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稳定考核工作方案 篇一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学校安全稳定问题日益凸显。为了保障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学校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考核工作方案,以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得到有效的运行和管理。本文将从制定考核目标、确定考核内容、建立考核机制和加强宣传教育等方面,提出一套学校安全稳定考核工作方案。
一、制定考核目标
学校安全稳定考核的目标是确保学校内部的安全稳定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的推进和管理,有效地防范和应对各类安全风险和事故。考核目标应明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学生心理健康等方面。
二、确定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包括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设施是否完备、安全教育工作是否有效等方面。同时,还要考核学校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执行情况、应急演练的开展情况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等。
三、建立考核机制
建立学校安全稳定考核机制,是确保考核工作得以有效进行的重要保障。可以通过制定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流程和责任部门,明确考核频次和方式等手段,建立起一套科学、公正、有效的考核机制。
四、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宣传教育是学校安全稳定考核工作的重要环节。学校应加强学生、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要加强对学校安全稳定考核工作的宣传,使其成为学校内部的共识和行动指南。
以上是一套学校安全稳定考核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通过制定明确的考核目标和内容,建立科学、公正、有效的考核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学校能够更好地管理和推进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学校内部的安全环境得到有效维护。
学校安全稳定考核工作方案 篇二
学校安全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关系到学生和教职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提高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制定一套科学、全面、有效的考核工作方案是非常必要的。本文将从设立考核指标、明确考核程序、加强考核宣传等方面,提出一套学校安全稳定考核工作方案。
一、设立考核指标
为了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全面推进,需要设立一系列的考核指标。这些指标应该包括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安全设施的配备情况、安全教育的开展情况等。同时,还要考核学校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执行情况、应急演练的开展情况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等。
二、明确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应该明确具体,包括考核的流程、考核的责任部门、考核的频次和方式等。考核的流程应该包括考核前的准备工作、考核中的数据收集和分析、考核后的总结和评价等环节。责任部门应明确考核工作的具体责任和权限,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考核宣传
考核工作的宣传是促进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环节。学校应当加强对考核工作的宣传,使其成为全校师生的共识和行动指南。可以通过开展专题讲座、组织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提高师生对考核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以上是一套学校安全稳定考核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通过设立明确的考核指标、明确考核程序和加强考核宣传,可以促进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全面推进,提高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学校内部的安全环境得到有效维护。
学校安全稳定考核工作方案 篇三
学校安全稳定考核工作方案范文
根据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和市县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县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县学校安全稳定年度工作考核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核心是建章立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目标是减少学校师生意外伤害事故,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和重特大事故,为师生员工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确保校园平安稳定,促进平安建设。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安全稳定年度工作督导考核领导小组,由陈洪荣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科,由宣兼任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等为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及校长督导考核的日常工作。
三、考核对象
全县各公办学校,已经审批并通过年检的民办学校
四、考核内容及分值
年度考核实行100分制。
(一)基础性指标100分(具体内容、分值见《考核细则》);
(二)加分和扣分(见本方案第七条奖惩办法);
五、考核等次
考核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分数90分及以上为优秀,65分至90分(不含90分)为合格,64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六、考核方式
考核评价工作在教委安全工作督导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安监科牵头组织实施,片区督导员协助,乡镇村小由所属中心校按本规定组织考核,片区督导员督察督办。民办学校由职成教科牵头考核。
考核采取过程督导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年终先由学校根据考核细则自查量分报我委安监科,我委进行核查评估。安监科建立过程督导考核台帐,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进行过程督导和专项督查,并参考教委相关科室和片区督导员的意见完成学校的督导考核和考核评价。
七、奖惩办法
(一)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考核“一票否决”范围。
1.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或重特大事故,受县政府及以上有关政府或部门通报批评或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的;2.学校未发现或未及时向上级书面报告,造成房屋坍塌或设备设施的原因等造成师生的生命财产严重受伤受损的;
3.食品或饮用水不安全,学校没有及时整改或向上级书面报告造成师生中毒的;
4.发生安全事故报送不及时或有意隐报、不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5.学校在管理或工作中被市级及以上政府或部门通报、黄(红)牌警告、挂牌督办等情形的;
6.其它可以避免但由于学校管理疏漏,安全教育不及时或不够,造成师生重大伤亡的。
(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额外扣分范围。
被考核的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出现一起酌情扣考核分6-10分。
1.安全事故善后处置不及时或不当,致使学生家长3人以上集体上访给教育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的;
2.安全事故学校无直接责任,但对学生教育不够,管理疏漏造成师生意外死亡或重大伤害事故,每学期发生两起及以上的;
3.学校在管理或工作中存在自身责任问题,在乡镇、街道及以上政府、部门安全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或点名批评、黄(红)牌警告、挂牌督办等情形的;
4.乡镇、街道及以上政府、部门提出安全隐患的整改意见或下发了限时整改通知,学校推诿、拖延整治或办理不及时造成师生受伤或财产受损的;
5.发生安全事故报送不及时或有意隐报、不报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6.其它可以避免但由于学校管理疏漏,对学生教育不够,造成伤害事故发生的。
(三)学校安全工作加分条件。
1.代表本系统承担国家、市、县安全稳定工作范畴重大活动(含接受检查督导、观摩等),分别加
3、
2、1分(可以重复计算,下同);
2.单位集体受到国家、市和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安全稳定工作奖励的(以文件、奖证、奖状等为准),分别加
5、
3、1分。
八、结果运用
凡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学校由县教委给予表彰和奖励;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学校实行挂黄牌或红牌督办和全县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单位及法人代表当年不评优、评先和晋级。连续3年不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免职,班子其他成员给予相应的处理。
九、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