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基于劳动价值理论的济南市收人分配机制探索 篇一
近年来,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引发了社会收入分配不均的问题,这也成为了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在这个问题上,劳动价值理论被广泛应用于收人分配机制的探索中。本文将以济南市为例,试析基于劳动价值理论的济南市收人分配机制的探索。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劳动价值理论的基本概念。劳动价值理论认为,劳动是商品价值的唯一源泉,商品的价值取决于生产商品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收人分配机制中,劳动价值理论主张按照个体劳动的贡献来分配收人,即劳动越多,贡献越大,收人越高。
基于劳动价值理论,济南市可以探索建立以劳动价值为基础的收人分配机制。首先,济南市可以通过推行劳动价值评估制度,对不同岗位的劳动价值进行测算和评估。这样一来,就可以根据岗位的劳动价值来确定不同岗位的收人水平,从而实现按劳分配的原则。
其次,济南市还可以建立相应的收入分配调节机制,以确保收入分配的公平性和稳定性。在劳动价值理论的指导下,济南市可以设立一个独立的分配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各个部门和企业的收入分配,确保收入分配的公正和合理。同时,济南市还可以通过税收政策等手段,对高收入群体进行适当的调节,以实现收入的再分配。
最后,济南市还可以积极推动劳动者的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以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和价值。通过培养高素质的劳动者,济南市可以提高劳动者的劳动生产率,从而增加劳动者的收入水平。
综上所述,基于劳动价值理论的济南市收人分配机制的探索可以通过推行劳动价值评估制度、建立收入分配调节机制以及积极推动劳动者的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来实现。这将有助于提高收入分配的公平性和效率性,进一步促进济南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试析基于劳动价值理论的济南市收人分配机制探索 篇二
近年来,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引发了社会收入分配不均的问题,这也成为了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在这个问题上,劳动价值理论被广泛应用于收人分配机制的探索中。本文将以济南市为例,试析基于劳动价值理论的济南市收人分配机制的探索。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劳动价值理论的基本概念。劳动价值理论认为,劳动是商品价值的唯一源泉,商品的价值取决于生产商品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收人分配机制中,劳动价值理论主张按照个体劳动的贡献来分配收人,即劳动越多,贡献越大,收人越高。
基于劳动价值理论,济南市可以探索建立以劳动价值为基础的收人分配机制。首先,济南市可以通过推行劳动价值评估制度,对不同岗位的劳动价值进行测算和评估。这样一来,就可以根据岗位的劳动价值来确定不同岗位的收人水平,从而实现按劳分配的原则。
其次,济南市还可以建立相应的收入分配调节机制,以确保收入分配的公平性和稳定性。在劳动价值理论的指导下,济南市可以设立一个独立的分配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各个部门和企业的收入分配,确保收入分配的公正和合理。同时,济南市还可以通过税收政策等手段,对高收入群体进行适当的调节,以实现收入的再分配。
最后,济南市还可以积极推动劳动者的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以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和价值。通过培养高素质的劳动者,济南市可以提高劳动者的劳动生产率,从而增加劳动者的收入水平。
综上所述,基于劳动价值理论的济南市收人分配机制的探索可以通过推行劳动价值评估制度、建立收入分配调节机制以及积极推动劳动者的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来实现。这将有助于提高收入分配的公平性和效率性,进一步促进济南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试析基于劳动价值理论的济南市收人分配机制探索 篇三
试析基于劳动价值理论的济南市收人分配机制探索
论文关健词:劳动价值理论 济南市 收入分配机制
论文摘要:斌予劳动价值理论新的内涵,深化对劳动价值论的理解和应用,对于济南市收入分配机制的创新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应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要加快建立现代薪酬体系,形成市场分配机制;二是建立新的分配格局,形成“扩中、保低、调高”收入分配调节机制。
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基石。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劳动价值理论被赋予了不同的内涵,这为我们在经济发展实践中进行制度创新提供了依据。新的历史条件下,在深化对劳动价值理论认识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要求的收人分配机制,是极为重要的课题。
一、劳动价值理论新的内涵
劳动价值理论自创立以来,就深深地打上了阶级性烙印,因此,在不同时期,不同立场、观点的经济学家就赋予了劳动价值理论不同的内容。劳动价值论并不是马克思首先提出的。资产阶级古典学派的代表亚当·斯密特别是李嘉图对劳动形成价值的理论和价值量的分析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马克思继承了亚当·斯密、李嘉图理论的科学成分,用辩证法和历史唯物论从根本上改造了劳动价值论,其创立劳动价值理论的目的是为了划清劳动与剥削的界限,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运行特点和基本矛盾,为无产阶级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提供理论
依据。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理论的时代,是工业化初期的蒸汽机时代。当时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主要指直接生产过程的劳动。现在我们正迎来信息社会,生产劳动的领域已大大扩展,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的作用已大大增强。马克思主义是不断发展的,马克思时代的劳动价值理论既不能解释当代资本主义的经济实践,也不能解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实践。我们必须结合新的实践,赋予劳动价值理论新的内涵,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创新奠定基础。(一)生产劳动的范畴扩大
凡是直接生产物质商品和精神商品,以及直接为劳动力商品的生产和再生产服务的劳动,都属于创造价值的劳动或生产劳动。马克思所指的生产劳动,主要是直接生产过程的劳动以及直接生产过程在流通领域继续的劳动,即运输、包装、保管等劳动。这里把第三产业的'许多劳动都排除在生产劳动之外,但现在第三产业的劳动在发达国家占70%,在我国已占三分之一。第三产业对GDP的贡献率大大提高。如果把第三产业中的大部分劳动,例如金融保险、文化教育、旅游等产业的劳动,排除在生产劳动之外,创造价值的劳动就会越来越少,社会上依靠剩余劳动生存的人就会越来越多。这既不符合实际情况,又会损害第三产业劳动者的积极性,影响第三产业的发展。
(二)从事科技和管理工作是高度复杂的创造价值的劳动
马克思认为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就是参加商品生产的劳动,不管这个劳动是体力劳动还是非体力劳动”。因此,从事经营管理或是科技工作的脑力劳动者,是总体劳动过程中的生产者,他们的劳动参加了商品的生产,实际也就参加了价值的生产。科学技术工作作为复杂劳动,是多倍的简单劳动,其创造的价值,可以比简单劳动高出若干倍。但当时还处在工业化初期,科学技术工作的作用远远没有现在这么大。马克思关注的重点是使用机器设备、离原料加工最近的直接生产过程的劳动,没有专门论述科学技术工作创造价值的问题。现在,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对经济增长的作用越来越大。因此,对科技工作创造价值必须给予充分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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