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篇一
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家庭开始关注和购买家电产品。然而,由于农村市场的特殊性和巨大的潜力,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的实施方案至关重要。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提出一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的实施方案,旨在帮助家电企业更好地进军农村市场。
首先,家电企业需要进行全面的市场调研,了解农村市场的需求和特点。通过深入了解农村消费者的购买习惯、消费偏好和经济状况,家电企业可以有针对性地开发和推广适合农村市场的产品。此外,家电企业还可以通过与农村合作社和农村电商平台合作,扩大产品的销售渠道,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其次,家电企业需要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农村消费者对于产品的性价比非常关注,因此家电企业需要在产品的品质、价格和售后服务方面做出努力。通过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周到的售后服务,家电企业可以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赢得农村消费者的信任和支持。
此外,家电企业还可以通过举办各种促销活动和宣传推广活动,来吸引农村消费者的注意。可以组织家电展览会、产品体验会等活动,让农村消费者有机会亲自体验和了解产品的优势。同时,家电企业还可以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媒体渠道,进行广告宣传,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最后,家电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渠道和销售网络,以便更好地覆盖农村市场。可以与农村合作社、乡村旅游项目和电商平台等合作,开展线下和线上销售。此外,家电企业还可以培训和引导农村销售人员,提高他们的销售技巧和产品知识,提升销售业绩。
总之,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的实施方案需要综合考虑农村市场的需求和特点,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开展各种促销活动和宣传推广活动,建立健全的渠道和销售网络。通过这些措施,家电企业可以更好地进军农村市场,开拓农村家电市场的巨大潜力。
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篇二
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农村家庭对家电产品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是家电企业扩大市场份额、增加销售额的重要手段。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提出一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的实施方案,旨在帮助家电企业更好地进军农村市场。
首先,家电企业需要加强与农村合作社和农村电商平台的合作。农村合作社和农村电商平台在农村市场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和渠道优势,可以帮助家电企业更好地推广产品。家电企业可以与农村合作社和农村电商平台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开展促销活动,提高产品的销售量和知名度。
其次,家电企业需要了解农村市场的需求和特点,开发适合农村市场的产品。农村消费者对于产品的性价比非常关注,因此家电企业需要在产品的品质、价格和售后服务方面做出努力。可以通过调研农村消费者的购买习惯和消费偏好,开发更加实用和经济的产品,满足农村消费者的需求。
此外,家电企业可以通过举办各种促销活动和宣传推广活动,来吸引农村消费者的注意。可以组织家电展览会、产品体验会等活动,让农村消费者有机会亲自体验和了解产品的优势。同时,家电企业还可以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媒体渠道,进行广告宣传,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最后,家电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渠道和销售网络,以便更好地覆盖农村市场。可以与农村合作社、乡村旅游项目和电商平台等合作,开展线下和线上销售。此外,家电企业还可以培训和引导农村销售人员,提高他们的销售技巧和产品知识,提升销售业绩。
综上所述,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需要加强与农村合作社和农村电商平台的合作,了解农村市场的需求和特点,开发适合农村市场的产品,举办各种促销活动和宣传推广活动,建立健全的渠道和销售网络。通过这些措施,家电企业可以更好地进军农村市场,开拓农村家电市场的巨大潜力。
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篇三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我国农村消费、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精神,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的通知》(财建[20xx]680号)、《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的通知》(商综发[20xx]426号)和《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家电下乡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商运电[20xx]3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区政府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财政局、经贸局局长为副组长的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国税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建立家电下乡推广工作联席办公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单位由区府办、财政局、经贸局、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工商局、国税局等部门组成,联席办公会议办公室设在区经贸局,负责全区家电下乡推广的日常工作。
二、推广工作的时间和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由中央和地方地方以直补方式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对农民购买彩电、冰箱、手机和洗衣机四大类中标家电产品给予补贴。补贴资金中央财政负担80%,自治区本级财政负担20%。
三、家电下乡产品标准和补贴对象
(二)补贴对象及标准:全区具有农业户籍的农民在规定时间内购买规定的家电产品给予财政资金补贴。补贴标准为销售价格的13%。每户农民购买补贴范围内的彩电、冰箱(冰柜)、手机、洗衣机,每类产品不得超过1台(部)。
四、补贴资金兑付方式及管理办法
通过我区在农村合作信用社已开通使用的农民综合补贴管理网络专设的“一折通”帐户直接划拨给农户。
对家电下乡的补贴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帐管理”办法。
五、部门职责分工
(一)财政部门职责。
区财政局负责保证及时、足额发放补贴资金,实施补贴发放动态监督管理。
(1)落实补贴发放机构和乡镇 级补贴审核认定机构并予登记造册。
(2)制定我区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对补贴发放、审核操作规程和信息系统使用加强全面培训,确保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3)加强对补贴审核认定与发放工作的巡回检查和业务指导。
(4)强化监管责任。公布举报电话,受理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案件。
(5)落实本级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推广工作顺利实施。
(二)经贸部门职责。
区经贸局负责会同区财政局搞好网点备案、政策宣传、协调服务和监督检查工作。
(1)受理中标企业网点备案。
(2)加强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及时将家电下乡政策信息,特别是补贴申领发放程序及所需证明材料等信息,采取印发公告、广播电视宣传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3)加强对促销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
(4)牵头制定应急预案,妥善解决好网点供应不足、网点销售管理不善等问题,处理出现抢购、挤购等市场秩序混乱行为。
(5)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加强对备案销售、服务网点的巡回检查,及时查处发现的问题。
六、对中标企业的要求
各中标企业要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加快家电销售服务网络建设;要做好销售网点备案工作,保证对我区的销售和服务网点覆盖面达到100%,保证农民方便购买和就近维修家用电器;要规范销售服务网点店堂设置和促销行为,保证安全促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政策宣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突发事件;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规定,保证诚信经营,组织充足货源,合理确定配送价格,严格执行统一零售价格,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所属各网点认真执行中标产品限价政策,不得提价或变相提价销售;
要认真履行承诺,健全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加强制度建设与培训工作,对企业及各网点相关的业务、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同时搞好售后服务工作,认真负责受理和限时妥善处理农民消费者投诉。七、加强领导,确保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顺利进行
开展家电下乡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扩大内需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统筹城乡改革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时间长、任务重,意义重大,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周密组织,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统一负责家电下乡工作,并抽调企办、财政、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组成协调小组,共同推进家电下乡各项工作。各部门加强配合,切实制定本地具体操作方案,建立组织协调机制,组织进入本辖区的中标企业扎实有效开展推广工作。税务部门要做好产品销售发票的监管和协调工作。宣传、公安、工商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协助做好政策宣传、市场秩序维护、突发事件的处理、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监督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齐心协力,各司其职,切实把这件惠民实事办好办实。各中标生产和流通企业要抓住机遇,以质优价廉的产品、诚信快捷的服务,大力开拓农村家电市场,实现销售服务、网络建设和社会效益三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