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论文 篇一
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是中国古代音乐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源于古代中国人对音乐的审美追求和对音乐艺术的独特理解。在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中,有几个重要的概念和原则,如“和谐”、“内外合一”、“音韵”等,这些概念和原则不仅对中国古代音乐的创作、演奏和欣赏产生了重要影响,也对现代中国音乐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首先,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中的“和谐”概念是非常重要的。和谐是指音乐中各个音符、音调和音乐元素之间的和谐关系。在中国传统音乐中,和谐不仅仅是指声音的和谐,还包括音乐的和谐结构、旋律的和谐发展等。和谐是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中的核心概念,它要求音乐作品在构思和演奏中要追求和谐的美感,使人们能够感受到音乐的美丽和谐。
其次,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中的“内外合一”原则也是非常重要的。内外合一是指音乐在内在结构和外在表现上的统一。在中国传统音乐中,内外合一要求音乐作品的内在结构和外在表现要相互呼应、相互统一。这种思想认为,音乐作品的内在结构和外在表现应该是相互依存的,只有内外合一,音乐才能够表达出真正的美感。
最后,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中的“音韵”概念也是非常重要的。音韵是指音乐中的声音特征和音乐表现力。在中国传统音乐中,音韵不仅仅是指声音的音质和音色,还包括音乐的节奏、韵律和音乐的表现力等。音韵是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中的重要概念,它要求音乐作品在演奏和欣赏中要注重音韵的表现,使人们能够感受到音乐的独特魅力。
综上所述,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是中国古代音乐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含了一系列重要的概念和原则,如和谐、内外合一和音韵等。这些概念和原则不仅对中国古代音乐的创作、演奏和欣赏产生了重要影响,也对现代中国音乐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通过深入研究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欣赏中国传统音乐的美学价值。
浅析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论文 篇二
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是中国古代音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含了丰富的艺术观念和审美标准。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受到了中国古代文化、哲学和宗教的影响,并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美学体系。
在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中,有几个重要的概念和原则,如“和谐”、“内外合一”、“音韵”等。这些概念和原则体现了中国人民对音乐的独特理解和对音乐美的追求。
首先,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中的“和谐”概念是非常重要的。和谐是指音乐中各个音符、音调和音乐元素之间的和谐关系。在中国传统音乐中,和谐不仅仅是指声音的和谐,还包括音乐的和谐结构、旋律的和谐发展等。和谐是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中的核心概念,它要求音乐作品在构思和演奏中要追求和谐的美感,使人们能够感受到音乐的美丽和谐。
其次,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中的“内外合一”原则也是非常重要的。内外合一是指音乐在内在结构和外在表现上的统一。在中国传统音乐中,内外合一要求音乐作品的内在结构和外在表现要相互呼应、相互统一。这种思想认为,音乐作品的内在结构和外在表现应该是相互依存的,只有内外合一,音乐才能够表达出真正的美感。
最后,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中的“音韵”概念也是非常重要的。音韵是指音乐中的声音特征和音乐表现力。在中国传统音乐中,音韵不仅仅是指声音的音质和音色,还包括音乐的节奏、韵律和音乐的表现力等。音韵是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中的重要概念,它要求音乐作品在演奏和欣赏中要注重音韵的表现,使人们能够感受到音乐的独特魅力。
总之,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是中国古代音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含了丰富的艺术观念和审美标准,如和谐、内外合一和音韵等。这些概念和原则体现了中国人民对音乐的独特理解和对音乐美的追求。通过深入研究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欣赏中国传统音乐的美学价值。
浅析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论文 篇三
关键词:传统思想;墨家
摘要:中国传统源远流长,包含诸多品格,其美学思想博大丰富。丰富的音乐关学思想,对中国传统音乐体系的形成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本文主要介绍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当中的儒家、道家、墨家的美学思想。
中国传统音乐源远流长,包含诸多审美品格,其美学思想博大丰富。丰富的音乐美学思想,对中华民族传统音乐体系的形成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中华民族传统音乐体系在与西方所谓专业音乐体系的对照与比较中,呈现出了鲜明而特有的审美特征。纵观整部美学史,我们不难发现,中国音乐发展其问出现过入、道、墨、法、佛、阴阳等诸多美学流派,但大体都被儒道两家所包融、吸收而失却独立存在的价值,儒道两家美学思想从先秦产生至今,始终贯穿音乐发展中。
一、儒家音乐美学思想:善、和
儒家的音乐理论对音乐在生活中的作用给予充分的肯定。认为思想的审美朴素之美,简朴之美,含蓄之美,是自然与人心的交融,主张在音乐审美中保持一种“和”的情感态度。孔子曾评价《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他认为,音乐审美中的情感态度及其表现是中正平和的,也应当是适度的,有节制的,这同他的“中庸”思想是一致的。荀子认为音乐在动荡年代可以鼓舞前方将士英勇善战,而在和平中又能使人们以礼相代。在音乐内容与形式上,儒家的音乐理论把内容的“善”“和”放在第一位,而艺术形式的美,则放在第二位。中国传统的音乐审美以“和”为中心,对我国的音乐家发展有着极深远的影响。儒家的音乐理论还把音乐家艺术看成是一种认识真理的途径。
《乐记》是儒家的音乐家美学思想的代表著作。《乐记》论述了音乐的本源:“凡间之起,由人心也:人心之动,物之使用使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音乐是由间组成,其根源是由于人的思想感情受到外界事物的激动,“物动心态”,是原始唯物主义反映论的观点。《乐记》提出了自己的音乐美学思想,如书中写道:“是故德成而上,艺成而下,行成而先,事成而后。”(《乐情篇》)。就是说,作品的思想内容是主要的,技艺是次要的,品德的修养是首要的,事情的完成是次要的这就给我们一启示:在当代的音乐教学中,专业的音乐人才固然需要但通过音乐培养、扩展音乐素质,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更为重要。
孔子(公元前511——公元前479)孔子是春秋时代的伟大思想家、家和教育家,作为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是中国音乐、史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他的音乐思想主要集中在《论语》中。孔子在政治上主张“以政以德”,提倡“礼治”,重礼、乐的政治作用,强调音乐从上能感化人。他曾说:“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关于礼”。孔子认为音乐的思想性和艺术性是“善”和“美”。凡合于所谓仁德者为善,表现平和中庸者为美,形成了人类上最早的音乐审美标准之一。推崇以歌颂舜的文德为内容的《韶》乐为尽善尽美的艺术,把表现武王伐纣的《大武》评为尽善未尽美的艺术。孔子认为音乐家反映人们的痛苦和欢乐情感要有节制,不应该超越中庸之道的论理准则。强调形式与内容要统一,推崇“乐而不淫,衰而不伤”的雅乐,不喜热情奔放或具有反抗精神的民间俗乐“郑卫之声”,“恶郑声之乱雅也”,带有封建统治阶级的政治偏见。
荀子(约公元前313——公元238年)荀子在哲学上主张性恶论”,认为人的生性的恶习的必须教育才能变善,因为更加强调礼乐教育的重要性,是人的必然需要。他主张音乐从实际出发,并随着时代前进而发展变化,但在音乐思想上仍有崇雅贬俗倾向。
二、道家的音乐美学思想:自然、天人合一
道家音乐美学思想自诞生之日起,就与中国的音乐文化揉合到了一起,它的核心是自然、虚静,渴望达到“大音希声”的境界。道家倡导“天地之和”的思想。崇尚朴素自然,追求平和;认为主客体和谐产生美感,以内心纯朴自然性情的复归作为乐的实现,用乐调调和阶级矛盾,追求人类平衡,认为合乎其理想社会的乐,是具有自然无为,平和恬淡属性的“乐”。
学派以和为代表,他们也不提倡,甚至是否定音乐。老子的思想具有很多辨证的观点,如“福兮祸所倚,祸兮福所伏”。
老子在(《经》第十六)在上他主张“无为而治”,对统治阶级主张无为,对被统治阶级主张无知,因此,他反对一切欲望,而声音、颜色、味道正是引起人们欲望的根源,他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爽,”(《道德经》第十二)所以要统统取缔。
而庄子对上的一切都不感兴趣,希望能够过一种“虚静恬淡,寂寞无为”的理想生活,因此他对一切科学都是抱着一种排斥、否定的态度,他说:“五音乱耳,使耳不聪”,(《庄子·天地》)对音乐也是采取了完全否定的态度。
道家既然崇尚清静无为,爱好当然在题材上就偏重于山水美,它的“天人合一”观必然向往宇宙和人的合一,上凡道家思想浓厚的人,大多是超然物外的知识分子,他们或寄情山水、自然或借助于自然景物来自我观照,琴曲《梅花三弄》就是一首代表性的作品,她借用了梅花的自然属性,钢筋铁骨的性格,不畏严寒的精神,隐喻知识分子的人格美,用清虚朗畅的泛音,三次出现梅花主题B,穿插A、C、D音乐作为烘托陪衬。梅花的洁身自好,清雅高旷,是作者对人格美的物(乐)化表现,此曲是一首小型套曲,后部带有戏剧性,似梅花笑绽枝头,笑弄风霜,其韵昧令人回响不遗。道家不仅主张自然之美,而且追求境界无限,因此在音乐上就追求“神余言外”和“弦外之音”。同一时代一首咏梅诗句,可和此曲对照,衔霜当路发,映雪拟寒开(南朝梁、陈人何逊)。这首乐曲使我们不仅可以见到道家崇高自然,更可以体昧到道家主张自然和人的统一,以自然观照人是道家的“天人合一”观的组成部分。
三、墨家的音乐思想:非乐
墨子(约公元前468——前376年)。与的音乐思想相对立的乐派墨子名,生于鲁国。伟大的思想家、博学的学者和政治活动家。他在音乐上竭力反对儒家以礼乐治天下的主张。墨子禁止音乐。墨子再三强调:“为乐,非也!”意思是,“从事音乐活动是不应该的啊!”
为什么墨子会这样说呢?墨子说:“如果是对百姓有利的,那么我是不敢禁止的。”战国时代的君王为了追求糜烂的生活,而大兴歌舞。为了制造乐器而征用大量,为了追求音乐的享受而把劳动力男性抓去跳舞和乐。而那种华丽的音乐却不能使百姓得到任何好处,所以墨子极其痛恨这种“音乐吃人”的现象,反对由于对音乐的需要而阻碍生产,坚决要求禁止音乐。此外,儒家宣称音乐可以消弭祸端,使得人们变得高尚,国家昌盛。墨子针锋相对地指出:音乐不能解决当时的三大问题——老百姓没有食物、缺乏衣服、没有休息时间。此外,音乐不能让骗子的人停止欺诈,不能使强大的停止欺凌弱小的,不能消除战争,不能让那些贵族停止对平民的蔑视,不能消除盗贼。所以在当时,墨家认为音乐是必须被禁止的。墨家音乐美学思想存在了一段时间后就消亡了,传统音乐美学思想仍以儒道二家为主。
中国的传统音乐美学思想,对中国的音乐的影响深远,至今所使用的音乐美学还源于传统。它是中国音乐发展的主导思想,也是几千年来中国音乐美学思想发展中不可或缺的动力因素。我们作为现代人,要学会取传统其精华去其糟粕,随时代的变革、发展、开拓出新的美学思路,以传统的的音乐作为根基,运用好的音乐手段、方法为中国音乐,为世界文化艺术作出贡献。
浅析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论文 篇四
内容摘要 :中国传统音乐源远流长,包含诸多审美品格,其美学思想博大丰富。“和”是中国传统文化意识与精神在美学领域里的集中体现,贯穿中国传统音乐美学的核心思想,构成了传统音乐特有的气质和艺术魅力。“和”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多种涵义,不同的时代、社会对其有不同的解释。
关键词:传统音乐、美学思想、审美意识 “和”
中国传统音乐源远流长,其美学思想博大丰富。中华先民的审美意识可以追溯到未有文字记载的远古时代,从原始先民通过劳动摆脱了动物状态开始懂得装饰自己,便出现了最早的审美意识活动,其审美意识就已经产生了。在经历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后,中华美学思想获得了蓬勃发展,形成了以审美意象为中心的传统美学思想。
中国传统音乐绵延几千年包含诸多审美品格,它是一定音乐思想特殊本质的集中体现,是音乐思想意识的结晶。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思维习惯,对其审美意识的形成和发展有不可低估的作用。中华民族的传统思维习惯,决定了中国古代先哲奉行一种既对立又统一的思维方式,将矛盾双方作为一种内在的和谐,即中华文化传统“和”的精神。“和”是中国传统文化意识与精神在美学领域里的集中体现,贯穿中国传统音乐美学的核心思想。作为一种审美品格,“和”构成了传统音乐特有的气质和艺术魅力。“和”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多种涵义,不同的时代,社会对其有不同的解释。笔者将古代不同时期对音乐思想“和”的阐释作一梳理和简要述介。
“和”概念最早出现于春秋时期“和同之辩”的论争。《国语·郑语》载:“夫和实生物,同则不断,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这里说明了在听觉感知上,只有不同的乐音组织相配才能生产美的音乐,相异的音乐组合在一起就能产生好听的音乐。这是从音乐审美的角度对“和实生物”规律的体验和理解。
春秋时期晏婴是一位大政治家、思想家,他对音乐有精辟的见解,曾说:“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清浊、大小、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将音乐各种特征的“相成”“相济”都归属到音乐审美的和谐统一之中。晏婴在谈音乐诸要素之间的谐和时,并没有忽视音声与人心的谐和关系。“先王之济五味,和五声也,以平其心,成其政也”,只有“和”的音乐才能使君子听了产生心平气和的感情。
先秦时期儒家学派倡导礼乐思想,对音乐所看重的主要是它的社会教化作用。他们对“韶”一类的雅乐推崇备至,认为“中和”的音乐是最能移风易俗具有教化作用的,讲究借中和的音乐修身养性。孔子认为思想的审美朴素之美,简朴之美,含蓄之美,是自然与人心的交融,主张在音乐审美中保持一种“和”的情感态度。孔子曾评价《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他认为,音乐审美中的情感态度及其表现是中正平和的,也应当是适度的,有节制的,这同他的“中庸”哲学思想是一致的。
道家倡导“天地之和”的思想。老子崇尚朴素自然,追求平和;庄子认为主客体和谐产生美感,以内心纯朴自然性情的复归作为乐的实现,用乐调调和阶级矛盾,追求人类平衡,认为合乎其理想社会的乐,是具有自然无为,平和恬淡属性的“乐”。
汉代《乐记》从“德音”“中和”来看“乐”之美的社会属性与情感属性。只有具有“中和”情感特征的才是“和乐”,这就要求在情感表现上处于“中和”状态,“乐而不乱”“乐而不流”“刚而不怒”“柔而不慑”。
魏晋时期阮籍在其论乐专著《乐论》中,一方面以“和”作为乐的顺乎自然的本质属性,要求以协和阴阳的音声去适万物之“情气”,另一方面在音乐生活中继承乐教思想,要求“立调适之音,建平和之声”,制礼作乐“使天下为乐者,莫不仪焉”。嵇康在《琴赋》中以平和之声为琴音乐美的特征,在琴声具“自然之和”的基础上描写琴音的美妙。他讲的“礼乐之情”是以“乐之为体,以心为主”的角度讲“平和之乐”对人心的作用。
唐代白居易对琴乐审美问题上有较多论述,他视恬淡、平和为琴乐与“正始音”的音乐审美情感特征,以“淡”“和”为其审美标准。
宋代朱长文在“琴史”中以政不和故人心不和,人心不和故音不和的角度强调“乐之和”在于“正——心——音”之音的关系是否和谐。从音乐与人心的关系认为只有能够协调民心,“顺气正声、为群情之影响”的音乐才是“和”乐的,才是美的音乐。哲学家朱熹在《紫阳琴铭》中对琴乐审美明确提出“养群中和之正性,禁尔忿欲之邪心”,体现了他对琴乐中和美的认识,即“中和”美的实现有赖于通过自我修养达到人心之正性。
明代徐上瀛的《溪山琴况》是中国美学思想史最为重要、最具代表性的论著之一。《溪山琴况》提出二十四况,其中“和”是最为重要的审美范畴。《溪山琴况》开首即写道“稽古至圣心通造化,德协神人,理一身之性情,以理天下,人之性情,于是制为琴。其所首重者,和也。”这表明了“和”作为琴乐审美范畴,在《琴况》中具有其他诸况不能替代的地位。“和”在《琴况》中具有多义的内涵,如“和”况以琴乐陶冶人之性情,琴乐的实施目的在于使人心“和”,这具有社会伦理学的意义。“和”在《琴况》中与音乐审美理想有关,强调“和”的存在并不只是于技艺,要获得“和”之美存在的真谛要“不以情性中和相遇”。“和”是《溪山琴况》的主要精神,是贯穿其中的主要线索。
清代王夫之以“和”作为乐的审美规范和准则。他首先强调“律为和”,重视“律为和”的作用,纵观我国古代音乐美学思想史,“和”在不同时代、不同历史时期人们对其有不同的解释。“和”是我国传统音乐美学中的优秀传统,至今这种美学传统仍普遍存在于我国民间传统音乐之中。但“和”又是相对的,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的发展,今日的“和”已不是儒家仅用于“雅颂之乐”的中庸之和,而是与多种非“和”品质相互融合的优美、平和、细腻的美学品格。
参考文献 :
[1]顾建华,张占国主编.美学与美育词典[Z].学苑出版社,1999.
[2]邢煦寰.通俗美学[M].中国青年出版社,2000.
[3]张法.美学导论[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4]王一川主编.美学教程[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
[5]陶伯华.美学前沿[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6]杨春时.美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浅析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论文 篇五
一、中国传统音乐美学与相关学科有何区别
“中国传统音乐关学”和其他相关学科的区别,实际上就是界定“中国传统音乐关学”本身,就是它的特殊性,比如它的性质、它的研究对象、它的研究方法等。但是在这里,我不想按照一般的音乐美学概论或者是其他课首先有的绪论,来正而介绍该学科的性质、对象、方法等问题。我想采用和其他相关学科进行比较的途径,来摸一摸“中国传统音乐关学”是怎样的一门学科。
首先,和一般音乐关学相比,它具有什么样的特性?所谓一般音乐关学,就是我们所说的“音乐关学基础”或“音乐关学原理”。与这样的一门学科相比,它具有什么样的区别?很长时间以来,我们常常持有这样的观点,那就是:一般的音乐关学是一个共性的音乐关学,而其他的,比如中国传统音乐关学,是一个特殊性的音乐关学,它们是共性与个性,普遍性与个别性的关系。这个关系就意味着一般音乐关学是在抽象的、高层次的层而上进行的,而“中国传统音乐关学”是在一个比较具体化的层而上进行的。
我们都知道哲学概念中“共性”与“个性”之间的关系:共性是对个性的抽象,它存在于个性之中,个性中体现着共性。我们往往也以此来解释“一般音乐关学”和“中国传统音乐关学”之间的关系。这种理解我认为是有问题的,其实在音乐美学界,已经有学者意识到这个问题,指出我们现在所说的“一般音乐关学”实际上只是西方近现代音乐关学,甚至还不包含现代音乐现象的关学,它主要是指17. 18世纪以来由职业作曲家所创作、职业演奏家所演奏、在欧洲发生的一些音乐文化现象的关学。
这种音乐关学主要研究他们的创作、演奏、欣赏等等一系列环节的规律或原则,无论是黑格尔,还是汉斯立克,他们研究的对象都是针对这些,在这样的层而上进行理论总结、理论陈述。如果我们再将其下放到欧洲本土,欧洲本土也有其民间音乐,他们实际上连自身的民间音乐也不包含在内。除非我们能够承认,西方近现代作曲家创作的这样一种共性写作的音乐是一种普遍的音乐,否则我们就没有办法承认,研究它的这样一种音乐关学是一种普遍的音乐关学。
实际上,西方近现代共性写作的音乐,也是一种特定的文化现象,在欧洲文化整体当中,它只是其中的一个部分,或一个层而,在欧洲文化当中,各个地方的民间文化仍然多样存在。我一直持有这样的观点:地球上所有的音乐都是民族音乐,都是特定文化的音乐,而不是哪一个是普遍性的音乐,哪一个是特殊性的音乐。
那么,和“一般音乐关学”相比较,“中国传统音乐关学”也是这样,是研究中国传统音乐现象、形态、活动本身的一种关学理论,从地位和性质上来说,与研究其他音乐现象应该是等价的,它们在同一个平而上,不存在哪一个具有普遍性,哪一个具有特殊性。这两者之间不是共性与个性的关系,而是个性与个性的关系,是两种不同地域音乐之间的关系,两种不同地域、文化的音乐关学理论之间的关系。认清这一点,我认为有些问题就自然会清楚了,有些现象也好解释了。为什么我们总是感觉用西方的音乐关学理论来解释中国的民间音乐、文人音乐是非常吃力的?原因就是我们在用另外一把锁的钥匙来开这一把锁,结果当然打不开。所以,与“一般音乐关学”相比,这两者应该是个性与个性之间的关系,而并不是个性与共性之间的关系,不是说“一般的音乐关学”是普遍、抽象的理论,而“中国传统音乐关学”只是它的一个具体化。
二、中国传统音乐美学作为美学其方法论有何特点
方法论在20世纪越来越受到重视,在某种意义上说,方法论几乎就是一切。从某种意义上说,现在许多哲学都是方法论,现象学是一种方法论,解释学是一种方法论,或者说是以方法论的形式呈现出来,所以方法论在20世纪确实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高。在方法论上我们发现,近现代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关学,如果再扩大一些,哲学,乃至人文科学,自17世纪工业革命,自然科学取得决定性胜利以后,自然科学对人文科学形成了强大的攻势。
人文科学受自然科学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方法论上,一切都要向实证方法靠拢,以追求知识的客观性、普遍性和绝对性。相比之下,人文科学从古希腊开始,就很难做到客观性、普遍性和绝对性,每一个哲学家都提出一种体系和理论。这是什么原因?开始时人们也不在意,17. 18世纪以前的哲学家对此并不以为然在他们看来,我对世界就是这样一种看法、一种理解、一个构架,我就是用这样一种模式来解释世界,如此而已。
结果是各讲各的,可以互相批评,但谁也说服不了谁。但是,随着近代自然科学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以后,便对原来的观念造成了强大的冲击。因为自然科学提出一个定义、定理之后,是非常客观的,而且带有普遍性效用。在这个方而,人文科学显得相形见细,甚至有点自惭形秽。于是,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前期,它们也开始了对自身的反省,努力寻找人文科学通向客观性、普遍性和绝对性的道路,使自己也能够和自然科学一样。但有趣的是,好像是上帝和我们开了个玩笑,本来是追求客观性,但是却发现并且走向了主体性,认识到这个世界本身就离不开主体的参与;本来是追求普遍性和绝对性,结果却发现并且走向了特殊性和相对性。
三、结语
这是从大文化背景来说的。再从小的方而来说,传统音乐还有很多个性的东西,如江南丝竹与陕北音乐,这是两个很不相同的音乐类型,有很不相同的艺术个性。这个层而上的个性是怎么形成的?也是文化。江南有江南文化,即吴越文化。
笔者曾经写过一篇从文化解释江南丝竹音乐特色的文章江南丝竹具有很多形态特点,说出这些特点并不很难,关键是,为什么会有这样而非那样的特点?它为什么会有“雅”?为什么会有“细”?为什么会有“轻”?这些个“为什么”是音乐本身解释不了的,必须要到文化中寻找与宏观的传统音乐相比,江南丝竹之类的音乐形态是一种个胜的存在,个性的东西与共性的东西一样,也是由文化决定的,不同的只在范围的大小。
浅析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论文 篇六
关键词:民间音乐、传统音乐、地位和发展趋势
摘要:本文从纵向和横向两个角度剖析了民间音乐在中国传统音乐中的地位,阐迷了民间音乐对中国传统音乐的影响,及民间音乐在中国传统音乐中的引领作用。
中国民间音乐博大精深,在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笔者拟从从纵向和横向两个角度剖析,试图厘清其引领作用与影响。
一
、从发展脉络看民间音乐在历史上的引领作用
中国传统音乐的发展可分为四个时代:秦以前、秦汉至隋唐五代、宋元明清、现当代。从这四个时期可看出其在历史上的引领作用表现。
(一)先秦时期的《诗经》
《诗经》是我国古代第一部诗歌总集,也是一部乐歌总集。春秋时期,由于《诗经》的广泛传播,使得歌唱成为这一时期主要的音乐形式,在社会的各个阶层普遍盛行,并影响和推动了先秦时期民间音乐的发展和繁荣。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从《诗经》开始的采风制度,为后世奠立了向民间音乐学习的优良传统。所谓采风即是由宫庭派出的采诗官下去将各地民间的歌曲收集上来,交给管音乐的太师,太师把民歌按音律加以整理,配上乐器,然后再演唱出来。《诗经》中的“风”,分为十五国风,即己表明是由不同地区的土乐组成。而被称作朝廷之音的“雅”,实在说也是地方土乐,只是它出在王歌,便被称为“止乐”。贵族中的进步人士,为了讽谏,为了批判现实的黑暗,也需要向民歌学习其精神和手法。这在《雅》中贵族诗人的讽刺诗中可以明显看到。因此,《诗经》中即使是贵族作家的作品,都是向民歌学习的结果。这一事实提醒了后人,继此以后的汉乐府、唐曲子词与变文、元杂剧等也都是在向民间学习的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从而促成了中国传统音乐的前进,这与《诗经》的带头作用是分不开的。
(二)汉代的“乐府”
汉“乐府”是历史上有名的文化现象,其最原始的意义是指官方设立的音乐机关,后来即可指代民歌,也可指代诗词。
作为供统治者点缀升平、纵情声色的音乐机关,汉乐府的任务,除了将文人歌功颂德的诗制成曲谱并制作、演奏新的歌舞外,它不同于后代的最大的一个特点,或者说一项最有意义的工作,便是采集民歌。它不仅将广搜民间歌谣的采诗之风加以发展,并在此基础上呈现出更加兴旺发达的趋势。据《汉书.艺文志》记载:“自孝武立乐府而采歌谣,于是有赵、代之讴,秦楚之风,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亦可以观风俗,知薄厚云。”从上引文献,我们可以看到,当时采诗的范围遍及黄河、长江两大流域,比周代还要广。乐府采诗虽然为了娱乐,但也有作为统治之借鉴的政治意图,即所谓的“观风俗,知薄厚”。
由于汉代乐府所教习、排练、编创和演出的各种音乐节目,大都用收集而来的民间音乐作为编创素材,并采用民间音乐的表演形式和体裁进行排练和演出,因而体现出浓重的俗乐特点。也正因为乐府音乐的俗乐性质,使得乐府编创的音乐体裁和形式成为当时社会音乐生活中一种领导潮流的艺术风范和形式样板,既不仅为宫廷和贵族享用,同时也为民间各阶层群众所喜好和效仿。汉乐府这种根植于民间音乐的深厚生命力,使其成为继《诗经》以后,中国音乐史上的又一颗明珠。
(三)“瓦舍勾栏”与元杂剧
民间音乐的历史进程在宋元时期进入了多元化的发展时代。这时国家已不设采诗官,但是向民间学习的传统却沿袭下来。
“瓦舍勾栏”即是这一时期非常值得重视的音乐现象。瓦舍勾栏中的民间艺人表演的市井杂乐,形式多样,品目繁多,仅就与音乐相关的品种论之,就有唱曲类、歌舞类、说唱类、戏剧类、器乐类等,这些类型不同、表演形式不同的杂乐品种,要么逢年过节以群体联欢形式自发地进行民俗性表演,要么长期固定在勾栏内演出,形成了宋元时期引人注目的都市文化新景观。
元杂剧的出现是中国音乐发展史上的又一高峰。它不仅在内容上第一次使下层人民在音乐艺术中获得了地位,而且在形式上也是在前代和当代多种多样的民间音乐及其加工提高的基础上形成与发展起来的。诸如唐宋大曲、民间曲子、词调、说唱音乐等,均为杂剧的出现与发展准备了条件。民本内容与民间形式的完美结合,更好地表达了被压迫者的反抗呼声,表达了汉民族的豪迈气魄,使元杂剧具有典型的时代风格,在当时一领风骚。
(四)明清时期的百花齐放
明清时期是我国民间音乐的重要延续与发展时期,我国能够保存极其丰富的传统音乐遗产,和这一时期民间音乐的空前传播与民间艺人的世代传承有着极为重要的关联。由此衍化出的众多音乐品种和丰富多彩的音乐风格,极大地丰富了中国传统音乐的宝库。这一时期,民间音乐的各个品种均己成熟成型,形成了绚丽多彩、百花齐放的格局。如戏曲音乐的多声腔体系、民间歌舞形式的争相斗艳、说唱音乐的地域特色、“吹、拉、弹、打”兼具的民间器乐合奏等,都有各自独特的面貌和特色。特别是昆曲、京剧的发展更是占尽风流,而京剧直到今天仍被我们奉为国戏,可是追根溯源,它们又都是由地方土戏逐渐演变来的。
二、从横向关系上看民间音乐在中国传统音乐中的影响
丰富多彩的中国传统音乐包括民间音乐、宫廷音乐、宗教音乐和文人音乐四大类。相比较而言,民间音乐广泛存在,并对宫廷音乐、宗教音乐和文人音乐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一)民间音乐是其他音乐的基础
首先,从品种和曲目数量来说,民间音乐在中国传统音乐中所占比例最大,分布最广,数量最多,其影响遍及社会的各个层次和各色人等。仅从目前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的收集整理工作来看,民间歌曲的歌种有千余种;民间舞蹈音乐有近1500种;曲艺音乐有300余种;民间器乐乐种近百种,曲目逾万余首。这是任何国家都无法比拟的一笔丰富的民族音乐文化遗产。
其次,从使用及传播概率来说,全国各民族地区传统音乐生活中的民间音乐,都是使用频率最高的音乐门类。无论是在一年四季各种定期的岁时节日里,还是在各种不定期的婚、丧、礼、祭民俗以及日常生活和劳动生产中,都少不了要演出各种相关体裁和题材的民间音乐。尤其是那些流传最广、历久弥新的精典之作,如《康定情歌》、《敖包相会》等,人们几乎张口就来,鲜有不知者。
再次,从民族音乐文化及其传统演进来说,无论是历史的衍变还是现代的构建,都一直受到民间音乐的深刻影响。民间音乐以外的其他各种传统音乐门类,它们或者是在民间音乐基础上的发展擅变,或者将民间音乐作为本体音乐的材料构成新的音乐类型。如宫廷音乐中的歌舞大曲,其结构形式来源于汉魏时期的相和大曲,相和大曲则是在汉乐府“相和歌”的基础上发展而成,而“相和歌”则是源于“汉世街陌讴谣之词”(唐.吴兢《乐府古题要解》),是一种有着深厚民间音乐基础的歌曲形式。
(二)民间音乐对宫廷音乐的影响
从远古时代的六代乐舞开雅乐之先河,直到清王朝覆灭为止,宫廷音乐几乎贯穿了整个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尽管统治阶级一直排斥民间音乐,但是宫廷音乐还是免不了受到民间音乐的深远影响,可以肯定地说,宫廷音乐(主要是燕乐)的艺术成就,是以民间歌舞艺术的成就为先决条件的。
首先,宫廷音乐的原始素材大都是来源于民间音乐。如《诗经》中的《雅》,虽是属于宫廷的音乐,但是从形式到素材大都取材于民歌。再如《关唯》,原是一首形式朴素的民间情歌,后来被宫廷里面当作“燕礼”中的乡乐来演奏。
其次,宫廷音乐的创造者与表演者大都来自民间。周王朝的“大司乐”、汉代的乐府,唐宋的大乐署、教坊等都是宫廷的音乐领导机构。这些机构中有很多乐师,大都出身卑微,只是由于有优秀的音乐才能,才被吸收到宫廷中。他们通晓南北方的民间歌曲和乐器调律,吸收民间音乐的营养,包括曲调与歌词,进行加工处理后,为王候将相创造出供其享乐的音乐。如周王朝的“大司乐”,有一千多人表演民间乐舞,这所世界上出现得最早、规模最大的音乐教育与音乐表演机构中的主要力量,即是“音乐奴隶”。
第三,统治者出于政治需要和娱乐需要利用民间音乐。《汉书.艺文志》中记载:“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通过这些记载可以看出,统治者从巩固统治阶级利益出发,想通过采风来了解民意,改正施政中的错误。尽管这种制度维护的是统治阶级的利益,但是也为宫廷提供了大量优秀的民间曲调与歌词,使民间音乐成为宫廷音乐取之不尽的源泉。几另一方面,从娱乐的角度看,统治阶级一向鼓吹的雅乐从来就不能满足其享受的需要。从周代燕乐中的节目看,工歌、乡乐、散乐、四夷之乐、房中乐等,都与民间音乐紧密相连。《隋书·音乐志》记载,大业二年,隋场帝为了接待突厥族的单于,征集全国各地的散乐(各种民间歌舞、杂技、戏剧的统称)到东都洛阳来演出。
可见民间音乐对统治者有多么大的吸引力。统治阶级的这种政治和娱乐的需要本身就说明,宫廷音乐难以拒绝民间音乐。
(三)民间音乐对宗教音乐的影响
民间音乐与远古时代的巫术以及宗教有着密切的关系。汉代以后,相继产生了佛教和道教音乐。其中道教音乐与道教本身同样发端于古代巫现的歌舞祭祀音乐,自然与民间音乐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至清末,道教更是向民间性、地方性发展,直至与民间音乐融合。佛教传入我国后,宗教音乐初始虽受外来音乐的影响,但久而久之也受到了民间音乐的影响而民俗化,民间音乐再一次成为滋润宗教音乐的土壤。一方面,佛教徒为了向我国人民宣传教义,并使之易于为群众所接受,常常利用中国民间音乐的曲调,配上带有宗教色彩的歌词,来宣传他们的教义。这从后世保存的寺院音乐中可以找到用中国民间曲调唱褐赞的例子。如常州天宁寺用民歌《班坞调》的旋律歌唱“清净佛身法”等。另一方面,佛教利用一些特定的宗教节日进行宗教宣传活动,如唐朝大戏,大都聚于寺院中,寺院因此而成为民间音乐集中表演的场所。这不仅为群众的娱乐活动提供了条件,同时也使佛教僧人能够广泛地接触民间音乐,并利用它们作为吸引群众和宣传教义的工具。
(四)民间音乐对文人音乐的影响
各个时代,都有对民歌进行选择、推荐与加工的传统做法,也因而有新的音乐形式的出现。民歌不仅哺育了很多杰出的音乐家,而且哺育了很多伟大的诗人,比如屈原。提到屈原,·不能不提《楚辞》。所有唐诗、宋词、元曲都以时代标名,表示是时代的艺术成果,而不是某一地区的产物。可是“书楚语,作楚声,纪楚地,名楚物”的《楚辞》,则独以地区标名,足见其自有不同于当时中原各地的独特的民族传统。但《楚辞》不同子《诗经》,《诗经》大部分保持了群众集体创作的面目,而《楚辞》则基本上是一个伟大的作家屈原所创造,他的作品有两种类型,其一是沿用民间艺术的原来形式,另一种则是从民间艺术吸收丰富营养而变化出来的震镊古今的巨制鸿篇。可以这么说,《楚辞》导源于民歌,奠基于屈原。
汉魏以后,诗人与音乐家的合作关系依然继续保持着。正所谓“吾国诗歌,与音乐之关系,至为密切,盖乐以诗为本,而诗以乐为用,二者相依,不可或缺”。许多专业的和业余的歌词作家,专为民间曲调填写歌词,如唐代的李白、白居易等人的某些诗篇,都曾得到人们的传唱;而北宋的柳永更是继承了民间曲子的传统,由于作品较为接近口语,唱起来上口,所以在当时很受欢迎,有“凡有井水饮处,即能歌柳词”(宋。叶梦得丈避暑录话》)的说法。这些情况都可以说明诗歌、诗人与民向音乐之间的紧密关系。毫无疑问,古代诗人们流下的大量的精美诗篇和曲子词,都是在民间诗歌与曲子的哺育之下放出灿烂光辉的,无论在文学还是在音乐方面都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