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简介
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是一种专为西部计划志愿者设计的保险产品,旨在为志愿者提供全面的保障,确保他们在参与西部计划工作期间的安全和健康。
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的保障范围非常广泛。首先,该保险提供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志愿者在工作期间因意外事故导致的身体损伤。无论是在户外工作、救灾行动还是社区服务中,志愿者都可能面临各种意外风险。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确保志愿者在意外发生时可以得到及时的医疗救助和赔偿。
此外,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还包括医疗费用保险。志愿者在执行任务期间,如果因病需要医疗治疗,该保险将为其支付相关的医疗费用。无论是常见的感冒发烧还是更加严重的疾病,志愿者都可以享受到保险公司提供的医疗保障。
此外,该保险还提供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的住院津贴。如果志愿者因意外事故或疾病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相应的住院津贴。这样,志愿者可以在住院期间减轻一部分经济负担。
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还包括失能津贴。如果志愿者在工作期间因意外事故或疾病导致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保险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失能津贴。这项保障确保了志愿者在失去工作能力后,依然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支持。
此外,该保险还提供旅途护送保障。如果志愿者在路途中遭遇意外事故或遇到旅行困难,保险公司将提供相关的援助和协助。无论是迷路、丢失行李还是其他突发情况,志愿者都可以通过该保险得到及时的帮助。
总之,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为志愿者提供了全面的保障,确保他们在参与西部计划工作期间的安全和健康。无论是意外伤害保险、医疗费用保险、住院津贴、失能津贴还是旅途护送保障,该保险都可以为志愿者提供及时的经济和医疗支持。志愿者可以放心地投身于西部计划的工作,知道有这样一份保险在背后为他们提供保障。
篇二: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简介
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是为西部计划志愿者量身定制的一款保险产品,旨在为志愿者提供全面的保障和支持,确保他们在参与西部计划的工作中安全无忧。
首先,该保险涵盖了意外伤害保险。在西部计划的工作中,志愿者常常需要面对各种复杂的环境和工作场景,例如户外勘察、救灾行动和社区服务等。这些工作中存在着一定的意外伤害风险,而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可以为志愿者提供及时的医疗救助和赔偿,确保他们在意外发生时能够得到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其次,该保险还包括医疗费用保险。在工作期间,志愿者可能会遭遇各种疾病和健康问题,而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可以为他们支付相关的医疗费用,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和康复。
此外,该保险还提供了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的住院津贴。如果志愿者因工作期间的意外事故或疾病需要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住院津贴。这样,志愿者可以在住院期间减轻一部分经济负担,专注于康复和治疗。
此外,该保险还提供失能津贴。如果志愿者在工作期间因意外事故或疾病导致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保险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失能津贴。这项保障确保了志愿者在失去工作能力后,依然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支持,帮助他们度过困难时期。
最后,该保险还提供旅途护送保障。在志愿者的工作中,他们可能需要长途旅行或在不熟悉的地区工作,而这也可能带来一些意外和困难。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可以为志愿者提供旅途护送保障,确保他们在旅途中遇到问题时能够得到及时的援助和协助。
总之,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为志愿者提供了全面的保障和支持,包括意外伤害保险、医疗费用保险、住院津贴、失能津贴和旅途护送保障。志愿者可以充满信心地参与西部计划的工作,因为他们知道有这样一份保险在背后为他们提供保障。
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简介 篇三
保险费:
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为西部计划志愿者,集中在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保险公司),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200元人民币。
投保时间:
年度西部计划服务时间(每年8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西部计划志愿者在培训派遣期间即7月1日至8月1日在投保范围
保险责任:
1、意外身故责任:每人保额110000元
在保险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身故导致身故,平安保险公司按约定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累计最高赔付金额110000元。
2、疾病身故责任:每人保额110000元
在保险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平安保险公司按约定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累计最高赔付金额110000元。
3、意外残疾责任:每人保额110000元
在保险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导致残疾、平安保险公司按照《平安附加残疾保障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比例,乘以其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累计最高给付金额以约定保险金额为限,累计最高赔付金额110000元。
4、意外伤害医疗责任:每人保额5000元
在保险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平安保险公司公司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100%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累计最高赔付金额5000元。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本公司均按上述规定分别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以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其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5、普通门诊医疗责任:每人保额(300元——20xx元)6、基本住院医疗责任:每人保额60000元
在保险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注:就诊医院须公立医院),平安保险公司就其实际支出的床位费、手术费、药费、治疗费、化验费、放射费、检查费等合理的医疗费用按100%给付“基本住院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金额以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
7、高额住院医疗责任:每人保额60000~160000元
在保险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住院治疗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以及在保险期间内发生并延续至合同到期日后一个月内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包括检查费、药品费、治疗费、床位费、护理费、救护车费、手术费等,平安保险公司就其累计超过住院医疗6万元的部分按100%的比例给付“高额住院医疗保险金”,累计支付金额以16万元为限。
责任免除
身故及残疾责任免除:
一、 投保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二、 被保险人犯罪、吸毒、自杀或故意自伤;
三、 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五、 被保险人患爱滋病(AIDS)或感染爱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六、 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 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发生上述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并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保险费。
医疗责任(基本住院、高额住院)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支出的医疗费用,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自杀或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五、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六、被保险人因矫形、整容或康复性治疗等所支出的费用;
七、被保险人支出的挂号费、膳食费、陪住费、取暖费、交通费等;
八、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九、战争、军事行动、暴乱
或武装叛乱;
十、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十一、首次投保的既往症、精神疾病、艾滋病、性病、先天性或遗传性疾病及并发症;
十二、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十三、被保险人怀孕、流产或分娩;
十四、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自费项目和药费;
志愿者保险理赔指南
一、直接向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理赔室报案:
报案电话: 010-59731678,010-59731679
联系人:宋庆锋,010-59731677 手机:13501118061二、理赔应备文件
住院医疗
A 身份证复印件
B 医疗费用收据原件(注:住院收据)
C 住院病历或出院小结
D 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处方
E事故经过及证明(若是交通事故则需出具公安交通部门事故证明)
普通门诊
A诊疗费原件
B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C治疗/检查/化验报告原件
D处方原件
E病历原件或复印件(必须有病情诊断)
意外身故
A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法医鉴定书
B 户口注销证明
C 丧葬火化证明
D 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如发生交通事故,须出具公安交通部门的事故证明)
E 受益人的身份证明
F 受益人与事故者户籍关系证明
疾病身故
A 身份证复印件
B 门诊病历
C 住院病历或出院小结
D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法医鉴定书
E 户口注销证明
F 丧葬火化证明
G 受益人的身份证明
H 受益人与事故者户籍关系证明
意外残疾
A 事故者身份证明
B 门诊病历
C 住院病历或出院小结
D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E 残疾鉴定报告
三、证明材料:
被保险人若有理赔发生,将理赔资料汇总后,由服务县项目办出具事故经过证明并盖章后,附上被保险人联系电话、指定的银行账号、开户银行的详细名称)
四:寄送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3号平安大厦九层915室,宋庆锋 收,邮编:10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