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社区学习新疆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 篇一
新疆是我国的一个特殊地区,长期以来受到极端主义的影响。为了有效地应对极端主义的威胁,新疆出台了一系列去极端化条例。作为社区的一员,我有幸参与了精选社区学习新疆去极端化条例的活动,这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和宝贵的体会。
首先,学习新疆去极端化条例让我了解到极端主义的危害。极端主义是一种极端的思想和行为,它具有极大的破坏力。极端主义不仅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还对个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的伤害。通过学习新疆去极端化条例,我深刻认识到极端主义对社会和个人的危害,进一步坚定了我反对极端主义的决心。
其次,学习新疆去极端化条例让我了解到预防极端主义的重要性。新疆去极端化条例提出了一系列预防极端主义的措施,如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社会工作、提供心理辅导等。这些措施旨在通过宣传教育、心理疏导等手段提高人们的思想水平和心理素质,从而预防极端主义的产生。通过学习新疆去极端化条例,我明白了预防极端主义的重要性,并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相关活动,为预防极端主义贡献自己的力量。
再次,学习新疆去极端化条例让我了解到治理极端主义的必要性。新疆去极端化条例明确了对极端主义的惩治措施,如开展法律教育、加强执法力量、加大惩治力度等。这些措施旨在通过法律手段对极端主义进行严厉打击,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通过学习新疆去极端化条例,我深刻认识到治理极端主义的必要性,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参与任何形式的极端主义活动。
最后,学习新疆去极端化条例让我了解到社区的重要作用。社区是居民生活的重要场所,也是宣传教育、预防治理极端主义的重要阵地。通过学习新疆去极端化条例,我认识到社区在反对极端主义、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将积极参与社区的相关活动,宣传教育居民,预防极端主义的发生,共同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
总之,学习新疆去极端化条例让我深刻认识到极端主义的危害,了解到预防极端主义和治理极端主义的重要性,认识到社区在此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我将牢记新疆去极端化条例的要求,积极参与社区的相关活动,为预防和治理极端主义贡献自己的力量,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精选社区学习新疆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 篇二
学习新疆去极端化条例,我深感其重要性和紧迫性。作为社区的一员,我们应积极参与学习,深入理解条例的内涵和要求,进一步增强我们的法治意识和反极端主义的意识。
首先,学习新疆去极端化条例让我认识到极端主义的危害性。极端主义是一种极端的思想和行为,对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造成了严重威胁。极端主义的宣扬和蔓延,容易导致社会动荡,破坏社会和谐。通过学习条例,我深刻认识到了极端主义的危害性,增强了我反对极端主义的决心。
其次,学习新疆去极端化条例让我认识到预防极端主义的重要性。条例明确提出了预防极端主义的措施和要求,如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心理辅导、加强社会工作等。这些措施旨在通过提高人们的思想水平和心理素质,预防极端主义的发生。通过学习条例,我认识到预防极端主义的重要性,将积极参与社区的宣传教育活动,为预防极端主义贡献自己的力量。
再次,学习新疆去极端化条例让我认识到治理极端主义的必要性。条例明确提出了对极端主义的惩治措施和要求,如开展法律教育、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社会管理等。这些措施旨在通过法律手段对极端主义进行严厉打击,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通过学习条例,我认识到治理极端主义的必要性,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参与任何形式的极端主义活动。
最后,学习新疆去极端化条例让我认识到社区的重要作用。社区是居民生活的重要场所,也是宣传教育、预防治理极端主义的重要阵地。通过学习条例,我认识到社区在反对极端主义、维护社会稳定中起着重要作用。我将积极参与社区的相关活动,宣传教育居民,预防极端主义的发生,共同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
总之,学习新疆去极端化条例让我深刻认识到极端主义的危害性,增强了我反对极端主义的决心。我将积极参与社区的宣传教育活动,为预防和治理极端主义贡献自己的力量,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精选社区学习新疆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 篇三
“去极端化”是关涉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时代举措,4月起,自治区首部去极端化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正式实施。以下是整理的社区学习新疆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欢迎阅读参考。
社区学习新疆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1】
4月5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四团阳光社区组织辖区居民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目前,该团各单位按照团党委学习安排,为有效遏制和消除极端化,防范极端化思想侵害,掀起了学习《去极端化条例》热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3月29日通过,2017年4月1日起施行。《去极端化条例》指出了去极端化的主要表现,提出了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的具体措施,明晰了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以及全社会各方面应当履行的责任,明确了去极端化的法律责任,这对去极端化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提高了去极端化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也是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一项重要立法。
在学习活动中,该团各党支部按照学习要求,通过三会一课、自学和宣传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学习,让《去极端化条例》入脑入心做到人人皆知;要迅速把学习落实到行动上,严格按照维稳工作要求进行值班,全力做好去极端化工作,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要敢于担当,敢于发声亮剑,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用实际行动做民族团结的践行者。
社区维吾尔族工作人员买尼孜拉·伊斯热依里通过学习深有感触的说:“去极端化条例的实施,明确界定了什么叫极端化,极端化有哪些表现方式,明确了法律依据,我们要进一步做好辖区居民的宣传教育,让居民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
社区学习新疆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2】
为了遏制和消除极端化,防范极端化侵害,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2017年3月30日,社区组织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
“极端化”是指受极端主义影响,渲染偏激的宗教思想观念,排斥、干预正常生产、生活的言论和行为。
“极端主义”是指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的主张和行为。
“去极端化”应当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宗教中国化、法治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去极端化”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
学习宣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是为了贯彻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到人、管用、有效”的要求,一是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依法治疆,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去极端化”,维护民族团结为主题,
加强宣传教育,有效延伸教育覆盖面;二是坚持“疏堵结合、综合决策、齐抓共管”的原则,以“打防并举”的工作思路,扎实做好舆论宣传、教育引导、文化引领、夯实基础等多种方式,让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宗教极端思想的反动本质,增强判别力,提高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的能力。搞好思想动员,明确职责任务,形成人人关注“去宗教极端化”工程,人人主动参与“去宗教极端化”工作的浓厚氛围;三是加强对客运站场、企业员工“去极端化”的宣传教育,增强各族群众免疫能力、最大程度地压缩宗教极端思想滋生蔓延空间,共同推进我市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