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从市民社会看中国公民文化建设 篇一
公民文化建设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方面,它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市民社会作为公民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中国公民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将从市民社会的角度来分析中国公民文化建设的现状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首先,市民社会是公民文化建设的基础。市民社会是指公民在法治框架下自由组织、自主参与社会事务的一种社会形态。在市民社会中,公民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可以自由表达意见、参与公共事务,以及通过公民组织和非政府组织来推动社会进步。然而,在中国,市民社会的发展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公民参与社会事务的意识还不够强烈,很多人对于公共事务缺乏兴趣和参与意愿。另一方面,公民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受到一定的限制,制约了市民社会的发展。
其次,中国公民文化建设面临的挑战也是需要关注的问题。一方面,中国的公民素质还有待提高。部分公民缺乏法律意识和公民道德,对于社会规则和法律法规的遵守程度不高。另一方面,中国的公共参与机制还不够完善。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渠道和途径有限,公众意见的表达渠道不畅,导致公众对于社会事务的影响力较小。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应该积极推动市民社会的发展,加强公民文化建设。首先,需要加强公民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公民道德。通过教育,培养公民参与社会事务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公民素质。其次,需要完善公共参与机制,拓宽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渠道和途径。建立更加开放、透明的政府决策机制,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增加公众对于社会事务的影响力。此外,还需要鼓励和支持公民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提供更多的资源和便利条件,推动市民社会的建设。
总之,从市民社会的角度来看,中国公民文化建设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为了推动公民文化建设,我们应该加强市民社会的发展,提高公民素质,完善公共参与机制,鼓励公民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只有通过这些努力,才能够建设一个法治、公正、文明的社会。
试析从市民社会看中国公民文化建设 篇二
中国公民文化建设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课题,市民社会作为公民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中国公民文化建设起着重要的作用。本文将从市民社会的角度出发,分析中国公民文化建设的现状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首先,市民社会的发展对于公民文化建设具有积极的影响。市民社会是指公民在法治框架下自由组织、自主参与社会事务的一种社会形态。在市民社会中,公民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可以自由表达意见、参与公共事务,以及通过公民组织和非政府组织来推动社会进步。市民社会的发展有助于培养公民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公民素质,推动公民文化建设。
然而,目前中国公民文化建设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公民参与社会事务的意识还不够强烈。很多人对于公共事务缺乏兴趣和参与意愿,缺乏主动参与社会事务的意识。另一方面,公民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受到一定的限制。公民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在推动公民文化建设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是目前它们的发展受到一些限制,制约了市民社会的发展。
为了推动中国公民文化建设,我们应该加强市民社会的发展。首先,需要加强公民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公民道德。通过教育,培养公民参与社会事务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公民素质。其次,需要完善公共参与机制,拓宽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渠道和途径。建立更加开放、透明的政府决策机制,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增加公众对于社会事务的影响力。此外,还需要鼓励和支持公民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提供更多的资源和便利条件,推动市民社会的建设。
综上所述,从市民社会的角度来看,中国公民文化建设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为了推动公民文化建设,我们应该加强市民社会的发展,提高公民素质,完善公共参与机制,鼓励公民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只有通过这些努力,才能够建设一个法治、公正、文明的社会。
试析从市民社会看中国公民文化建设 篇三
试析从市民社会看中国公民文化建设
这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首先,道德教育代替法律教育。过分重视道德教育,用道德评价包容法的评判逐渐模糊了人的主体权利、义务观念。而要实现现代化必须在伦理人格、道德规范中增进法律意识,改变中国传统文化中对人格塑造的道德单一性。其次,传统成才观的误导。“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价值观一直制约着中国的教育思想。书统治着学生,分数高是好学生的重要标准,也是迈进好学校的“通行证”。为了取得好的分数,上课要认真听讲、做笔记,考试背笔记的现象屡见不鲜,这种状况遮蔽了人的独立性,萎缩了人的主体性。最后,法律教育的失败。教育中虽然进行了法律知识的普及,但在教育观念中把它演变成了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知识性教育,结果造成学生虽然有法律知识,但缺少法律意识,使法律教育失去了意义。
(二)缺失的市民意识
一提起市民意识,很多人会把它和“自私、自利,斤斤计较,个人主义,经济人”等联系起来。其实它还有被人忽视的另一面:理性、规则意识、法律意识、契约意识等,而这些都应该是公民文化中应有的内容。“公民文化是一种复合的.政治文化”,阿尔蒙德提醒人们:村民、臣民、公民的结合才会有政治平衡。“在政治现代化的进程中,传统文化和习俗仍会持久地存在并发生作用和影响,如村民政治文化使人们与家庭、教堂紧密联系,臣属政治文化使人们对政体更加服从,参与者政治文化则让人们保持对领导人的注意和观察,促使领导层对人民的态度作出积极反应”。从中可以看出,公民文化中应该包含着市民意识。在中国,市民意识也是缺失的,尤其是其中的法律意识、契约意识。生活中有很多人由于缺少契约意识使自己的权益无法伸张,也有人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知道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电影《十七岁的单车》中的主人公“郭连贵”在发现自己被偷的自行车出现之后,第一个念头就是再把它偷回来,但是几经周折,最后主人公只能眼含苦泪扛着被人踩得变形的单车穿过人群……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更重要的是要吸取教训,让更多“郭连贵”懂得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因为只有首先有自我意识,懂得维护自己的权益,人们才会主动关心公益,才会有参与意识。很难想象一个连自己正当权益都无法维护的人会有公民意识。
(三)无法回避的村民意识
关于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学界多有论述,而对中国农民传统政治文化的研究却不多见。有学者认为农民传统政治文化存在着二重性,即对皇权崇拜和疏远的二元情感;逆来顺受与官逼迫民反的矛盾心态;均平与特权观念共存一体的双重人格。有的学者则认为“拜权主义”是农民政治意识的核心。尽管对农民传统政治文化的内容和特征各有理解,但总体看来农民传统政治文化是一种地域型政治文化。但这里笔者要谈的是如何对待农民传统政治文化中的村民意识问题,是完全抛弃?还是有所保留?这是在公民文化建设中无法回避的问题。在中国,领导们常常“喜欢顺民、仇视刁民”,农民群众也以当“好老百姓”自居。有时干部会说,老百姓是自己的衣食父母,农民又会说部是自己的父母官。其实这些说法都不科学,都带有封建性。作为一个公民应该知道自己享受的全部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要敢于维护自己的权利。《秋菊打官司》宣扬的就是农民的维权意识,凡事要讨个说法,讨个公道,不再以当“顺民”、“良民”、“子民”为荣。
毫无疑问,村民意识中的保守、超然于政治等态度无益于公民意识的形成,然而村民意识中也有很多值得保留的东西,比如重感情、讲义气、吃苦耐劳、勤俭等。一位在温州打工的河南青年“李学生”舍己救人的行为何以感动中国?两位七旬夫妇为何靠捡垃圾抚养了四十多个弃婴?正是在他们的意识中有着“情义”二字,有着对生命的尊重,才会让人心灵震颤。因此,在对待村民意识时应该慎重,不可一棍子打死,其中有许多精神是公民文化建设中需要继承的。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使中国传统的子民、臣民意识很难在短时间内改变。公民缺乏社会公德、缺乏公民责任感、缺乏参政议政的监督意识成为中国的普遍现象。为什么中国人缺乏公民意识?有学者指出:中国人缺乏公民意识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从历史上看,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制度培育出的是适应封建政治文化发展的臣民意识。其次,以家长制为中心的宗法制以及以“五伦”为中心的伦理规范,使中国人的传统社会心理中沉淀下来的是“私民”意识。第
三,中国国民没有受到系统的民主和人文精神的熏陶。第四,缺乏系统的公民教育。这些分析是有道理的,但却忽视了公民文化产生的社会基础。其实在西方民主国家,国家与社会是人类创造并生存于其中的两个最基本的组织体,国家与社会的分离、国家与社会的二元结构是公民意识产生和存在的客观前提。换句话来说,相对独立于国家的“市民社会”的存在是培育公民文化产生的苗床。因此,市民社会的兴起为中国公民文化建设带来了希望。二、中国公民文化建设的希望:市民社会
市民社会也是西方语境中的词汇,对于这一概念学界有不同的界定,不过一般都把市民社会作为和政治国家相对应的一个分析范畴。西方公民文化得以存在主要在于西方市民社会存在这一事实。当然有市民社会,未必产生政治上的民主。但无市民社会支持,必定产生不出政治上的民主。因为,公民文化是以市民社会精神为根基并超越于市民社会精神的现代文化。近代民主就是不断地通过市民社会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公民文化而发展起来的。按照现代政治哲学的观点,市民社会是指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契约关系为中轴,以尊重和保护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为前提的社会组成。其显著特征在于,它是相对于政治而言的非官方的社会结构和过程,诸如各种民间组织机构、私营企业、个人私生活等。所以从最一般意义上讲,它是指个人、团体按照非强制原则和契约观念进行自主活动,以实现物质利益和社会交往的相对独立于国家的非政治生活领域。在市民社会生活中,市民可以在日常交往、社会交换、竞争、合作等相互关系领域,维护自己的个人权利,弘扬个性自由和自律精神。因此,市民社会的发展能够提升公民的主体地位,夯实法制的非制度要素,催生公民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