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纠风工作会议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篇一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然而,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扶贫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这严重影响了扶贫工作的效果和形象。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全市纠风工作会议特别提出了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该方案的核心目标是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管,确保扶贫资金的使用合规、透明、高效。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完善扶贫资金管理的制度和规范。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管理的制度体系,明确资金的来源、流向和使用范围,制定相关的管理规范和操作细则。同时,加强对扶贫资金的审核、审批和监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资金的拨付和使用,确保每一笔资金都能够用在刀刃上。
其次,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和风险防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同时,加强对扶贫项目的评估和考核,确保项目的实施效果和质量。
第三,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开和透明。通过建立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开平台,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评价。同时,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化管理,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第四,加强对扶贫资金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通过组织培训班、开展学习活动等形式,加强对扶贫资金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相信我市的扶贫资金管理问题必将得到有效解决,进一步提高扶贫工作的效果和质量,推动全市的脱贫攻坚工作向纵深发展。
全市纠风工作会议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篇二
全市纠风工作会议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正式出台,这是我市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提高扶贫工作的效果和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也不可否认,扶贫资金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资金使用不规范,存在用于其他用途、挪用和浪费等情况;另一方面,监管机制不完善,对资金的使用情况不能及时掌握和监督。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扶贫工作的效果和形象,亟待解决。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全市纠风工作会议特别提出了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该方案的核心目标是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管,确保扶贫资金的使用合规、透明、高效。具体措施包括完善扶贫资金管理的制度和规范、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督和检查、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开和透明、加强对扶贫资金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等。
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相信我市的扶贫资金管理问题必将得到有效解决。一方面,通过完善制度和规范,可以明确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流向,使资金的使用更加规范和有序;另一方面,通过加强监督和检查,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同时,通过公开和透明的方式,可以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评价,增强资金使用情况的公信力和可信度;最后,通过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可以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全市纠风工作会议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我市对扶贫资金管理的重视和强化。相信通过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扶贫资金管理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扶贫工作将迈上新的台阶,为全市的脱贫攻坚工作贡献更大的力量。
全市纠风工作会议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篇三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我市扶贫资金管理水平和扶贫成效,根据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开展专项治理的目的意义
管好用好扶贫资金,使其真正发挥效益,直接关系到贫困地区的发展和扶贫成效,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通过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开展专项治理,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到位,防止和严查贪污、挪用、截留、克扣扶贫资金行为,促进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章更加完善、管理使用程序更加规范、管理使用机制更加健全,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二、开展专项治理的范围和方式
范围。根据省扶贫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协调小组的工作计划,今年开展对20xx年、20xx年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的专项检查,突出抓好“造福工程”,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残疾人资金等重点资金、重点项目、重要环节的检查监督。
方式。以县为单位,采取“四个结合”开展专项治理。一是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二是项目检查与资金检查相结合;三是监督检查与加强整改相结合;四是总结经验教训与完善管理相结合。
三、开展专项治理的时间安排
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从20xx年7月开始,到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组织动员阶段。时间为7月。认真组织学习省、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本县及部门的专项治理方案,做好组织动员和宣传工作,明确专项治理任务和要求,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把扶贫资金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总结,10月下旬将
总结材料报市老区与扶贫办,市老区与扶贫办将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汇报材料,并牵头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总结总结,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同时提出加强和完善扶贫资金监管的措施办法,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四、开展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县相关部门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
高度重视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和部署,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项治理工作班子。具体检查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可以充分利用各部门自身监督检查力量,更要发挥审计部门的作用。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落实责任,共同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老区与扶贫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次专项治理行动,协调其他部门统一行动,组织开展重点抽查。总结分析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经验,研究提出加强和完善监管措施的建议意见。
纠风部门负责对各有关主管部门在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查促纠,针对危害资金安全的突出问题,查处贪污、挪用、截留、克扣扶贫资金的行为。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检查扶贫资金是否符合投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以工代赈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治理,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民族工作部门
负责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治理,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残联部门负责对扶持残疾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治理,提出整改意见。
加强整改,完善管理。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不仅要梳理档案资料,查清规章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更要广泛宣传动员和深入实地调查,发动群众参与和听取群众意见,找准扶贫资金、项目监管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分析原因,认真整改。在调查研究和专项治理过程中,要总结和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扶贫资金、项目监管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