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精彩6篇)

时间:2019-02-07 07:25:30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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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篇一

随着企业的发展和扩大,公司公章的使用变得越来越频繁和重要。为了保证公章的安全和合法性,制定一套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一、公章的定义和种类

公司公章是指公司的法定印章,用于盖公司的重要文件和合同。公章包括法人章、财务章、发票章、合同章等各种不同种类的章。

二、公章的保管

1.公司公章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的管理人负责保管,不得私自交给他人。

2.公章必须放置在专用的印章柜中,柜子必须上锁,并设有安全报警系统。

3.印章柜的钥匙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的管理人保管,不得私自转交给他人。

三、公章的使用

1.公章的使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定,严禁私自盖章。

2.公章的使用必须经过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的管理人的书面授权。

3.公章使用时必须在指定的文件上盖章,并在章上注明盖章日期。

4.公章的使用必须按照盖章规定的用途使用,严禁超越权限盖章。

四、公章的挂失和补办

1.如果公章丢失或被盗,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通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的管理人。

2.根据公安机关出具的报案证明和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的管理人的授权,可以补办新的公章。

五、公章的监督和检查

公司内部应设立公章使用管理制度的监督和检查机构,对公章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以确保公章的安全和合法性。

六、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的人员,将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可以维护公司的利益,规范公章的使用,防止公章被滥用和伪造,确保公章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同时,公司员工也应加强自律,严格遵守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共同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

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篇二

随着企业的发展和扩大,公司公章的使用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为了保证公章的安全和合法性,制定一套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本文将从公章的定义、保管、使用、挂失和补办、监督和检查以及违规处理等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公章是公司的法定印章,用于盖公司的重要文件和合同。公章包括法人章、财务章、发票章、合同章等各种不同种类的章。因此,公司公章的保管至关重要。公司公章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的管理人负责保管,不得私自交给他人。公章必须放置在专用的印章柜中,柜子必须上锁,并设有安全报警系统。印章柜的钥匙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的管理人保管,不得私自转交给他人。

其次,公章的使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定,严禁私自盖章。公章的使用必须经过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的管理人的书面授权。公章使用时必须在指定的文件上盖章,并在章上注明盖章日期。公章的使用必须按照盖章规定的用途使用,严禁超越权限盖章。

如果公章丢失或被盗,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通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的管理人。根据公安机关出具的报案证明和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的管理人的授权,可以补办新的公章。

为了确保公章的安全和合法性,公司内部应设立公章使用管理制度的监督和检查机构,对公章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对于违反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的人员,将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可以维护公司的利益,规范公章的使用,防止公章被滥用和伪造,确保公章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对于公司员工来说,加强自律,严格遵守公章使用管理制度,是维护公司形象和声誉的重要举措。

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篇三

  一、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1、公章由企业总经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掌握使用。使用公章一律登记,要由经办人签字。

  2、以公司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报表等,经总经理审阅批准后方可加盖公章并严格登记手续。

  3、企业公章不外借,主管人不在时由总经理指定人代管,双方做好交接手续。

  4、企业员工因取款、取物、挂失、驾驶员办证等,需用单位介绍信,由总经理批准并严格登记手续。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在空白书面上加盖公章。

  6、凡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

  二、合同章使用管理制度

  1、合同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任何部门、人员不得借用、代用合同章,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负责;发生遗失,应及时报告处理。

  2、凡在授权范围内洽谈的合同,经总经理同意方可成立。经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审核、签字后,在财务部盖章,并严格按照登记手续进行登记备案。

  3、未经总经理批准,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审核、签字或者空白合同上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否则由当事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4、凡私盖合同专用章或利用合同专用章营私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

  三、财务专用章、法人章使用管理制度

  1、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要由财务负责人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

  2、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不能交给银行出纳员自行保管和使用。

  3、除正常的财务需要用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外,其他事项需用必须经过财务负责人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并征得法人本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并严格登记手续。凡私盖章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在空白书面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

  四、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使用管理制度

  1、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由出纳员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

  2、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只有在现金、银行、转帐收讫或付讫时使用。

  3、不得在空白书面上加盖现金、银行收(付)讫章,一经发现,严厉惩处并承担经济损失。五、发票专用章使用管理制度发票专用章由会计人员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发票专用章用于加盖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部门在收到货款,验证购货方“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后给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盖发票专用章。

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篇四

  公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法定代表人批准。

  2、公章的形体和规格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公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印模,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公章启用应报法定代表人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和使用范围。

  3、公司的公章、专用公章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各部门公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并将保管公章人员名单报法务部留档备案。

  4、公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5、严禁员工私自将公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提交申请报告,由部门主管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批准后方可带出。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6、公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如有下列情况,公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公章使用损坏;

  3、公章遗失或被窃,应声明作废。

  公章停用时须经法定代表人批准,及时将停用公章送办公室封存或销毁,建立公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公章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公章使用程序

  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章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后报公司法务部核实方可盖章,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提交法务部存档备案。

  2、公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保管人必须拒印。

  3、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因工作特殊确需开具时,须经法定代表人同意方可开具;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开具手续的用途,未使用的盖章文件必须立即收回。

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篇五

  一、公司公章由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随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临时交接,须经总经理批准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二、一般性介绍信及身份证明,须经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或公章主管人员审核后,方可盖章,以备查。

  三、对加盖公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骑年盖月,字组端正,图形清晰。

  四、公章禁止带出院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综合管理办公室人员携带前往,用后立即带回。

  五、公章一律不得用于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总经理同意。公章一般应在上班时间内使用,如无特殊情况,下班后停止使用公章。

  六、公章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章守纪,秉公办事。没有总经理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不得随意盖章。

  七、公章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随意乱放。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应采取防盗措施。

  八、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如公章管理人员违规盖章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印章使用流程与管理制度

  1.公司印章指公司行政章、合同章及财务章。

  2.使用流程:

  1)合同章使用流程:办公室登记编号后,由部门相关人员自行保管,并对合同章的使用负责。使用时部门经理批准,并在使用登记台帐上作好使用记录。

  2)公司公章使用流程:

  A申请人所在部门经理或主管上级向办公室提出申请

  B印章保管人员审阅、了解用印内容

  C印章保管人员对申请人资格进行核准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上登记,由印章保管人盖戳。

  3)财务章使用流程:同公章使用流程。

  3.管理制度:

  1)公司公章由办公室主任保存,财务章由财务部指定专人、专柜管理。印章管理人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

  2)印章管理人员对印章的使用及安全承担全部责任。印章使用必须登记,未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严禁盖空白章或给外单位盖章。

  3)对于超出使用权限的文件,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对未经审批而使用公章,要追究当事人和保管人的责任,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4)如因业务需要需在空白纸上章盖,需经总经理审批,由保管员对所盖章的空白纸编号登记后盖章。申请人对空白纸的使用负责。

  5)因异地执行重大项目或完成重要业务,需要携带印章出差的,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并在使用时请示总经理或部门经理,承担依法使用的责任、用后及时归还。

  6)各种印章由相应的保管者负责,如有遗失及时汇报,造成责任由管理人全权负责。

  7)印章每一年核查一次人员调整后需办理交接手续。

  8)附:《印章使用登记表》

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篇六

  为了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保管和使用,防止腐败、渎职、滥用职权等行为的发生,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业主委员会公章是业主大会的财物,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随意使用。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自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之时起生效,无须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必要时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委员会决定、决议的有效性;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没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的文件,不得视为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

  第三条业主大会会议的决定、决议自半数以上业主大会会议成员签字之时起生效,在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决议的有效性。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公章因故无法正常使用时,可以以半数以上有表决权委员签字的方式代替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同时采取一切合理手段予以追缴或废除后重新刻制。

  第二章公章的保管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公章由专人保管,一般由主任指定或业主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由专人保管,也可由业主委员会决议另行指定其他业主代表专人保管。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公章,不得随意摆放,以防止他人盗用,更不能将公章交于他人任意使用。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存公章使用申请单、登记簿和盖章文件的复印件等文件。

  第八条保管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业主委员会委员被暂时停止工作或资格终止的,应当自停止工作或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公章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决议指定的专人。

  第九条更换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的,原保管人应将公章及公章使用申请单、登记簿、盖章文件的复印留底存档文件等资料一并移交。

  第三章公章的使用

  第十条使用业主委员会公章的程序为:

  1、使用人填写公章使用申请单,注明事由并签字

  2、批准人员在申请单上或须盖章文件上签字;

  3、公章保管人员在公章使用登记簿上签字、填写日期;

  4、申请单和加盖公章的文件复印留底存档。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使用的批准人员为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审核人员为业主委员会主任,也可由业主委员会决议另行指定专人负责审核。

  第十二条对于存在明显的错误,不宜加盖公章的,公章审核人员和保管人有责任提醒批准加盖公章的人员,并且有权拒绝任何违反本制度加盖公章的要求但无权拒绝符合本制度的盖章要求。

  第四章审批权限

  第十三条下列事项经公章使用审核人员审核同意后可直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业主车辆在建筑区划内出险,需要业主委员会在现场证明上盖章;

  2、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任职证明;

  3、须盖章文件已经有半数以上业主大会会议成员签字的业主大会会议决议和文告;

  4、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发给相关单位的一般性函件(函件上须有主任的签字)该等函件不得包含有业主委员会承诺义务和责任等内容;

  5、已经有生效决议的,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名义提起诉讼的起诉状、授权委托书,及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交的证据材料

  6、按已经生效的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名义签署的合同约定,催促合同相对方履行合同的函件;

  7、向有关部门申请政策解释、投诉的文件

  第十四条下列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在申请单上或须盖章文件上签字,才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以业主委员会名义签署的各种合同、备忘录(合同、备忘录文本须有主任的签字);

  2、向政府有关部门、其他单位申请办理有关事宜的手续文件。

  第十五条下列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在须盖章文件上签字,才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发布的各类须向业主公示的文告

  2、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

  3、专项维修基金使用的申请文件、管理情况报告;

  4、公共服务性收费的财务审计结果及其他财务性文件;

  5、本制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事项。

  第十六条在紧急情况下,有五名以上业主证明或有关政府部门证明,必须使用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无法完成公章使用手续的,公章保管人经电话征得主任、副主任及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同意后,可以先予加盖公章,但公章保管人须在事后三天内补齐盖章手续。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不按本制度保管使用公章,由责任人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无法证明由于他人的责任造成公章的不妥使用的责任由公章保管人承担。

  第二十条本制度从20xx年8月22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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