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篇一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作为重要的肉类食品之一,猪肉的质量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相关部门制定了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首先,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将加强养殖环节的管理。通过加强猪场的规范化养殖、建立健全养殖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养殖场环境监测等措施,确保养殖环节的卫生安全。此外,还将加大对猪场的执法检查力度,对养殖场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提高养殖场的管理水平。
其次,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将加强屠宰环节的监管。加强对屠宰场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屠宰操作规程,确保屠宰过程中的卫生安全。同时,加强对屠宰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检修,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此外,还将加强对屠宰过程中使用的药物和添加剂的管理,确保不超过法定限量,并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和添加剂。
第三,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将加强加工环节的监管。加强对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加工操作规程,确保加工过程中的卫生安全。同时,加强对加工企业的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检修,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此外,还将加强对加工过程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管理,确保不超过法定限量,并严禁使用违禁食品添加剂。
最后,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将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对猪肉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同时,加强对屠宰加工企业的追溯体系建设,确保猪肉质量安全问题的追溯能力。此外,还将加强对猪肉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总之,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实施将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相关部门将加强监管力度,全面提升猪肉质量安全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放心的猪肉产品。
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篇二
随着人们对食品质量安全的关注度不断提高,猪肉的质量安全问题成为社会的焦点。为了解决猪肉质量安全问题,相关部门制定了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首要任务是加强养殖环节的管理。养殖环节是猪肉质量安全的基础,只有保证了猪的健康养殖,才能确保猪肉的质量安全。因此,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加强对养殖场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养殖档案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养殖场环境监测,确保养殖环节的卫生安全。
此外,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还要求加强屠宰环节的监管。屠宰环节是猪肉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只有保证了屠宰过程的卫生安全,才能确保猪肉的质量安全。因此,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加强对屠宰场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屠宰操作规程,加强对屠宰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同时加强对屠宰过程中使用的药物和添加剂的管理,确保不超过法定限量,并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和添加剂。
除了养殖和屠宰环节,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还要求加强加工环节的监管。加工环节是猪肉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只有保证了加工过程的卫生安全,才能确保猪肉的质量安全。因此,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加强对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加工操作规程,加强对加工企业的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同时加强对加工过程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管理,确保不超过法定限量,并严禁使用违禁食品添加剂。
最后,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加强市场监管。市场是猪肉质量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只有保证了市场的秩序,才能确保猪肉的质量安全。因此,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加大对猪肉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加强对猪肉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总之,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实施将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相关部门将加强监管力度,全面提升猪肉质量安全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放心的猪肉产品。
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篇三
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公安部、农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及市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以食品安全为重点的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决定,同时着力解决当前我市猪肉产品质量存在的一些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专项整治方案。一、组织领导为了使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落到实处,成立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吴奇雷任组长,市经贸局局长吉中君、市公安局局长陈云栋、市畜牧局局长文洪宾、市卫生局局长杨宗海、市工商局局长蒲建平、市质检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黄克平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局,由局长吉中君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猪肉质量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重大活动。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加强对生猪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费等环节全过程监管和集中整治,强化生猪检疫制度,根除私屠滥宰现象,杜绝非法肉品交易,确保肉品质量和消费安全。(一)畜牧局要要确保落实生猪检疫制度,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无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售出、不转运。农业部门负责组织产地检疫、屠宰检疫,严格出具检疫合格证明,严厉打击生猪养殖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和“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行为。(二)经贸局要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取缔私屠滥宰,推进猪肉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确保出厂肉品检疫检验合格。严肃查处屠宰加工病死猪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猪肉出厂。建立猪肉产品质量可追溯和召回制度。对屠宰环节发现的病害肉要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肉品的质量安全。(三)工商局要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帐制度,保证销售经定点屠宰企业检疫检验合格的猪肉,依法查处销售非定点屠宰企业的猪肉、未经检疫的猪肉、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不合格肉品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负责完善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市场、超市销售的猪肉100%定点屠宰企业。(四)质检局负责完善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对肉食品加工企业进行监管,确保加工企业使用的猪肉100%定点屠宰企业。(五)卫生局负责完善进货索证制度和验收制度,确保集体食堂、餐饮单位使用的猪肉100%定点屠宰企业。(六)公安局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各相关部门执法。三、专项整治时间步骤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8月到12月底结束,各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制订具体方案进行整治。经贸局将集中四个多月时间,分三个阶段对生猪屠宰环节和私屠滥宰行为进行整治。第一阶段(8月31日前)宣传动员。由专项整治小组领导带领各相关股室成员到各定点屠场、猪肉销售市场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并把各屠场负责人召集到一起,召开一次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向他们讲解此次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并把此次活动的思想向其他屠商进行宣传,通过宣传,既使广大消费者明白此次专项行动的意义,又可以让清屠商们增强法律意识。第二阶段(9月1日—11月15日)组织实施。一是各相关股室要开展地毯式的排查,摸清各定点屠场的基本情况、分类建档;二是加强检查指导,督促各定点屠场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各定点屠场要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要求认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各相关股室要严格履行职责,依法查处、端掉一批私屠滥宰窝点,确保我市猪肉产品质量;四是相关股室要经常深入到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对销售注水猪、病害猪、背篼屠商下乡销售猪肉等不法行为要严格《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严肃查处,确保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各职能部门在12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报市经贸局汇总上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与和谐,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意义,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扎实推进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2、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各定点屠场宣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教育屠场主、屠商、各餐饮企业、超市、集体食堂守法诚信、依法经营的意识。
二○○七年九月四日>>>>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飞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