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 篇一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逐渐成为改善政府服务质量、提高政府效能的重要途径。为有效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一、构建综合政务服务平台
我们将建设一个综合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各级政府部门的服务资源,实现政务服务的一站式、全程式、全天候提供。该平台将提供在线申请、在线支付、在线办理等服务,方便群众和企业办理各类政务事项。同时,还将建立政务大数据中心,通过数据分析和挖掘,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推行电子政务系统
为提高政务服务的效率和便捷性,我们将推行电子政务系统。通过推行电子政务,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将更加方便快捷,政务事项的办理将更加高效。同时,电子政务系统还将提供在线咨询、在线投诉、在线评价等功能,为群众提供更加细致入微的服务。
三、加强人才培养和管理
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实施需要具备相应技术和管理能力的人才支持。因此,我们将加强人才培养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人才队伍。培养互联网技术人才,提高其政务服务意识和能力,为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坚实的支撑。
四、加强安全保障措施
互联网的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的安全问题,因此,我们将加强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安全可靠。加强网络安全的投入,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对政务系统的安全监控和防护工作,提高政务信息的安全性和可信度。
五、宣传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
为让更多的群众和企业了解和使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我们将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向公众普及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优势和便利性,鼓励更多的人参与进来,共同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发展。
以上是我们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通过构建综合政务服务平台、推行电子政务系统、加强人才培养和管理、加强安全保障措施以及宣传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我们将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实施,将为推动政府工作的创新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 篇二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已经成为政府推进改革、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手段。为了更好地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我们制定了以下方案。
一、构建全流程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我们将建设一个全流程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将各级政府的服务资源整合在一起,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一站式的政务服务。该平台将实现在线申请、在线办理、在线支付等功能,方便群众和企业办理各类政务事项。同时,我们还将推行政务大数据的应用,通过数据分析和挖掘,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参考。
二、推行电子政务系统
为提高政务服务的效率和便捷性,我们将推行电子政务系统。通过电子政务系统,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将更加方便快捷,政务事项的办理将更加高效。同时,电子政务系统还将提供在线咨询、在线投诉、在线评价等功能,为群众提供更加细致入微的服务。
三、加强人才培养和管理
为了保证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顺利实施,我们将加强人才培养和管理工作。通过加强培训和学习,提高政务服务人员的互联网技术水平和服务意识。同时,我们还将建立健全人才队伍管理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的互联网人才,为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坚实的支撑。
四、加强安全保障工作
互联网的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的安全问题,为此,我们将加强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安全可靠。加强网络安全的投入,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对政务系统的安全监控和防护工作,提高政务信息的安全性和可信度。
五、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为了让更多的群众和企业了解和使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我们将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向公众普及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优势和便利性,鼓励更多的人参与进来,共同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发展。
以上是我们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通过构建全流程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行电子政务系统、加强人才培养和管理、加强安全保障工作以及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我们将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实施,将为推动政府工作的创新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 篇三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5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数据共享,打通信息孤岛,推行公开透明服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设施,加强集约化建设,推动各级政务服务网与本地自有业务系统整合,促进条块联通,实现政务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多方利用。
2.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着手,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供渠道多样、简便易用的政务服务。
3.坚持协同发展。加强协作配合和工作联动,明确责任分工,实现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整体推进,做好制度衔接,为“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制度和机制保障。
4.坚持开放创新。鼓励先行先试,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渠道,开放服务资源,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构建政府、公众、企业共同参与、优势互补的政务服务新格局。
(三)工作目标。
20xx年底前,完善优化江西政务服务网,实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20xx年底前,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建成覆盖全省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数据共享、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让政府服务更智能,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网上服务事项。
1.制定政务服务事项标准。按照“同一事项、同一名称、同一标准、统一编码”的要求,结合国务院审改办、国家标准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的通知》(审改办〔20xx〕4号)精神,制定全省统一的行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标准,规范事项名称、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咨询投诉渠道等要素,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管理。(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省编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政府法制办、省发改委。完成时限:20xx年10月底)
2.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各地、各部门要依据职能,按照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对本地区、本部门前期已梳理完成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细化完善,编制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为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无差异、均等化的政务服务奠定基础。(责任部门:省编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
3.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各地、各部门要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和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重点是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序,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介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信息内容准确一致。(责任部门: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二)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1.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凡与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都要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不得要求到现场办理。(责任部门: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2.推行网上承诺办理机制。结合“信用江西”建设,以用户实名制为前提,依托江西政务服务网,推行网上承诺办理机制。实名认证的用户,签署材料真实承诺书后,可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提交电子材料进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用户在事项办理过程的行为,纳入省公共信用系统管理,涉及违法违规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责任部门:省发改委、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3.优化网上服务流程。简化优化政务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予以取消;凡是能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开展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责任部门:省发改委、省政府法制办、省编办。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三)规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1.完善优化政务服务网。进一步完善优化江西政务服务网功能,加快推进省市县纵向到底、部门间横向到边的互联互通,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查询办理进程和结果;建设全省统一的实名身份认证系统,实现政务服务一站式登录、申请、咨询、反馈,实现各业务应用系统间跨域单点登录、单点退出。(责任部门:省发改委。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建设全省政务服务统一支付平台,开展在线支付服务,实现非涉税行政收费以及公共服务收费网上支付。(责任部门: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积极推进政务服务网向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延伸,实现全省政务服务事项一张网受理、办结、反馈,做到“建好一张网、办成所有事”。(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2.建设政务服务管理平台。逐步整合我省已有的政务服务事项梳理系统、网上审批系统、综合电子监察平台等跨部门政务服务业务系统,建设集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监督、考核为一体的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由政务服务网申报、管理平台调度、业务系统办理和政务服务网反馈。(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3.建设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和开放平台。按照国务院印发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江西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规范》,编制省、市、县三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明确政务信息资源的分类、责任方、格式等。(责任部门:省发改委、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依据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升级改造统一政务数据共享交换系统,构建全省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积极推进全省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实现横向各部门、纵向各层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集中汇聚形成政务服务事项库、办件信息库、社会信用等业务信息库以及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等基础信息库。依托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依法有序推进政府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数据资源开放,鼓励公众、企业和社会机构开发利用政府数据资源,为各级政府及部门把握和预判公众办事需求,提供大数据分析和决策支持服务。(责任部门:省发改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工信委。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4.规范政务服务业务系统建设。尽快完成升级改造后的全省统一网上审批系统在市、县两级的部署和上线工作。加快推动各部门现有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以及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对接,凡未按时完成对接任务的,财政部门不得继续安排系统运维经费;凡涉及政务服务部门业务系统建设、改造的设计方案中未包含对接方案的,不得予以立项;凡项目完工验收前未完成对接工作的,不得进行验收付款。(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各市、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四)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政务服务。
1.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江西政务服务网融合发展。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需要,加快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江西政务服务网延伸,整合业务系统,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积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职权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实现“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在政务大厅与部门之间来回跑的问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要加强单位进驻、事项办理、流程优化、网上运行的监督管理,推动政务服务阳光规范运行。积极运用第三方平台,与政务服务网和政务实体大厅紧密配合,开展预约查询、选择中介、证照寄送等创新性、多样化的便民服务,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让群众尽享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发展的成果。(责任部门: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2.建立健全登记赋码和政务服务评价制度。登记赋码是指办事群众按要求在江西政务服务网和实体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录入信息、提交材料,由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统一赋码进行管理。登记赋码是事项办理的身份凭据,伴随事项办理全过程,是事项办理统计、监管、督查的重要依据。登记赋码结果即为网上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构建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评价体系,将政务服务网满意度评价体系与实体政务大厅政务服务评价体系相结合,鼓励和引导群众分享办事经验,开展满意度评价,不断研究改进工作,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治理能力。(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3.推动江西政务服务网向基层延伸。逐步将政务服务网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做好政策咨询和办事服务,重点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保障、社会救助、扶贫脱贫等领域,逐步推行上门办理、免费代办等服务模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的综合服务。加快推行网上政务服务向边远贫困地区延伸,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在基层全覆盖。(责任部门:各市、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五)夯实网上服务支撑基础。
1.深化全省政务云平台建设及应用。依托全省电子政务网络和政务云平台,整合现有分散的数据中心,制定各级数据中心整合方案,推动部门新建和已有的依托政务外网运行的电子政务系统向各级政务云平台集中部署、迁移。完善政务云平台安全防护体系,建设省级政务云异地灾备平台。(责任部门: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财政厅。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2.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应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加强统筹,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打造透明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汇聚城市人口、建筑、街道、管网、环境、交通等数据信息,建立大数据辅助决策的城市治理新方式。构建多元普惠的民生信息服务体系,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法律服务等领域,积极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向城市居民、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提供更方便、及时、高效的公共服务。提升电力、燃气、交通、水务、物流等公用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实行精细化运行管理。做好分级分类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工作,及时评估工作成效,发挥创新引领作用。抓好新余、上饶、鹰潭市信息惠民试点工作,初步实现政务服务“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逐步向全省推广。(责任部门:省发改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3.建立健全制度标准规范。加快清理修订我省出台的不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政府规章和有关规定,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明确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的法律效力,着力解决一些地方存在的“服务流程合法依规、群众办事困难重重”等问题。(责任部门: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办公厅。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按照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及时调整完善我省政务服务平台架构,以及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政务云、大数据应用等标准规范和数据接口,适应对接全国统一政务服务平台的需求。(责任部门:省发改委、省政府办公厅。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4.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建设畅通高效、覆盖城乡、质优价廉、服务便捷的网络基础设施。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城乡规划,实现所有设区城市光纤网络全覆盖,推进农村地区行政村光纤通达和升级改造。尽快建成一批光网城市,实现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4g)覆盖行政村及以上地区,8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光纤到村。提升骨干网络容量和网间互通能力,大幅降低网络资费水平。(责任部门:省工信委、省通信管理局、省发改委,各市、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5.加强各级政府网站信息安全建设。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安全保障体系,明确政务服务平台的安全责任,开展等级测评、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等工作,建立各方协同配合的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加强对政务服务业务应用系统的安全监控。提高政务服务业务应用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查补安全漏洞,做好容灾备份。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责任部门:省工信委、省网信办、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
三、组织保障
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向深入的关键环节,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确保各项任务落地生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对建设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分管领导要具体督促协调,常抓不懈。各级政府要明确工作机构、人员和职责,建立政务服务部门、信息化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分工明确、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政府办公厅(室)要牵头负责、统筹推进、监督协调和指导本地区、本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编制、法制、发改、财政、工信等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开展督查评估,落实好各项工作;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推动相关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考核监督。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省直部门绩效考核和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成效。充分发挥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群众评议等作用,通过模拟办事、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服务情况,汇聚众智改进服务。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曝光纠错栏目,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反馈处理结果。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对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三)注重培训推广。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把面向公众办事服务作为公职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有效提升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设一支既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又精通政务服务的专业化队伍。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建立交流平台,加强业务研讨,分享经验做法,共同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做好宣传推广和引导,方便更多群众通过网络获取政务服务,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
(四)加强经费保障。统筹全省信息化项目资金,重点支持全省统一部署的“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平台的建设和运营管理,保障全省各级政务服务网、网上审批系统、政务云平台等电子政务网络平台运行维护。各地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为本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和运营管理提供经费保障。
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 篇四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55号)和全省政务服务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工作部署,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实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目标,秉持开放、互动、平等、共享的互联网思维,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供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解决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创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方式,满足互联网时代用户高并发、大流量、跨区域、多层次、高效率等政务服务需求,消除信息孤岛,促进部门业务融合,切实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和便捷性,持续有效推进政府治理创新,努力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问题导向、创新突破。针对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时间长、盖章多、材料多、中介多、收费多”等问题,研究制订目标可达的解决方案,优化政务服务架构、完善建设机制、打通信息壁垒。
(二)总体设计、规范先行。根据国家和省的顶层设计要求,按照全市一盘棋、因地制宜的工作思路,建立覆盖“互联网+政务服务”全流程各环节的技术标准与管理规范,推动政务大厅信息化管理平台与网上服务大厅的融合,最终形成市、区、街(镇)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
(三)统筹建设、分级使用。市级统筹建设基础性、公共性的政务服务基础设施、应用系统,确保数据同源展示,系统无缝对接,应用统一发布,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集约发展。
(四)信息共享、安全可靠。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和数据资源,发挥统一平台优势,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减少办事证明材料,简化政务服务流程环节。重视信息安全体系建设,提升技术能力,完善管理机制,全面保障平台运行和数据安全。
(五)优化服务、注重实效。以数据开放、技术创新为着力点,运用互联网思维,推进实名认证注册,优化用户体验,增进互动交流,着力解决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难点。科学设置绩效指标,加强政务服务水平的考核评估,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满意度。
三、总体目标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具体要求,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着力建设市、区、街(镇)联动的南京政务服务网,并延伸至社区(村),全力打造纵横全覆盖、事项全口径、内容全方位、服务全渠道的网上“政务航母”,建成以统一身份认证形成的一码、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形成的一网、线上线下集约办理的一门、面向社会公众的统一客户端,以及提供监督投诉的一号等“五个一”为特色的政务服务体系,提升政务服务整体水平,打造南京政务服务品牌。到20xx年,全面实施并完成“3456”工程。
促进三方融合:促进政府部门的供给侧改革、增强企业群众的需求侧感受、引导社会中介服务接轨等三个方面的业务融合、同网运行。
整合四大平台:整合全市政务服务门户、政务服务综合管理平台、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和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等四大平台,纳入统一的政务服务体系,实行政务服务的全流程、产品化供给。
聚焦五化目标:聚焦政务服务标准化、精准化、产品化、平台化、协作化目标,实现事项同码、服务同项、数据同源、标准同一、跨区域通办。
实行六统一:建设统一的管理体系、集成统一的服务门户、编织统一的用户网络、搭建统一的监管平台、延伸统一的业务系统、汇聚统一的数据中心。
四、主要工作
(一)理顺并搭建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总体构架,对接国家和省政务服务的系列标准规范。
1.落实技术方案。按照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总体技术方案,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构架,明确系统设计思想、技术路线和实施计划,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2.确立标准规范。制定“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规范和接口标准,形成统一的电子证照归集、比对和存储标准,自然人和法人统一的身份信息在线校验核对标准,公共支付和物流快递业务统一接入技术规范,实现政务服务数据信息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交换共享。
3.对接完善目录系统和事项库。按照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的要求,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内容公开。围绕“三级四同”(省、市、区三级,名称、编码、类型、依据相同)的要求,做好市区两级权力清单的补充完善工作。健全清单信息动态调整机制,改变部门网站政务事项发布方式,通过反向链接实现与全省政务服务门户相关内容与目录系统同步更新,严格做到一数一源、实时同步。
(二)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和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市、区、街(镇)、社(村)政务服务事项一网办理。
4.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全市统一的身份认证体系,为办事对象提供实名认证,通过全市网上政务服务“一次认证、全网通行”,实现统一身份认证、统一证照共享、统一搜索服务、统一咨询评议。制定统一的信息编码规则,市、区、街(镇)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各环节数据信息,统一由市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归集、比对和存储,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政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满足政府部门审批过程中的证照审核、材料鉴别的需要,真正做到“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
5.推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全省政务服务网办理。依据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库,以自建或统建网上服务两种方式实现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功能,并对接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现有自建或拟自建的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应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实现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验证和服务流程信息的上传。同时,统一建设“云服务”平台,提供事项网上受理、结果反馈等基本功能,供所有非自建系统的政务服务事项使用。各级各部门应将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的互联网入口,统一迁移至全省政务服务网门户,方便企业和群众“一站式”获取所需的政策定制、“套餐”服务,众筹办事攻略。
6.升级改造政务服务综合管理平台。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技术规范和业务要求,在技术架构、数据处理分析、任务分发、在线监管、安全防护等方面升级改造平台系统,对接物流快递应用平台,实现审批服务申报材料、证照批文第三方速递,进一步拓展综合管理平台的服务功能,增强对互联网办事大厅的支持力度。
7.开发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移动互联网客户端。依托“我的南京”公众信息服务平台,对接网上办事大厅的服务功能,广泛应用场景式办事导航体系、智能检索、智能标签、电子地图、搜索优化等智能化互联网技术,提升网上办事服务的便捷度和使用率。
8.建立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按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要求,建立统一的公共支付平台,满足非税收入收缴的网络支付,为缴费人提供通过政务服务门户的“一站式”支付服务。
(三)深化并推进网上联合审批和跨层级、跨区域联动审批,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的网上协同办理。
9.改造和延伸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市级各相关部门应当改造业务办理系统,将业务受理、办理和结果反馈的相关数据实时上传到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业务办理系统、政务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及政务服务门户间数据互联互通。同时,将业务办理系统向区(园区)、街(镇)延伸部署,实现市、区、街(镇)三级一套标准服务、一个系统办理、一个口径统计。
10.深化投资项目在
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建立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平台应用的监督和考评机制,细化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提高平台应用率和信息准确度。在统一项目代码和数据交换规则的基础上,逐步实现联动审批信息的跨层级、跨部门自动采集。
11.推进其他服务管理事项网上协同办理。大力推广多图联审、多评合一、多规合一、联合踏勘、联合验收等服务模式创新经验,准确把握公众办事需求,全面梳理服务关联事项,持续优化办理流程,整合服务环节,推动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
12.对接完善系统功能。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做好12345政务热线、公共资源交易等平台对接、系统完善和功能拓展,实现政务服务的全面覆盖。
(四)完善并细化全流程在线电子监察、绩效考核与数据分析,促进政务服务的规范运行和效能提升。
13.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开展绩效考核。按照国家和省考核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绩效考核工作机制,完善考评系统,对各区(园区)、各部门开展相关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并定期通报考评结果。
14.加强对政务服务数据信息的分析运用。建立数据分析机制,建设完善数据信息分析系统,加强对政务服务数据信息的挖掘与运用,为提升和优化全市发展环境提供决策参考。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xx年12月,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工作机制;各部门围绕工作任务制定详细方案、排出关键节点、明确时间进度、落实工作团队;开展技术培训,解读建设指南,培训业务骨干;进行宣传推广和引导,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
(二)实施阶段。20xx年6月,完成软硬件环境建设;年底前初步建成统一的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政务服务门户、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完成事项动态管理平台向区(园区)的延伸,市级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完成向区级对口部门的延伸覆盖,各相关单位完成加载和维护政务服务门户相关板块和栏目内容,实现重点事项和热点事项的全程网上运行。20xx年,建成统一的人口、法人等基础资源库,市级政务服务达到国家三星级标准,全市50%的区达到国家三星级标准。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库、电子证照库、投资项目库等专题数据库建设,市级政务服务达到国家四星级标准,全市60%的区达到国家三星级标准;20xx年,市级政务服务达到国家五星级标准,全市80%以上的区达到国家四星级标准。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建设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认识,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以改善发展环境,抢抓发展机遇、释放发展活力的思想意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副组长,市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协调“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务办,市政务办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抽调市政府办公厅、编办、政务办、法制办、发改委、财政局、邮政局、信息中心等部门业务骨干,组成总体协调、技术保障和督查推进三个工作组集中办公,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领导,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任务统筹部署,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专项落实,明确工作时间表、路线图,细化分工,责任到人,攻坚克难,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宣传和群众监督。组织媒体广泛宣传“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成效,提高社会认知度和认可度。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不断改善用户体验,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四)开展监督检查。要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作为重点督查事项,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会同市监察局、市编办、市政务办等部门,对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约谈和督办,推动各地各部门按时保质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