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篇一
随着医疗行业的不断发展,商业贿赂在医药购销领域的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妇幼保健院的正常运行和医疗服务质量。为了加强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治理,提高妇幼保健院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1. 目标:建立健全妇幼保健院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治理机制,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2. 任务:
(1)制定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明确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禁止行为和处罚措施。
(2)加强对医疗器械和药品采购的监督,建立健全采购流程和审批制度。
(3)加强对医药代表行为的管理,建立代表行为规范和监督机制。
(4)加强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质量评估和监测体系。
二、工作措施
1. 完善制度建设:
(1)制定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治理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明确禁止行为和处罚措施。
(2)建立医药购销流程和审批制度,规范采购行为,并加强对采购环节的监督和审计。
(3)制定医疗服务质量评估和监测体系,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质量考核机制。
2. 加强培训和宣传:
(1)组织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治理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
(2)加强对医药代表行为的规范和监督,组织代表行为宣传教育活动。
3. 强化监督和检查:
(1)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大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力度。
(2)加强对医药代表的监督,建立代表行为评估和考核制度。
(3)建立投诉举报机制,鼓励员工和患者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进行举报。
三、工作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专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推进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治理工作。
3. 加大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法者依法追究责任。
通过以上工作措施的实施,相信妇幼保健院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治理将会取得明显成效,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为妇幼保健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妇幼保健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篇二
在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问题严重影响了妇幼保健院的正常运作和医疗服务质量。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妇幼保健院制定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该方案的目标是建立健全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治理机制,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方案提出了以下任务:
首先,制定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明确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禁止行为和处罚措施。通过制定明确的规定,可以明确商业贿赂的底线,对违规行为进行惩处,有效遏制商业贿赂的发生。
其次,加强对医疗器械和药品采购的监督,建立健全采购流程和审批制度。医药器械和药品的采购是医院正常运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商业贿赂的高发领域。通过建立规范的采购流程和审批制度,可以有效避免商业贿赂的发生,确保采购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此外,方案还提到加强对医药代表行为的管理,建立代表行为规范和监督机制。医药代表是医院与药企之间的桥梁,但也容易成为商业贿赂的对象。通过建立明确的行为规范和监督机制,可以规范医药代表的行为,防止商业贿赂的发生。
最后,方案强调加强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质量评估和监测体系。医疗服务质量是医院的核心竞争力,也是患者关注的重点。通过建立医疗服务质量评估和监测体系,可以对医疗服务进行全面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为了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方案还提出了一系列工作措施,包括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培训和宣传、强化监督和检查等。同时,方案强调加强组织领导和与相关部门的协作,确保专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通过妇幼保健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实施,相信商业贿赂问题将得到有效遏制,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将得到显著提升,为妇幼保健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妇幼保健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篇三
妇幼保健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县妇幼保健院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治理商业贿赂行为,规范医药购
销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树立商卫生行业形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
(1)总体要求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强医务人员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2)工作原则
通过教育、制度、监督等措施,抓好各项工作,建立科学规范的防控长效机制。
二、 建立机构
为了做好工作,特成立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领导小组。
组长:井钊
副组长:张清灵
成员:梁会侠、吴晓娥、石秀侠
三、 重点工作
1、 领导和有工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贿赂
2、 医务人员在临床工作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等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务、回扣等行为
3、 医务人员在临床工作中,收受红包、开单提成等行为。
四、 工作步骤和时间
(一) 动员部署(4月-5月14日)
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 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阶段(5月15-10月底)
1、 运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思想动员,大力开展医德医风教育,首先组织职工学习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教育职工分清是非,树立正确价值观、利益观,增强拒腐反防变的能力。其次,集中全力,组织医务人员学习《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等,进一步增强医务人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自觉性,第三深入开展学习朱翠芳通知先进事迹,鞭策和激励医务人员,树立救死扶伤、爱岗敬业、精益求精的新风尚。
2、 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根据中、省、市、县要求和有关法律政策,认真对医药购销中的不正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查处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设备等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务、回扣等行为。
(三) 建章立制检查总结阶段(11月-12月)
1、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1)健全我院人事、财务等事项的民主监督制度,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收费标准、药品价格,严格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
(2)完善财务制度,严禁科室设置“小金库“。
(3)完善处方管理制度,严禁违反规定。
2、 认真整改。针对自查和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3、 检查总结。年底总结工作。
五、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对在专项工作中出现的,收受红包、回扣等行为,坚决查处。在大厅醒目处,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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