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法典的基本理念【优秀3篇】

时间:2017-08-08 02:32:20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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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法典的基本理念 篇一

中国民法典的基本理念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保护人民权益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构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中国民法典的基本理念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中国民法典的制定和实施,始终将人民的利益和需求放在首位,以人民的合法权益为保护对象,以促进人民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民法典确立了人民主体地位,保障了人民的权利和自由,为人民提供了更加公平正义的法律保障。

第二,保护人民权益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国民法典建立了以权利为核心的民事法律制度,强调对人民财产权、人身权、婚姻家庭权益等基本权益的保护,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民法典规定了个人权益的保护机制,明确了责任追究的规则,为人民提供了更加稳定和可预期的法律环境。

第三,构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中国民法典的基本理念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民法典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倡导公正、公平、公开、公正的法治价值观,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治素质。

第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国民法典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民法典的制定和实施,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健全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为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保障。

总之,中国民法典的基本理念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保护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要求。民法典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中国的法律制度,提升法治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稳定、公正、可预期的法律环境,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中国民法典的基本理念 篇二

中国民法典的基本理念是以保护人民权益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在中国民法典的基本理念中,有以下几个重要的方面:

首先,中国民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民法典以人民的合法权益为保护对象,以促进人民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确立了人民主体地位。这体现了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法治建设中落实为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制度机制。

其次,中国民法典注重保护人民权益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民法典建立了以权利为核心的民事法律制度,保护人民的财产权、人身权、婚姻家庭权益等基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通过民法典的实施,人民可以在法律框架下享受更加稳定和可预期的法律保护,社会发展也能更好地实现公平正义。

第三,中国民法典构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民法典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通过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治素质,培养公正、公平、公开、公正的法治价值观,进一步推动法治文化的形成和发展。

最后,中国民法典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民法典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里程碑。通过民法典的制定和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将得到更加完善和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保障。

总结起来,中国民法典的基本理念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保护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要求。民法典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中国的法律制度,提升法治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稳定、公正、可预期的法律环境,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中国民法典的基本理念 篇三

中国民法典的基本理念

民法典的基本理念是民法典制定及其法律规定运用的最高原理, 是对民法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一种宏观的理性认知和建构, 是民法典制定中必须解决的基础性课题。在拟订民法典草案的过程中, 我们应当确立中国民法典的五个基本理念。
  (一) 人权主义  所谓人权主义, 是指以人权保障为最高理念, 体现以人为本位、以权利为本位的价值观念, 将私权利作为人权的基础权利。人权主义是21 世纪的人文主义。人权主义的民法典, 实际上就是私权神圣的民法典, 它是民法权利法性质的必然要求, 即民法典全面确认民事主体的同等性及其民事权利, 确保民事权利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限制或剥夺。具体而言, 民法典首先要构建科学、全面的民事权利体系, 坚持除物权、知识产权实行权利法定主义外, 其他民事权利尤其是人身权利, 严格实行任意主义, 摒弃权利必为法律明文确认的僵化观念; 其次, 对不同主体的民事权利给予同等的保护, 确认私力救济制度, 完善公力救济制度, 实行彻底的全部赔偿规则; 再次, 明确规定类推适用在民法上的`价值及其司法适用; 最后, 确认法院(法官) 不得以法无明文规定或法律规定不明确而拒尽审判。  (二) 意思自治  意思自治, 即私法自治, 是指民法范畴内, 民事主体自由地决定自己的行为, 不受任何的非法干预。换言之,民事主体得依自主的意思作出判定, 自主选择、自主参与、自主行为、自己负责, 在法律所不禁止的范围内, 可以自由地依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种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在因彼此间的权益发生纠纷时可以选择纠纷的解决方式。意思自治理念实质上就是私法上的自由理念、自由原则。意思自治原则是市场经济方式对法律提出的要求。在市场经济中, 当事人是自身利益的最佳判定者, 他利用自己和他人的能力和知识, 自主地进行民事活动, 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享受自己行为带来的利益, 承担自己行为的风险。意思自治能确保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意思自由, 使之既不受其他当事人的非法干预, 也能抵御不当或者越位的国家权力的干扰, 从而使市场的各种资源配置趋向优化, 保障市场经济的顺利进行。贯彻这一理念, 民法典应当将协议、合同、契约三个概念同一, 恢复《民法通则》中的合同概念, 使一切民事法律行为皆受意思自治规则的调整, 全面落实契约(合同、协议) 自由; 在调整契约(合同) 关系方面, 尽可能多地设置任意性规范, 使当事人意思表示的效力优于任意性规范和法律推定条款。当然, 这里的自由不是尽对的自由, 而是受法律和公序良俗限制的自由。  (三) 利益衡平  利益衡平是指当事

人之间、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应当符合公平的价值理念。利益衡平是古今中外立法、司法的一个根本规则, 是民法精神和社会公德的要求。舍却利益衡平, 民法将不成其为民法。基于利益衡平理念, 民法典一是应确认公平原则、老实信用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情势变更原则; 二是要保障交易安全特别是强化对善意确当事人的保护, 建立善意当事人保护的一般规则; 三是确立自然人债务的法定免除制度, 规定一定期限内(如15 年) 债务人确实无力偿付债务的, 债务人可以依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主张免除债务; 四是在体现利益衡平理念的同时, 注重效率原则在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的特殊意义, 注重鼓励交易、物尽其用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即制定所谓的
中国民法典的基本理念【优秀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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