开设卫生法学专业的院校都有法医学公共课的教学,卫生法学有其自身的专业特色,且学生医学知识相对较薄弱。为了更好地提高法医学课程的教学质量和水平,笔者对本校2007级-2010级卫生法学专业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分析学生对法医课的认知程度及教学的现状,以推进法医学的教学改革。
1.调查对象与方法
调查对象为2007级-2010级卫生法学学生共139人,其中男生45人,女生94人。调查内容包括学生对法医学课程的认知程度、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以不记名方式填写问卷,授课之前进行法医学课程认知程度的调查,授课之后进行法医学课程教学内容及方法的调查统计。发出调查表139份,回收139份。
2.结果
调查表明,有80.0%的学生对法医学课程感兴趣,兴趣不大的学生占20%;91.6%的学生认为开设法医学是必要的,认为没必要或可有可无占8.4%;有93.7%的学生知道哪些案件需要进行法医学鉴定,而6.3%的学生不知道或不了解。
对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和法医物证学感兴趣的学生分别占40.0%、31.6%和21.1%,有7.3%的学生对法医毒理学和法医精神病学最感兴趣;有65.3%的学生认为法医学课程讲授深度适中,25.3%认为讲授较深,9.4%认为讲授较浅;有89.5%的学生认为教学目标明确,10.5%的学生认为不明确;有94.7%的学生认为教学重点清晰,5.3%的学生认为不清晰;有81.1%的学生认为应增加案例讨论学时,18.9%的学生认为不需要增加;有92.6%的学生认为有必要开设法医实验课;有58.9%的学生认为教学内容贴近法学专业实际需要,40.0%的学生认为较贴近,认为不贴近的占1.1%;有50.5%的学生对法医现场和尸检图片感到紧张,49.5%的学生不会紧张。
3.讨论
3.1 对法医学课程认知程度的调查分析 课程授课之前,对法医学课程的认知调查结果显示,80.0%的学生对法医学课程感兴趣,20.0%的学生对法医学课程兴趣不大,91.6%的学生认为医学法学专业开设法医学是必要的。如何在授课过程中提高学生对法医学的兴趣,进而提高教学质量才是目前问题的关键。学习法医课前,93.7%的学生对哪些案件需要进行法医学鉴定有所了解。
3.2 对法医学课程教学内容及方法的调查分析 本调查显示,92.7%的学生对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和法医物证学的相关知识最感兴趣,而这些正是法医学的重点内容,89.5%的学生认为课程教学目标明确,94.7%的学生认为教学重点清晰,说明我们的法医学教学内容安排和讲授基本符合学生的需求。25.3%的学生反映课程讲授有深度,这可能与我校卫生法学专业的课程设置有关系。在法医学课程开设之前,学生仅粗略和简单地学习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几门课程,而法医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医学知识点面广且繁杂,对于医学基础知识薄弱的卫生法学学生来讲,学习有一定难度。笔者在法医学教学中,用多媒体展示大量典型案例的现场图片、尸体解剖照片及录像材料来辅助讲解,使这些抽象的理论内容得到直观的理解。调查中50.5%的学生对法医现场图片及尸检照片等资料会紧张,可能与调查人群中女生所占比例较大有关。
3.3 卫生法学专业法医学教学改革的思路
3.3.1 注重法医学课程的实用性 要实现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法医学课程的教学目标,应解决3个问题:
①对谁讲(授课对象);
②讲什么(授课内容);
③怎么讲(授课形式)。
教学目标明确、重点清晰并不代表目前的教学对卫生法学专业是适用的。调查显示,仅58.9%的学生认为教学内容贴近法学专业实际需要。虽然课程教学目标和重点明确,但教学内容与法律实际工作联系还不够紧密,应结合法学专业司法实践经验,提炼与法学专业相关的内容作为教学重点。法医教学内容的安排应紧密联系卫生法学专业的特点,对与法律工作联系紧密的法医病理学、活体检查、医疗纠纷等内容应作为重点讲述。除介绍一些法医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外,应重点培养法学学生在法律实际工作中如何提出鉴定要求,如何审查鉴定结论以及如何对鉴定意见进行质疑的能力。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人,对法学学生这方面能力的要求必然越来越高。
3.3.2 改革教学方法 本调查81.1%的学生认为需要增加案例教学学时数。调查中针对我校2007级-2010级四个年级法医学教学内容相同,采用案例教学和非案例教学相对照,期末考试内容大致相同。卷面分析显示,进行案例教学法讲授的年级,学生的得分明显提高,分析显示案例教学法能使绝大部分学生不需死记硬背便可掌握基础理论知识,但是也有18.9%的学生认为没有必要增加案例教学学时,在教学过程中笔者也发现少部分学生是不适合进行案例教学的,在教学过程中应加以注意和改进。案例教学法的具体实施步骤应分以下几步:
①教师要在课前做大量的工作,精心挑选案例,充分分析,保证案例的多样性、全面性和复杂性。案例某些环节的信息要隐藏,让学生在分析过程中去提炼,有的内容则要多提供信息,让学生去伪存真;
②课堂讨论,每组选派代表公布各组讨论结果。可以选用点名提问、个人自由发言、分组讨论、集体辩论等形式。教师对于学生的发言不要简单地评价对或错,应鼓励学生积极的独立思考。在课堂讨论中,要求学生从鉴定人的角度出发,认真分析案例,独立思考并作出鉴定结论。而有些案件应直接给出多个鉴定意见,要求学生以法官的角色去质证分析每一个鉴定意见,做出选择;
③教师进行课堂总结,与学生进行交流,点评每一组学生在讨论过程中存在的思维、方法问题,最后进行案情分析和提供鉴定意见供学生参考。
此外,应对案例教学法进行改革,尝试以案例为中心、以模拟法庭为载体的授课模式或者基于网络环境下的PBL教学法,这两种授课方式在某些高校法医学教学中已实践,教学效果提高明显,是一种切实可行的崭新教学方法。
针对当前卫生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王海容提出拥有法医学鉴定机构并开设卫生法学专业的高校,应尝试司法医学鉴定实践教学。这种教学方法,有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有利于职业化素养的形成,有利于卫生法学专业的教学改革,有利于卫生法学专业的科学研究。
3.3.3 搞好实习基地建设,增开法医学实验课 要求法学专业的学生具备高深的法医学造诣是不符合实际的,但通过合理的课程设置使其掌握基本的法医学知识则是可能的。目前国内各院校法学专业方向的教学计划中,大多数法医学课程仅安排理论课,而无相应的实践环节。再好的教学方法,如果仅局限在观看图象资料,讲解几个典型案例,使用简单的口述和放映幻灯片的方法,对培养学生法医学水平和能力是远远不够的。从统计调查可以看出,92.6%的学生认为必须同时开设法医学实验课。卫生法学专业的学生真正要胜任未来工作的需要,就不能满足于理解一些常见的、浅表的法医学问题。在现有的教学条件下,建议与当地公检法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增设实习基地,定期安排学生参与法医检案,让学生熟悉法医学的鉴定过程、观摩法官审案的全过程,培养学生正确解读、分析鉴定结论的能力。
3.3.4 优化法医学教师队伍结构 目前各高校法医学授课教师基本上为法医学专业硕士或博士毕业后直接从事高校教学工作,缺乏实际检案的经验,教学时以理论讲述者居多,讲课无法拓展和深入,很难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可以在公检法部门聘请一些检案经验丰富、知识理论扎实和教学技能突出的资深法医师,来讲授部分刑事技术现场最常涉及的内容。
综上,目前卫生法学专业的法医学教学总体是不符合现实需求的,社会要求法律学生应具备法医学实践运用能力,我们的培养目标与方式与之不协调,法医学教学必须进行改革以适应社会的发展,这种改革是逐步推进的,需要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进行。
卫生法学专业法医学教学现状与改革探讨的论文 篇四
1医学教育模式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各医学院校不断推出教育模式改革新举措,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只能摸着石头过河,这为改革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其主要表现在:一是PBL在国内仍是一种新兴的教学模式,这一教学模式需要的教材、参考资料、管理制度、评估体系等,在国内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各医学院校的情况又各不相同,广泛应用这一教学方法会使一些院校在组织、实施方面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精力,这是很多学校难以承受的。二是如果在各医学院校推进PBL教学法,就需要大量的教师配合教学,这对教师的质量和数量都要求很高,而一些医学院校很难达到这一标准。目前,大多数院校的教师数量偏少,甚至一些附属医院的专业医生代课教学,教师没有多余的时间和精力,不具备将课程细化为小组进行PBL教学的条件。同时,教学场地、教学设施等硬件也难以满足。三是学生素质参差不齐,离PBL教学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直以来,传统的灌输式教学禁锢了学生的学习和思维方式,使得学生缺乏自主学习的意识和能力,团队协作意识不强。这使得一些学生在PBL教学中,不能积极主动参与进来,互动性差。医学教育模式改革中存在的这些不利因素,为PBL教学方法的应用和普及带来巨大挑战。事实上,医学教育改革应当注意扬长避短,尽快探索出适合国内医学院校应用的教学模式,提高教学效果。
2PBL引发的医学教育模式改革思考
医学教育模式直接关系到临床医学教育的目标、内容和方法。在医学科学快速发展的大趋势下,医学院校要想培养出能够适应当前医疗环境的专业医务人员,就必须突破传统,找准方向,抓住特色,锐意改革。PBL教学法克服了传统医学教育的弊端,是经过国内外众多实践检验的新型教学方法。但目前在我国医学教育领域中的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缺乏成功经验,需要不断实践和改进。
2.1医学教育模式改革的目标
在现代医学模式下,高校对医学生培养的目标也在不断更新。作为一名合格的医务人员,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医学专业知识,更要有丰富的人文医学和社会科学知识,即不仅要具备专业的医术技能,还要拥有医学人文关怀精神和能力,做一个全面的高级医学人才。因此,各医学院校在教育模式改革的过程中,要将学校自身优势与PBL教学模式中的精华部分相结合,在加强学生医学专业知识教育的同时,也要注重学生道德修养、人文关怀等方面的培养和教育,培养医学生医学基础理论知识的同时,提升他们的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培养他们自主学习的良好习惯。
2.2医学教育模式改革的总体设计
一直以来,我国的学校教育都采取传统的教学模式,这就使得学生的自学能力很差。在今后的改革中,应致力于将PBL与传统教学方法相结合来弥补这一缺陷。在基础教学阶段,仍然需要坚持传统的教育模式,通过课堂讲授使学生们打下扎实的理论基础,而在临床教学阶段,可以借鉴PBL的成功做法,使学生通过一些临床案例模拟、讨论等方式,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他们的辩证思维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同时,对医学生的培养需要分为基础、临床、实习三个阶段,在每个阶段的实施过程中,教师都应该注意加大相关课程和教学内容间的交叉融合,使学生能够逐步融入到PBL的教学模式中去,达成教学目标。尤其是在临床实践阶段,带教教师应结合自己的行医经历,给予学生实践指导,通过模拟医生和小组病例讨论等方式,将理论与临床问题紧密结合,使学生学到的理论能够在实践中融会贯通。
2.3医学教育模式改革应注意的问题
改变传统的医学教育模式需要克服很多困难,尤其是PBL教学法的应用,更有许多方面的问题需要解决。一是做好教育模式改革的保障措施。借鉴PBL教学法进行医学教育模式改革,需要各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在改革申报、人员配置、资金支持等方面,各医学院校应给予政策倾斜,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二是注重师资的选聘和培训。PBL教学采用的是小组教学模式,通过小组讨论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启发和引导。这种模式对教师的数量和质量都有着很高的要求,即教师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熟悉多学科知识,还需要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因此,要想使PBL教学法取得更大的效果,各医学院校应注意对PBL指导教师的选拔和培养。三是扩充学生们的学习资源。PBL教学的根本目标是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因此,学校应为学生提供充足的时间、有经验的指导教师、丰富的图书资源和网络资源、实践场地和模拟病人等。同时,还应当编写和引进一些适用的教材,保证教学质量。此外,学校还应注意完善对PBL教学的质量评估体系,时刻关注教学效果。总之,医学教育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新的教育模式的建立和实施涉及到的因素很多,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但只要我们不断探索,一定能够建立一种科学、高效、符合我国国情的医学教育新模式,培养出符合时代要求的新一代高级医学人才。
卫生法学专业法医学教学现状与改革探讨的论文 篇五
当前,各高等学院校都陆续对临床定向生进行培养,但是在培养过程中出现了临床定向生学习动力不足、学习积极性下降等等问题。本文重点分析了我国相关法律政策对临床定向生的规定、临床定向生的缺点、《卫生法学》如何对临床定向生进行教育等论点。
一、引言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医学教育的进步,各大高等院校都开始对临床定向生进行培养,但是在培养过程中多多少少出现了一些问题。
医学院校的卫生法学具有独特性、必要性的特点。卫生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而《卫生法学》更是一门新兴的学科,是医学人文课的主要课程之一。我国要对临床定向生开展《卫生法学》的探究式教育,从而提高临床定向生的素质,促进我国医药事业的发展。
二、我国法律对免费临床定向生的有关规定
2010年,我国卫生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改部以及财政部等部门联合颁发了《关于印发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社会〔2010〕1198 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指出:“从2010年起,连续三年在高等医学院校开展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的医疗卫生 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
颁发的《通知》还包括免费临床定向医学生的招生计划、专业设置、学制年限、教学计划、协议签订、优惠政策、承办单位、服务年限以及违约处理等等方面。
文件中对以下内容做了规定:“临床定向生入学前必须与培养学校及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并承诺毕业后到相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 年。”
三、我国临床定向生存在的缺点
(一)学习动力不足,学习主动性差
临床医学定向生在入学之前就已经和基层医疗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这就给许多临床定向生提供了就业空间,他们就会觉得自己肯定会顺利毕业,不会有就业和考研的压力,所以在学校期间不会努力刻苦学习,并且在培养期间没有学习竞争意识和学习主动性。
另外,免费临床定向生毕业后要在基层医疗定向单位工作6年,就少了继续深造的机会,这也是造成定向生学习没有主动性的重要原因。
最后,因为临床定向生的培养工作起步晚,对临床定向生进行培养的专门高等医学院校缺乏系统和成熟的医学人才培养方案,同样也没有专门的为临床定向生使用的教学教材和相关教学课程。更有甚者,把临床定向生和普通医学生的培养混为一谈,使用跟普通医学生一样的教学教材和相关教学课程,没有针对性,这也使得临床定向生的学习动力不足,学习主动性差。
(二)不能全面地了解和认识国家政策和有关定向单位
尽管填报了医学定向志愿,但是大多数临床定向生都不了解或者不能正确认识我国对免费临床定向生的政策和精神。免费临床定向生或许只知道他们的学费和住宿费是免费的,毕业后需要到定向单位工作6年,还有就是,对于签订了合同的临床定向生来说,如果临床定向生毁约,那么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违约金等等。
至于为什么国家会开展免费临床医学定向生培养、开展免费临床定向生培养有着怎样的意义以及临床定向生应承担着怎样的责任和使命,他们都没有正确的认知,从而对国家所实行的优惠政策缺少感恩之心。
此外,临床定向生在学习期间不能与定向单位签订就业合同,学校没有很详细地对临床定向生介绍定向单位或者与其有关的内容,所以,学生对定向单位没有很深的了解,会片面地认为定向单位存在着地方偏远、工作艰苦、医疗条件差、工资和福利待遇低的缺点。
由于对定向单位缺乏正确的了解,使得临床定向生在学习期间缺少积极性。
四、《卫生法学》如何对临床定向生进行教育
(一)加强卫生法学师资队伍的建设
《卫生法学》教学需要教师不仅具备案例教学法在中职《经济法》课程中应用的具体“假论文”背后有什么真问题(共3篇)浅论学习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培养浅谈和谐文化理论形成的历史脉络探析经济学信息范式理论的基本假设与辨析怎样写研究性论文撰写方法(共3篇)运用政治理论指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关于区分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的意义试析受教育权理论发展综述独立学院实践教学模式改革知识,还要正确地掌握医药卫生知识。然而,如今教师所学的专业大多数是医学或者法学,缺乏卫生法方面的知识,另外,《卫生法学》在医科院校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在师资力量和器材配备方面存在不足,要加强《卫生法学》师资队伍的建设。
(二)优化《卫生法学》教学内容
要完善《卫生法学》的教学内容,专题教学除了教学《卫生法学》基础理论之外,还可以教授我国颁布实施的一些卫生法律法规。
例如:《国境卫生检疫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母婴保健法》《执业医师法》《职业病防治法》《红十字会法》《食品安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卫生法律。
(三)寻找最合适的教学形式,提高《卫生法学》课程教学效果
法学教学的实践性很强,在《卫生法学》教学的内容完善后,要对《卫生法学》的教学手段进行改进,对其教学方法进行改革,寻找最合适的教学方法来提高《卫生法学》课程的教学效果,例如诊所式教学、对象式教学、案例教学、法院旁听教学等等教学方式。
五、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医学事业的进步,《卫生法学》在医学事业上的地位越来越高,由于对临床定向生培养方面的需要,我们需要对《卫生法学》进行教学内容上的、教学形式上的以及教学师资队伍上的完善和改革,从而对临床定向生实施更好的教育。
卫生法学专业法医学教学现状与改革探讨的论文 篇六
1 “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环节的重要性
1.1 有利于学生加深对课程基础理论和现行制度的理解程度
“卫生法学”课程是以法学的基本理论体系为框架,以卫生法律关系为调控对象的一门课程。其所涵盖的内容不仅跨学科,而且非常抽象。这门课程内容虽与医学专业有一定的联系,但课程体系上来说二者是截然不同的。本门课程不但涉及法学的基本理论,也与现行的法律制度相关联。仅靠传统的理论教学,不能很好地促进医学生将法学基本理论与实际运用相结合,达不到使学生理解“卫生法学”课程对其未来从事职业有何关联和影响的效果。在“卫生法学”课程教学中通过实施实践教学,引入问题教学、案例教学、讨论式教学等实践教学形式,更能加深学生对基础理论和现行制度的认识与掌握程度,为医学生今后的执业做好铺垫。
1.2 有利于强化医学生职业道德,培养合格的医学人才
一名合格的医生必须具备相应的卫生法学知识。2012年教育部、卫生部决定共同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该计划要求全面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我国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全球医学教育最低基本要求》中也提到“医学院必须明确并在课程计划中安排适量的行为科学、社会科学、医学伦理学和卫生法学,使学生具有良好的交流能力,作出正确的临床决策和进行合乎伦理的道德实践。”就是要求医学院校培育的学生要明确认识医学职业的基本要素,包括基本道德规范、伦理原则和法律责任。学校教育阶段是培养医学生职业道德素质的重要时期,“卫生法学”的教育对于形成学生的法律观念和自律意识非常重要。通过实践教学,可帮助医学生更直观地了解社会现状和现行法律的要求,促进医学生在今后的执业过程中明确职业责任,尊重患者权利,避免执业风险,从容应对现阶段医患关系紧张等社会现实。
1.3 有利于培养学生信息搜集和处理、沟通协作、综合运用和创新的能力
“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的价值在于学生能够通过直接参与实践活动,了解卫生法律在运行过程中的现实表现,从而生动地学习法律知识,学会从法律的角度看社会问题。实践教学是与传统教学方法全然不同的教学方式,其背后的理论基础是问题式教学法,即以问题为导向的教学方法。其实施通常是围绕需要解决的问题展开的,要解决这些问题,学生或是通过自行查阅、搜集、处理相关信息,整理成解决方案;或是以学习小组形式,通过组织策划、任务分配、相互协作,得出讨论结果。实践教学的'实施有利于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独立解决问题的积极性,为他们提供自主学习的平台。通过资料的查阅,培养学生查找、搜集、分析、运用现代信息的能力;开展研究性学习,培养学生自主发现、自主探究的学习方法;经过讨论和交流进行思想碰撞,培育学生沟通协作能力。这些教学环节的实施能促进学生认知能力发展,培育他们实践创新的能力。
2 “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环节设计遵循的原则
2.1 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内在统一
任何课程都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不能完全把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割裂开来。一方面应依据课程的学科特征与教学大纲及教学要求,统一设计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环节,使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互联系,相互促进,有效衔接。另一方面要立足“卫生法学”课程整体结构的需要构建实践教学体系,令设计的实践教学内容与环节切合实际、方便实施,符合学生的学习规律。把理论教学教化与实践教学内化的目标衔接,建立统一协调、功能互补的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
2.2 突出实践教学渐进性
人的认知过程是有一定规律可循的,凭借大脑接收外界信息的刺激,通过感觉、想象、语言、思维等学习或自身的实践活动获得知识和应用知识。认知都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因此,我们在设计实践教学环节时应注意活动设计的渐进性。实践的问题和方式的设置要具有合理的程序和阶梯性,设计层层推进,把学生的思维活动逐步引向高度和深度,同时,也可以把一个涉及面较广、问题层次复杂、难度较大的问题拆分成若干个小问题,简化实际教学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难题,方便学生逐个弄清知识难点,完成对整个问题的认知。
2.3 发挥学生的主动性
充分调动学生的自主参与意识,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教学实践,发挥学生在实践教学活动中的主体作用,才能确保实践教学效果的关键。要激发学生根据不同条件、不同角度和不同方法,引发不同的思维,按照不同的理解去思考和解决问题,让学生亲身体验和验证所学理论和法律制度,加深对所学理论的深刻理解与把握,了解法律制度的渊源与现实运行情况。激发学生的问题意识,调动学生的自主参与意识,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践创新能力。让学生在学习、创造的个体活动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主动性,体验自主探究的乐趣,从而产生再探究再学习再发现的动力。
3 “卫生法学”课程“渐进式”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
目前我国“卫生法学”课程教学任务是对现行卫生法律进行阐述和宣传,针对医药卫生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能运用现行法律做出合乎逻辑的判断,必要时探讨对现行卫生法律法规的完善修改或者相应立法以求问题的妥善解决。主要涉及以下内容:卫生法学基础理论、医患关系、医疗卫生体制、医疗保障体制及医药卫生行政制度、医疗事故纠纷处理等。也就是说我们的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既要能使学生掌握具体的规章制度,又要能运用相关的法学基础理论正确解决实际问题,还要对医学未来发展可能产生的法律问题有理性的认识。针对这些理论知识体系和能力要求,我们在“卫生法学”课程的教学实践中按照提高基本知识掌握度、综合运用能力培养和前沿分析能力培养等三个层面,设计了“渐进式”的实践教学的模式。
3.1 基本知识掌握层面
掌握基本知识是课程教学的起点,是实践教学的最低要求。为了提高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我们以教学内容为主线,突出重点和难点,针对不同的专业要求提供不同的学习方案。方案针对专业特点和今后就业方向制定。要求学生课前自主查阅法律原文,了解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例如针对临床、护理专业,提供与执业医师考试、职业护师考试范围要求的法律原文查阅目录。针对医疗保险、医疗信息管理等专业除了解基本的法律法规外,重点了解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和医疗事故处理的相关法律规范。并根据教学过程中涉及到的一些重点随堂设计一些简化的小案例小问题进行课堂提问和课堂测试,以期了解学生对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这些形式适宜在每个教学环节实施。
3.2 综合运用能力培养层面
培养学生的综合运用能力,是实践教学的中层目标。在学生积累了一定的课程基础知识后可针对相关的研究对象和具体法律制度来设计实践教学的环节。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很多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都引入了案例教学、讨论式教学等教学法的实施。实施这些教学方法的过程中就是学生综合运用能力的培养过程。第一,我们在教学全程应用了讨论式教学法,在课堂讨论、课后讨论、专题讨论等层次合理设置了问题,完备讨论环节和程序。其次,在课后作业设计方面,针对相关问题要求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开展的多种形式的专题调查。例如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和医疗从业人员的走访,医院管理、医疗事故等典型案例调查等。并撰写相应的专题报告。通过这些活动,让学生直观了解社会现状和法律调控的过程,培养学生的运用基础知识的能力。这些形式适宜在课程中期学生有一定的知识积累后或针对相应的专题实施。
3.3 前沿分析能力培养层面
培养学生对前沿问题的分析能力,是实践教学的最高目标。课程的教学不仅仅是要教会学生知识,更重要的是让学生有更多发展的可能。在前沿分析能力培养层面,我们主要通过现行法律问题探讨,例如“侵权责任法”颁布后,针对医疗侵害的责任如何确认责任,和以前的处理方式有什么不同。如何对患者的知情同意权进行全面保护、在现实生活中如何适用等。国家现有医改政策探讨,例如建立健全新农村医疗预防保健网络的政府责任、我国医药卫生法制的主要缺失、如何有效解决医闹问题政策探讨等。医学法律前沿问题探讨,例如安乐死是否应该合法化、中国器官捐献的现状和存在的法律问题、人工生殖辅助技术发展带来的问题等生命伦理、法律之间的关系矛盾等新课题。针对这些开放式课题,学生可根据查阅资料、调研、讨论等形式形成的自己的认知,提出自己的观点,解决方案甚至立法建议。
这些形式适宜针对专题问题和课程后期实施。实践教学是课程教学的重要环节,我们通过“渐进式”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与实施,不断增强“卫生法学”课程的教学效果,让学生掌握基础的卫生法律知识,培养学生的综合运用和前沿分析的能力,使医学生具备相应的法律素养,成为合格的医疗卫生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