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下半年落实方案 篇一
在当前社会上,非法行医活动给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威胁。为了保障人民的健康权益,全市决定在下半年加大对非法行医活动的打击力度,并制定了相应的落实方案。
首先,全市将加强对非法行医活动的监管力度。通过加大巡查力度,加大对非法行医机构和个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同时,将加强对合法医疗机构的监管,确保其按照规定提供合法医疗服务,杜绝非法行医行为的滋生。
其次,全市将加强对非法行医活动的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向公众普及合法医疗机构的标识和资质认证信息,提高公众对非法行医活动的警惕性。同时,加强对合法医疗机构的宣传,让公众了解到合法医疗机构的优势和重要性,增加就医的选择性。
再次,全市将加强对非法行医活动的举报和投诉处理。建立健全举报投诉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到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中来。对于举报和投诉,将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对属实的举报者给予奖励,形成打击非法行医活动的良好氛围。
最后,全市还将加强对非法行医活动的法律法规建设。通过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提高对非法行医活动的惩治力度。同时,加强对非法行医活动的司法实践,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维护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综上所述,全市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下半年落实方案将从加强监管、宣传教育、举报投诉处理和法律法规建设等多个方面入手,全面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保障人民的健康权益。希望通过这些措施的落实,能够有效遏制非法行医活动的发生,为人民提供安全、合法的医疗服务。
全市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下半年落实方案 篇二
非法行医活动对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了巨大的威胁,为了保障人民的健康权益,全市决定在下半年加大对非法行医活动的打击力度,并制定了相应的落实方案。
在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中,全市将加强对非法行医机构和个人的监管力度。通过加大巡查力度,发现和侦破非法行医机构和个人,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同时,将加强对合法医疗机构的监管,确保其按照规定提供合法医疗服务,杜绝非法行医行为的滋生。
全市还将加强对非法行医活动的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向公众普及合法医疗机构的标识和资质认证信息,提高公众对非法行医活动的警惕性。同时,加强对合法医疗机构的宣传,让公众了解到合法医疗机构的优势和重要性,增加就医的选择性。
另外,全市将加强对非法行医活动的举报和投诉处理。建立健全举报投诉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到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中来。对于举报和投诉,将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对属实的举报者给予奖励,形成打击非法行医活动的良好氛围。
最后,全市还将加强对非法行医活动的法律法规建设。通过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提高对非法行医活动的惩治力度。同时,加强对非法行医活动的司法实践,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维护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综上所述,全市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下半年落实方案将从加强监管、宣传教育、举报投诉处理和法律法规建设等多个方面入手,全面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保障人民的健康权益。相信通过这些措施的落实,能够有效遏制非法行医活动的发生,为人民提供安全、合法的医疗服务。
全市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下半年落实方案 篇三
各县区卫生局、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发展局、各级卫生监督机构:
为了进一步提高XX市全市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全面规范我市各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依据《XX市卫生监督机构2008年打击非法行医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制定XX市打击非法行医“县区行”活动下半年落实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2008年XX市打击非法行医“县区行”下半年工作为不定期和定期相结合形式。
(一)不定期行动:
1、根据群众
投诉举报和上级移交案件,根据违法事实的严重程度,采取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联合行动,从重从快打击严重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非法行医行为,由市卫生监督机构和事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共同负责执行。2、根据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开展的情况,及时举行对取缔无证行医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药品和器械处理销毁活动,由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全市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参加。
(二)定期行动:
1、行动时间:
每二个月举行一次,为期1天(具体安排见附件1)
2、行动内容:
组织全市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的宣传活动和打击非法行医重点区域内无证行医活动。
3、行动方案:
由XX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组织安排全市各区县卫生监督员,在全市各县区轮流同时开展打击非法行医的宣传活动和打击非法行医重点区域内无证行医行为。负责安排落实相关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由各县区卫生局、各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发展局、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市局统一安排,负责宣传地点选择、用品、宣传横幅等准备工作,同时选定在打击非法行医重点区域邀请所在县(区)公安、工商、计生等部门参加
二、工作要求:
(一)市卫生局及卫生监督所必须精心安排、组织打击非法行医“县区行”行动,对各县区卫生部门参加行动的表现及时给予表彰和批评。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打击非法行医“县区行”活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和参加活动。并全力提供活动所需的执法车辆、人员和经费。
(三)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派有打非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的卫生监督员参加专项活动,同时加强对重点区域打击非法行医成果的巩固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在积极组织参加全市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的宣传活动和打击非法行医重点区域内无证行医活动的同时,应结合本地区医疗市场的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要注重实效,防止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