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中的儒释道 篇一
儒释道是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中的三大主要思想流派,对中国社会和文化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儒家主张以仁爱为核心,强调人的道德修养和社会秩序;佛教强调人的内心修行和超脱尘世,追求解脱;道家则强调自然与人的和谐,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方式。这三种思想流派各有侧重,共同构成了中国独特的文化传统。
儒家思想强调人伦关系和社会秩序。儒家思想的核心价值观是仁爱,即以仁为本。仁是儒家思想中的最高道德准则,强调个人应具备的品德和道德修养。儒家追求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注重社会秩序和稳定。儒家的教育理念强调培养人的德行和道德修养,追求人的全面发展和完善。
佛教思想注重个人的内心修行和超脱尘世。佛教主张修行者通过戒定慧三学,达到解脱和超越生死的境地。佛教强调个人的内心修行和觉悟,通过禅修和冥想等方法来净化心灵,达到解脱和平静的境界。佛教的价值观是慈悲和无私,倡导人们放下欲望和执着,追求内心的宁静和解脱。
道家思想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道家思想认为人应该顺应自然,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方式。道家主张“无为而治”,即顺应自然的规律而不违背,追求道的境界。道家追求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注重人的内在修养和自由发展。道家强调自然和宇宙的无限力量,倡导人们追求自然的真理和智慧。
儒释道三者虽然有不同的侧重点,但在中国文化传统中相互渗透和融合。儒家思想注重社会秩序和伦理道德,佛教思想强调个人的内心修行,而道家思想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这三种思想流派相互补充,为中国社会和文化的发展提供了不同的思考角度和价值取向。
在当代社会,儒释道思想仍然具有重要的意义。儒家思想提供了一种积极的人伦观,强调个人的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为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指导;佛教思想提供了一种超越尘世的智慧和内心的平静,为人们提供了一种面对困难和挫折的心灵寄托;道家思想提供了一种自由自在的生活方式和对自然的敬畏,为人们提供了一种追求真理和智慧的方向。儒释道思想在当代社会中有助于人们找到平衡和内心的满足,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和谐进步。
综上所述,儒释道是中国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社会和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三种思想流派各有侧重,共同构成了中国独特的文化传统。儒释道思想在当代社会中仍然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人们提供了不同的思考角度和价值取向。通过继承和发扬儒释道思想,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传承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为人类社会的和谐发展做出贡献。
中国文化中的儒释道 篇三
中国文化中的儒释道
道家,尤其是庄子学派,认为个体的人高于社会的人。他们主张顺自然而因物性,也就是说应当由着个人的自然本性自由发展,而不应当以社会礼法等种种规范去干预和束缚个人的行为。老子说:"大道废,有仁义;慧智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老子》十八章)又说:"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同前三十八章)这是说,老子把社会礼法制度和规范的出现,归结为人类自然本性的不断自我丧失。这里包含了一种原始素朴的"异化"思想。老子的理想是,希望人们通过"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少私寡欲"(同前十九章)等去克服和阻止"异化",以期达到反朴归真,复其自然。庄子认为,任何社会礼法制度和规范都是束缚人的自然本性自由发挥的桎梏,因此必须予以彻底破除。他以"天"喻人的自然本性,以"人" 喻社会的制度规范,用寓言的形式,借牛马作比喻,通过北海若之口说:"牛马四足是谓天,落(络)马首、穿牛鼻是谓人。故曰无以人灭天。"(《庄子·秋水》)这里,他明确地提出了不要用社会礼法制度规范来磨灭人的自然本性的思想。庄子向往的是一种不受任何限制和约束("无所待")的绝对自由--"逍遥游"。而当他的向往在现实社会中行不通时,他就教人们以"齐物论"--相对主义的方法,从认识上去摆脱一切由于分别善恶、是非、利害等等而带来的种种纠葛和苦恼,然后借以获得主观精神上的自我满足。道家的自然理论,在重视个人性格和意志方面有其合理性和积极意义。但他过分夸大个人意志与社会规范之间的矛盾对立,想把个人从社会中脱离出来,则又显然走向了另一个片面。
玄学在理论上的任务,就是如何把名教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和谐地统一起来。儒家名教理论沿习至汉末,已流弊丛生。它不仅作为统治者压迫、箝制人民的手段,使人们的个性、意志受到摧残,而且还成为某些诈伪狡黠之徒沽名钓誉、欺世盗名的工具,使社会风气遭到极大的腐蚀。玄学承汉末名教之弊而起,所以首先都肯定人的自然本性的根本性和合理性,赞扬和提倡道家的自然理论。而同时则努力调和自然本性与名教规范之间的矛盾,使之协调统一起来。玄学内部存在着各种不同的流派,但他们理论上有一共同之点,即都主张以自然为本,名教为末(用),强调以本统末,以用显本,本不离末,用不异本。
玄学的开创人之一,汉魏的王弼认为,喜怒哀乐等是人人都具有的自然本性,即使是圣人也不能例外。他指出,从根本上来说,人的道德行为都是人的真实感情和自然流露,如对父母的"自然亲爱为孝"(《论语释疑》)。所以说,社会的一切名教规范都应当是体现人的自然本性的,也只有以人的自然本性为根本,才能更好地发挥名教的社会作用。他激烈批评那种离开人的自然本性,而去一味追逐表面道德名声的社会贪腐风气。他认为,这种舍本逐末的做法是根本违反道德名教的本意的,也是造成社会风气虚伪,名教制度弊端丛生的根本原因。对此,他作了明确的理论说明。如说:"守母以存其子,崇本以举其末,则形名俱有而邪不生,大美配天而华不作。"具体来说,"各任其贞事,用其诚,则仁德厚焉,行义正焉,礼敬清焉。"反之,如果"舍其母而用其子,弃其本而适其末,名则有所分,形则有所止。虽极其大,必有不周;虽盛其美,必有患忧。"而具体来说,"弃其所载,舍其所生,用其成形,役其聪明,仁则尚焉,义则竞焉,礼则争焉。"(《老子》三十八章注)所以,王弼希望通过"以无(自然)为本","举本统末"的理论,在自然的统摄下发挥名教的正常作用。
玄学的另一位重要代表,西晋的郭象,进一步发展了王弼的理论。他在讲本用的关系上,着重强调了两者不可相离的一体性。他把名教规范直接植入到人的自然本性之中去,认为:"夫仁义自是人之情性,但当任之耳。恐仁义非人情而忧之者,真可谓多忧也。"(《庄子·骈拇》注)这是说,仁义等道德规范即在人的自然本性之中,所以应当听任人的本性的发挥,不用担心它会离开道德规范。他不同意庄子以络马首、穿牛鼻为违背牛马自然本性的说法,而认为:"牛马不辞穿落者,天命之固当也。苟当乎天命,则虽寄之人事,而本在乎天也。"(同前《秋水》注)这就是说,那些符合于自然本性的东西,即使是借助于人为的安排,它也还是根植于自然的。言外之意也就是说,表面上看来是借助于外力的名教规范,其实就存在于人自身的自然本性之中。反过来讲,服从于仁义等名教规范,实际上也正是发挥了人的自然本性,是完全合乎人的自然本性的。于是,郭象通过他的"性各有分"、"自足其性"等理论,把外在的名教规范与个人内在的自然本性统一起来,也就是使名教规范获得一种自然合理的形态,使自然本性在一定的限度内得到自我满足。
东晋的玄学家袁宏,综合发展了王弼和郭象的理论。他第一次以"道明其本","儒言其用"(《后汉纪》卷十二,袁宏论曰)的明确提法,点出了玄学在对待儒、道两家关系上的立场。他反复论说:"崇长推仁,自然之理也";"爱敬忠信,出乎情性者也"(同上卷三);"仁义者,人心之所有也"(同上卷二十五)的道理。他毫不隐讳地
说:"夫礼也,治心轨物,用之人道者也。"但是,"其本所由,在于爱敬自然,发于心诚而扬于事业者。"于是,"圣人因其自然而辅其性情,为之节文而宣以礼,物于是有尊卑亲疏之序焉。"(同上卷十三)他还说:"夫君臣父子,名教之本也。然则,名教之作,何为者也?盖准天地之性,求之自然之理,拟议以制其名,因循以弘其教,辩物成器,以通天下之务者也。"(同上卷二十六)这段话可以说是对玄学关于名教与自然合一理论的总结性论述。以融合儒、道两家思想为基本特征的玄学理论,对于中国传统哲学,乃至整个中国传统文化的某些基本性格与精神的形成,有着重要的、决定性的作用。这一点是治中国哲学或中国文化者不可不知的。我在一篇题为《玄学与中国传统哲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