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情况报告 篇一
近年来,中小企业账款拖欠问题日益严重,给企业经营带来了巨大的困扰和压力。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开展了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工作。以下是我部门的工作情况报告。
一、制定清理拖欠账款的工作方案
在开始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工作之前,我们充分调研了市场情况和企业实际需求,制定了一套科学的工作方案。该方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建立账款清理小组,负责具体的清理工作;与拖欠企业进行沟通,了解其实际情况,并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加强对账款的监管,及时发现并解决拖欠问题。
二、加强与拖欠企业的沟通与协商
我们深知拖欠账款问题的复杂性和敏感性,因此,我们始终坚持与拖欠企业进行积极的沟通和协商。我们派遣专职人员与拖欠企业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了解其实际情况和困难,并协商制定还款计划。同时,我们也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整还款方式和期限,以便更好地帮助企业解决问题。
三、加强对账款的监管和追踪
为了确保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加强了对账款的监管和追踪。我们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账款管理系统,对每一笔账款进行详细记录和追踪,及时发现拖欠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同时,我们也加强了对拖欠企业的监督,确保其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四、加大对拖欠企业的法律制裁力度
对于恶意拖欠账款的企业,我们坚决采取法律制裁措施,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我们与相关法律机构合作,加大对拖欠企业的追责力度,通过法律手段追回拖欠的账款,并依法惩处拖欠企业。
五、取得的成效
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目前已经清理了大部分拖欠中小企业的账款。我们与拖欠企业的沟通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很多企业开始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同时,我们也发现了一些存在困难的企业,及时给予了一定的帮助和支持,促进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六、下一步工作展望
虽然我们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仍然存在,我们的工作任重道远。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拖欠企业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恶意拖欠行为,同时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协商,帮助企业解决问题。我们也将继续加强对账款的追踪和监管,确保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通过我们的努力,相信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将会得到有效解决,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将会得到改善。我们将一如既往地致力于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推动其健康稳定发展。
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情况报告 篇三
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4号)要求,切实解决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重点
(一)工作原则。坚持“边界清晰、突出重点、源头治理、循序渐进”基本原则,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营造践诺守信的市场环境。
(二)清理重点。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
二、清理范围、时限及牵头单位
(一)优先清理阶段:2020年1月底前完成清欠返还。
1.拖欠农民工工资(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在2019年底提前完成),由省人社厅负责牵头并清理落实;
2.省级财政已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或通过调剂解决了资金渠道的欠款,由省财政厅负责牵头并清理落实;
3.按照政策规定入库保留的ppp项目到期应付合同款,由省财政厅负责牵头并清理落实;
4.国有企业应付未付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由省国资委负责牵头并清理落实;
5
.清偿的地方“两款一金”(工程款、物资采购款和涉企保证金),由省住建厅负责牵头并清理落实;
6.涉及供气供暖等民生安全方面的工程项目欠款,由省住建厅负责牵头并清理落实;
(二)着力清理阶段:由各级监督管理机构督促有关地方和企业制定详细清偿计划,2020年底前完成清欠。
1.暂时难以落实预算资金的地方政府欠款,由省财政厅负责牵头并清理落实;
2.已被叫停的不规范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且已形成一定工作量的欠款(有关工程项目不得借机重新启动),由省财政厅负责牵头并清理落实;
3.确有困难的国有企业应付未付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由省国资委负责牵头并清理落实。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清欠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迅速开展清查、清欠行动,务求取得实效,不断为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责任单位:省直各部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情况报告 篇四
关于落实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报告
为做好本公司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
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9〕201号)、《成都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
》、《金牛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既定目标,增添措施,明确任务、细化方案、强化落实,目前各项工作稳中推进,现将工作开展情况自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完善组织。按照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要求,总公司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各部门、各分公司召开专题会议,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进行了专题的研究和安排,并及时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
(二)突出重点,明确清理目标任务。按照我公司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一是遵照“边界清晰、突出重点、源头治理、循序渐进”的原则,采取疏堵并举、支持与惩戒结合措施,充分运用市场化、法制化手段,将各部门、各分公司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问题作为此次清理重点。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在2019年2月底前优先完成对存在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民生安全方面的工程项目欠款,中央、省级、市级或区级财政已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或通过调剂解决了资金渠道的欠款,有条件清偿的“两款一金”等欠款。对暂时难以落实偿还资金的欠款等,主动对接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收回应收款项,各部门、各分公司要制定详细清偿计划
,在2019年底完成清偿。在此阶段要落实好严防新增欠款,同时尝试将公司应付账款控制纳入内部绩效考核。对清理欠款工作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并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整改。
二、自查情况通过自查,公司均未出现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加强清查力度。总公司及各分公司通过自查自纠、审计监督等多种方式加强清查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的力度,做到不留死角,防止“边清边欠”“清完又欠”等现象。
(二)完善印证资料。严格按照区减负办相关规定,做好相关印证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情况报告 篇五
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总结
一、指导思想?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清欠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摸清底数、实事求是、彻底解决、不留死角"的原则,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把清欠工作落到实处。
二、清理范围和重点
(一)清理统计范围。全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财政部门监管的地方金融企业和文化企业。
(二)清理统计内容。清理统计范围内的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及解决方案。
(三)工作职责及目标。优先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由县人社局负责;清理"两款一金"(工程款、物资采购款、保证金)、清理民生、安全方面的工程项目欠款,由县财政局、发改局、工信科技局负责。各有关部门务必于x年1月底前摸清底数,统计上报,2月底前制定清偿计划
,3月底前完成优先清偿,12月底前完成全部清偿。
三、组织机构成立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县工信科技局、财政局、发改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各相关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全面开展清欠工作,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
四、工作安排
(一)摸底调查。县财政局、人社局、发改局等部门组织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全县各相关单位、企业填报自查表,县工信科技局对排查结果进行核实确认,审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此项工作在1月末前完成。
(二)制定计划。明确偿还时间及资金来源,按照排查认定拖欠的账款,属于农民工工资的优先安排偿还,欠款单位有能力偿还的要求马上安排支付,没有能力偿还的由财政安排暂付工程款,工程结束的由国有资产部门加大处置低效、无效资产等方式保障偿付资金来源。属于"两款一金"的账款,逐项制定分期偿还计划,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账款,财政部门要加快预算资金拨付进度,按合同约定办理支付,不得拖延,对没有纳入预算的,可通过申报新增债券或处置资产偿还欠款。各单位各部门要坚决防止边清边欠,陷入恶性循环,此项工作在2月底前完成
(三)落实清偿。要确保x年底前全面完成清欠任务,应偿尽偿。农民工工资和已纳入预算安排的欠款在3月底前偿还完毕,其他应偿账款按照偿债计划x年底前全部偿还完毕,各有关部门对列入x年底前完成清欠的账款,从x年2月起,每月4日前报送上月情况,并于x年12月10日前将书面清欠情况总结报告报送县清欠办。
(四)开展核查。县清欠办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优先清欠和着力清欠完成时限节点,对各有关部门清欠工作情况分阶段开展督促指导。
五、主要措施
(一)落实清欠责任。各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加强协调,落实目标责任制。各相关成员单位特别是财政、国资等部门要按照清欠工作方案要求,在抓紧组织清欠、严防新增拖欠、加强政策支持、完善长效机制等方面制定出台细化方案和政策措施,落实好各项分工任务。县清欠办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清欠工作的督促指导,审计部门要加大对有关清欠工作的审计力度。县清欠办将对清欠工作进行抽查。
(二)严防新增拖欠。对政府投资类项目,要严格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涉及举债融资的,必须严格评估项目现金流和收益情况,依法合规落实资金来源和偿还责任。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坚决杜绝"打白条"行为,彻底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工程领域涉企保证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