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旅游与酒店服务技能比赛工作方案 篇一
在现代社会中,旅游业和酒店服务业是两个不可分割的关联行业。为了提高旅游和酒店服务人员的技能水平,促进行业的发展,举办一场旅游与酒店服务技能比赛是非常有必要的。
首先,旅游与酒店服务技能比赛可以促进行业人员的专业发展。通过比赛,参赛选手不仅可以展示自己的技能,还可以借此机会学习其他参赛选手的经验和技巧。比赛将为行业人员提供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和工作动力,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其次,旅游与酒店服务技能比赛可以提升行业的整体形象。比赛是一种宣传和推广的方式,通过比赛的举办,可以吸引更多人的关注和参与。比赛的成功举办将引起公众对旅游和酒店服务行业的关注,提高行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比赛也可以带动相关行业的发展,促进经济的增长。
最后,旅游与酒店服务技能比赛可以提高行业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比赛的过程中,参赛选手需要展示出优秀的服务态度和专业的服务技能。这将对行业人员起到榜样的作用,激励他们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通过比赛的竞争和学习,行业人员将不断改进自己的服务方式和服务质量,提高顾客满意度和忠诚度,增加行业的竞争力。
为了确保旅游与酒店服务技能比赛的成功举办,我们需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首先,我们需要确定比赛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相关的人员和场地。其次,我们需要制定比赛的规则和评分标准,确保比赛的公平和公正。同时,我们还需要组建一个专业的评委团队,由行业内的专家和资深从业人员组成,对参赛选手进行评分和评价。最后,我们需要做好宣传和推广工作,吸引更多的参赛选手和观众。
在工作方案的执行过程中,我们还需要保障比赛的顺利进行。这包括场地的布置和设备的调试,参赛选手的报名和资格审核,比赛过程的监管和管理,以及获奖选手的表彰和奖励等。同时,我们还需要做好比赛结果的统计和分析工作,为下一届比赛的改进提供参考。
通过旅游与酒店服务技能比赛的举办,我们可以提高行业人员的专业发展,提升行业的整体形象,提高服务质量和竞争力。我们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这场比赛将会取得圆满成功,为旅游和酒店服务行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关于旅游与酒店服务技能比赛工作方案 篇三
根据国家旅游局《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纲要(2011—2015)》精神,为了更好的落实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各项要求,全面展示湖北省旅游饭店业的整体形象和取得的各项成果,加强人才培养,树立饭店业服务质量标杆和榜样,促进行业内服务技能交流与学习,全面提
升旅游饭店员工业务素质和饭店服务水平。我省将在全省旅游饭店业内开展“2011年度湖北省旅游饭店服务技能大赛”。具体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旅游局提出的《2011年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要求,切实做到以职业技能大赛为手段,促进全省旅游行业培训工作,以期达到外塑形象、内强素质、积聚后劲、迎接挑战,推动湖北旅游饭店业外延扩张、规模发展的同时,向品质提升和内涵式发展转变。
二、基本原则
坚持员工参与的广泛性,竞赛项目的针对性,组织实施的严密性,程序结果的公正性,赛事活动的实效性。
三、组织方式
本次大赛由湖北省旅游协会主办,湖北省旅游协会旅游饭店分会、湖北东湖大厦承办。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共同组成“2011年湖北省旅游饭店服务技能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织领导此次大赛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湖北省旅游协会旅游饭店分会和东湖大厦联合组成。
四、比赛项目
(一)、饭店服务:客房服务(中式铺床)、餐厅服务(中餐主题宴会摆台)、餐厅服务(西餐主题宴会摆台)、调酒师(鸡尾酒调制)。
五、参赛单位
原则上,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旅游协会分别组成一个代表队,武汉市旅游协会可组成两个代表队参加全省大赛。每个代表队由4名选手(每个项目1名选手)、1名领队、1名教练组成。如各旅游协会根据实际情况确需选派一支以上代表队参赛,应提前向大赛组委会申请、报批。
六、参赛选手条件
各参赛选手应在本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一定的外语水平和较高的技能水平。
七、比赛内容
1、仪容仪表(10分):主要考察选手的仪容仪表是否符合旅游行业的基本要求及岗位要求。
2、外语水平(10分):主要考察选手的英语口语表达能力,选手与评委进行现场会话,时间约2分钟。
3、现场操作(80分):
(1)客房中式铺床(时间为3分钟):主要考察选手操作的熟练性、规范性。
(2)中餐主题宴会摆台(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察选手操作的熟练性、规范性、美观性。
(3)西餐主题宴会摆台(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察选手操作的熟练性、规范性、美观性。
(4)鸡尾酒调制(规定调制、自创调制各为5分钟):主要考察选手操作的熟练性、创造性。
4、饭店工装展示(10分):各代表队4名选手均需参加工装展示,时间为5分钟。
每个选手的最后比赛成绩为上述
1、
2、3项之和,每个代表队的最后比赛成绩为四位选手的成绩加上工装展示的成绩。
各个项目的“比赛规则及评分标准”及英语参考题附后。
八、时间安排
大赛日程安排、地点及相关要求:
1.时间:2011年4月16日-18日
4月16日下午报到
4月17日上午开幕式及正式比赛,
4月18日上午闭幕式。
2.地点:湖北东湖大厦(武汉市武昌区姚家岭231号)。
3.费用:各代表队参加比赛的选手(包括领队、教练)的往返交通费由各代表队负责,比赛期间的食宿、场地、评委、奖品及其他比赛费用由大赛组委会承担。
4、比赛工具和用品:大赛组委会统一提供基本的比赛工具和用品,特殊工具和用品均由选手自备。(大赛组委会提供的比赛工具和用品请参照《服务技能大赛比赛规则和评分标准》中的比赛物品准备。)
九、评委选聘:
大赛评委由各地各方面推荐,经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审议后,报大赛组委会审核聘任。
饭店服务技能大赛的评委由旅游行业内选聘,每个项目3至4人。
英语口语、工装展示表演评委由院校和业内选聘,每个项目各3人。
十、奖项设置
大赛设置单项奖、团体奖、组织奖、特别贡献奖4类奖项。
(一)单项奖
四个单项比赛项目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所有获奖选手将被授予湖北旅游行业服务明星称号(24名);全部参赛选手将被授予湖北旅游行业技术能手称号(100名)。
(二)团体奖
按照大赛各代表队总得分排名,取前7名,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
(三)组织奖
根据各市州组织发动范围、初赛情况、赛场纪律、文明礼貌等情况,由大赛组委会评选组织奖10名。
(四)特别贡献奖
本届大赛将颁发大赛特别贡
献奖1-2名。
十
一、组织机构
大赛组委会主任:省旅游局局长、省旅游协会会长张达华、常务副主任:省旅游局副局长、省旅游协会常务副会长潘细汉、副主任:省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处处长李伟、组委会秘书长由省旅游协会秘书长王李力担任,组委会副秘书长由省旅游协会旅游饭店分会会长袁宏光担任,省旅游协会旅游饭店分会副会长单位等为组委会委员。
组委会下设大赛评审委员会,成员由业内外资深技术人士、院校专业教师等人员组成。由王李力、袁宏光担任大赛评审委员会主任。大赛评审委员会负责大赛的技术指导、大赛规则和评分标准的审定、大赛过程的监督、争议的协调处理。
评审委员会下设监审组、评审组(裁判组)、保障组、及宣传报道组。其中,监审组组长由黄葆芳担任,评审组组长由王永良担任,保障组的工作由东湖大厦承担,宣传报道组的工作由中国旅游报湖北记者站程芙蓉和东湖大厦罗敏负责协调安排。
监审组负责对大赛比赛工作程序、评委、选手、工作人员的行为,评审过程和结果的公平性、公正性进行监督,对有关人员不正当行为予以指正或提出处理意见。
评审组负责本次大赛各项目竞赛规则、评分标准的制定与解释并具体实施评分工作。
保障组负责按赛事要求提供基本的设备、物品,维护赛场秩序,保障大赛顺利进行。
宣传报道组负责整个大赛活动的宣传报道及媒体联络协调工作。
十
二、大赛媒体宣传
1、邀请有关新闻媒体现场报道,东湖大厦比赛现场将实行视频同步转播。
2、局领导媒体专访。
3、所有获奖选手和单位的相关信息将在湖北日报以光荣榜形式做整版宣传报道,展示湖北省旅游饭店行业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